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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书记李建华到鱼台调研
发布日期:2015-03-13 09:34 信息来源: 济宁市纪委市监委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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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建华一行来到鱼台县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征求纪检监察工作和县级纪检检查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李建华在调研中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和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全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三要强化措施抓落实,全力推进我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要积极稳妥推进县级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三转”;五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围绕李建华书记的讲话精神,鱼台县纪委表示将采取三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迅速学习,全员传达。及时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将李建华书记的重要讲话印发至每名机关干部,要求委局机关全体干部做到先学一步,集中时间认真学习李建华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领会精神实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李建华书记提出的工作要求上来。围绕党委和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切实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担当。协助党委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组织各部门单位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重点加强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县直部门单位和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试点工作,坚持县纪委常委与镇街和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真正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三是坚决“三转”到位,在推动重点工作上抓落实。认真落实鱼台县《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的意见》,探索推行纪检监察“联组+派驻”巡查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联合履职”。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业,更好地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认真执行《鱼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鱼台县纪检监察干部约谈办法》,严格执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十条禁令”,强化自身监督和纪律审查,严防 “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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