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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规范信访举报 提高办理质效
发布日期:2020-09-21 18:10 信息来源: 济宁市纪委市监委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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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微山县纪委监委规范履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职责,分析研判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流处置,不断健全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执纪机制,通过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效,信访总量和越级上访持续下降。

抓沟通促交流。县纪委监委制定《微山县纪检监察系统来电来访接谈工作规范》,实行“收件后告知、核查中沟通、查处后反馈”全流程信息沟通机制,主动与上访人联系交流,获得群众的信任。对问题复杂的信访举报,信访室主动参与结果反馈环节,当场开展政策解释和教育转化工作,提高结服率。今年信访室参与反馈处理结果9件,结服7件,成效明显。

抓案件促质量。深化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上下联动一体化运行”工作机制,将县纪委监委7个纪检监察室、13个派驻派出机构、18个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划分为7个协作组,由3名常委(委员)任组长,协作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对本协作组各部门承办的问题线索,协作组组长负责牵头会商研判、全程督促指导案件查处,提升了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等相关承办部门的处置工作质效。同时压实处置责任,认真落实承办部门负责人、协作组组长签字背书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核查处置质量,有效降低了因不满意查处结论而引发的群众重复上访问题。

抓基层促稳定。坚持“抓党委,党委抓”的理念,重点敏感时期,提前谋划,深入摸排,建立台账,逐案逐人明确包保领导、责任人和工作预案。坚持“哪里有越级访隐患,督导化解工作就开展到哪里”,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带案下访”,与镇街负责同志会商座谈,督促基层党委弄清楚群众上访的动机、不能终止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综合施策予以化解。对问题突出的镇街或存在风险点的重点个案,县纪委书记亲自带队一线督导传压,提高了基层党委做好稳定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抓规范促提升。结合上级法规文件,研究制定了《微山县纪委监委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举报件接收研判、分流移交、核查处置、反馈报结、督查督办等工作。探索制定了《微山县纪检监察系统来电来访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规范了来电来访接谈处置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编印了《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举报统一答复口径》,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工作规范、答复口径,提升了基层处置信访举报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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