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宁,金乡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原主任。短短四十年的生命中,他十几年坚守在基层查办案件一线,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令人赞叹。在同事眼中,他低调、敬业、踏实;在办案对象看来,他一身正气、铁面无私、刚正不阿;他曾担任“第一书记”的唐庄村村民说,他为我们村操的心、跑的腿、吃的苦,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忘。他用生命铸就起“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2015年被追授为首位“齐鲁时代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