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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马平昌做客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在线访谈》节目
发布日期:2014-11-13 08:56 信息来源: 济宁市纪委市监委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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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的邀请到了中共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同志来到我们演播室。马书记将围绕“强化政治担当,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大家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马书记您好!欢迎您来到我们的网站和广大网友进行面对面的在线交流。先和我们的网友问候一下吧。

    马平昌: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作出的重大决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负主体责任。作为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也请您谈谈对中央强调“两个责任”重要性和必要性,您是如何认识的?

    马平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又深刻阐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全面论述了党委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内涵要求。这些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为什么要强调和落实“两个责任”、“两个责任”的内涵是什么等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定位,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格局,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了根本遵循。我认为,“两个责任”统一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面责任,是有错必纠、失责必问的刚性责任。作为第一责任人,我认为,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负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也是工作主体、推进主体,不仅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还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切实做到党委不向纪委推卸责任,主要负责人不向班子其他成员推卸责任,上级部门不向下级部门推卸责任,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主持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要的要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济宁市委在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马平昌: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先要把各级的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在这方面,我们主要抓了4项工作:一是抓学习促思想统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两个责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作出具体部署后,我们均在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前不久,我们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网站中登载的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的理论文章。二是抓辅导促认识深化。将“两个责任”纳入各级党校各类班次的学习培训内容,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还邀请了省纪委副书记王喜远同志作了党风党纪专题辅导报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意义、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形成“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三是抓约谈促行动自觉。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约谈了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市直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就落实“两个责任”提出要求。四是抓部署促责任落实。8月25日,市委召开十二届七次全会,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这些措施,深化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强化了各级党委、纪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主持人:那么,下面请马书记给我们介绍一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咱们济宁市委近年来都在哪些方面进行了实践探索?

    马平昌:好的,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我们突出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履职尽责,种好“责任田”。主要体现为三个层面的主体责任:在党委层面,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市委常委会常设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措施;市委每年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每年年初都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工,签订责任书,年底由市级领导带队进行检查考核。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委也都按照市委要求细化责任分解,在全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党委书记层面,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在班子成员层面,严格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推动廉政责任向系统、部门、岗位延伸,形成了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市委常委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在全市党员干部面前叫响“向我看齐”,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抓正风肃纪,形成了“正能量”。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干部作风建设的全过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对违反纪律规定行为绝不姑息,不搞“下不为例”,切实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常委会制定了十一条实施办法,从改进公务接待、加强公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出台了16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快速行动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大对“庸懒散”慵懒散问题的查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群众监督评议团、社会各界代表开展不间断地监督检查活动。深入开展了“三难”“两公”专项治理、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清理、审计发现的八个方面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4起,处理6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9人,对237起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进行公开曝光。

    三是抓惩治腐败,做到“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使干部“不敢腐”。2012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221起,立查党员干部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805件,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42件;结案3619件,处分375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0人,挽回经济损失1437万元。

    四是抓制度建设,扎好“铁笼子”。市委围绕把权力关到制度“笼子”里,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出台了《济宁市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将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的重要决策,以及易于发生腐败问题的关键领域,全部纳入了市委、市政府集体决策范围。制定了《严禁党政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干预市场微观经济活动的规定》、《济宁市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检查办法》,逐步形成了从规范决策、到监督检查、再到追究问责的一整套制度。在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全面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实行了市纪委常委与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一把手谈话及新交流提拔交流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开展了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预防腐败机制不断地健全。

    五是抓教育管理,筑牢“防火墙”。利用市、县典型反腐案例编印了警示教育读本《镜鉴录》、制作了警示教育片《蜕变的权力》、举办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图板展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把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深入挖掘儒家廉政教育资源,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建设廉洁教育讲堂,营造思廉、崇廉、践廉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从政道德、廉洁勤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主持人:应当说,这些工作抓的都我们做的是很有特色、很非常有成效,很有特色。在这里我想问一下,市委在支持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马平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只有党委主体责任坚实有力,纪委监督责任才能有效到位。也只有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才能最终保证党委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近年来,市委高度重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对纪委发挥执纪监督问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坚决当好坚强后盾。一是支持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成立了市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支持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市纪委根据“三转”的要求,对内设机构和职能进行了调整,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调整后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室占机关内设机构的三分之二,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人员占机关干部的67%;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2013年142个精简到现在的12个,切实聚焦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攥起拳头把中心任务抓起来。三是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在这些年查处的腐败案件和作风问题当中,我们都坚持了这样一个原则: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只要发现作风问题,不论事大事小、不论涉及谁,都一律严格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为执纪执法机关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当好坚强后盾。

    主持人:从您的介绍来看,济宁市落实主体责任抓得实、抓得紧牢、抓得深、抓得紧,成效是非常明显的。那下一步我们济宁市委计划重点从哪些方面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呢?

    马平昌:腐败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定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九次全会提出的“四个切实做到”、“五个切实履行”的具体要求,以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责任追究,坚持主动抓、为主抓、经常抓,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责任体系、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完整闭合的追责链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开展。具体来说,就是要担负起五项职责。一是切实担负起选人用人职责,坚决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明选人用人纪律,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倒查制度,加大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二是切实担负起正风肃纪职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紧紧盯住作风问题不放,以钉钉子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以动真碰硬的举措,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下去,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是切实担负起源头预防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破坏制度的行为,加大双向约谈、函询提醒、诫勉谈话力度,完善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深入开展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着力构建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四是切实担负起领导支持职责,全力推动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积极支持和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两个为主”的要求,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推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是切实担负起表率示范职责,自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干净做事、清正廉洁是挺起腰杆、敢抓敢管的底气,更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把清廉作为为官做人的底线和红线,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

    主持人: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的一种决心还有力度,那么,市委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党委这五项职责能够落实到位?也请您和我们的网友来进行分享和介绍。

    马平昌:重点就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督查的重点,开展经常性督查和重点督查。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形成衔接配套的监督问责制度体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失职渎职不称职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致使不正之风不能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违纪问题的,要实行“一案双查”,依纪依法严肃追究。

    主持人:我们看到了一种坚定的信念还有决心。那么,下面这个问题就是关系到咱们济宁的经济社会发展了,现在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都很重,有的党委(党组)负责人担心反腐败会影响地方或者是部门单位发展和形象,那么,马书记您怎么看抓发展与和反腐败之间这种的关系呢?

    马平昌:其实,有这种担心正是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的表现。实践证明,一个地方能否加速发展,主要取决于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发展环境和干部作风的好坏,又主要取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当前,济宁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势头好、机遇多、任务重。越是这种时候,越需要我们一方面坚持发展不动摇,一方面把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既担负起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又坚决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以此凝聚人心、提振士气、形成合力,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打造鲁西科学发展高地提供坚强保障。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马书记今天接受我们的访谈节目,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期在线访谈节目就进行到这里了,感谢您网友的关注的支持,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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