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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廉洁文明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0 21:49 信息来源: 济宁市纪委监委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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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工作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确保务实勤俭、廉洁文明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聚焦责任落实,强化政治监督。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在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重点工作任务中扛牢主体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要强化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抓好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作为巩固深化拓展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加强教育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廉洁过节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二、紧盯突出问题,从严正风肃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做到“九个紧盯”: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红包”购物卡,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公款旅游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紧盯收受电子红包、电子卡券,不吃公款吃老板、“一桌餐”,出入私人会所、私车公养、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等隐形变异问题;紧盯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公务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铺张浪费问题;紧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救助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领域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紧盯执行力弱化、作风慵懒散,对重点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紧盯对待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冷横硬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最多跑一次”不落地等问题;紧盯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滥用互联网政务程序、扎堆调研和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紧盯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进纠树并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应用,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上下联动、综合整治,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注重发挥系统优势,密切与财政、审计、公安、民政、机关事务等部门协作。要注重内部协调配合,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各级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信访、监督检查和派驻机构之间的统筹衔接,形成整体合力。对节日期间违纪问题及重要舆情,一律严查快办,坚持“一案多查”,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要深化以案促改,对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解顽疾。要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引导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做到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37—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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