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明纪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石桥镇敬老院院长刘跻臻违规发放节日福利等问题。2015年中秋至2018年中秋,刘跻臻在任石桥镇敬老院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批准使用上级拨付的生活费购买牛奶、点心、香油、茶叶等副食品向敬老院工作人员发放节日福利。 2019年12月20日,刘跻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许庄街道常利村党支部书记邓新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邓新民利用职务便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安排村两委成员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吃喝招待费用。2020年6月19日,邓新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不能放松。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尤其是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要针对农村基层村干部法律和纪律意识不强、作风建设和党的建设缺失等薄弱环节,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彻底扭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对“四风”问题线索和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巩固正风肃纪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