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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1-12 16:55 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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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局党组下步抓好问题整改、坚定政治立场、理清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建议,局党组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围绕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全局上下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逐条对照梳理,以积极诚恳的态度、认真负责的精神,把巡察整改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市委全市提升干部执行力动员大会精神相结合,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坚持全面发动、全员参与,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决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坚决带头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主动认领问题,剖析思想、查找差距。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明确整改思路,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了《中共济宁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巡察整改总台账、牵头领导台账、牵头人台账、科室台账4本台账,将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5个大问题和意见逐条逐项进行分解,共细化整改措施67项,分别由机关科室、事业单位、局保障办等21个科室单位承担,共涉及承担事项303项。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及时督导,加强沟通,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实现末端发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升财政工作实效。

(三)全面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研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对照检查、谈心谈话、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等形式,深挖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巡察发现问题背后存在的政治偏差、思想根源和作风问题,深入查找差距和不足,精心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宫振华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刻梳理查摆问题,逐条剖析问题根源,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个人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相互之间严肃指出思想、作风、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为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局党组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列入2021年重点工作台账,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先后多次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碰头会等重要会议,安排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定期深入一线听取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执行“销号制”,对照清单抓整改、抓落实、抓督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还有差距问题

1.以党的政治理论推动财政工作有欠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印发了《中共济宁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济财党组字〔2021〕15号),截至10月底,按照计划,共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9次(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班2期)。每次集体学习都结合学习计划及中央、省市最新安排部署,科学制定学习方案,由3名中心组成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行学习研讨。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动各党支部不折不扣抓好学习教育各项内容落实,第一时间把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融入到理论学习之中,切实把思想站位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2.“跳出财政看财政”的工作思路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加强调研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赴各县市区考察调研政府引导基金项目推进、财政收支运行等情况。加强多部位协调联动工作,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等金融部门开展调研。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全市工作大局,拟定了年度重点调研选题3个,通过对分管领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进行调研报告撰写,以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

(2)印发《济宁市财政局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办法》(济财办〔2021〕10号),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各中心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党组工作部署,每年形成1篇以上的调研报告,并对调研报告质量进行评选,目前已形成《济宁临沂财税收入对比分析》《济宁市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改革情况专题自评报告》等多篇调查报告。 

(3)印发《济宁市财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济财党组字〔2021〕11号),由局各科室单位承担,并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乡村振兴、强化收入征管、加大对上争取、全力保障“三保”支出、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等“十大攻坚行动”。

(4)多方培植财源、拓宽增收渠道,提高财税收入。1—10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3.9亿元,增长6.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6亿元,增长16.8%,全市税收占比达到77.4%,高于全省平均3.3个百分点。一是实行一线工作法,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督导县市区,帮助县市区有效解决财税征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共同会商研究有效解决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和建筑业税收征管的具体举措,形成多部位协调联动工作格局。积极对标对表徐州,由局领导带队到徐州进行考察学习,积极借鉴其财政管理先进经验做法,利用他山之石助力我市财税增收。二是强化综合治税举措,发挥共治合力稳增长。发布《关于对县市区综合治税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的通知》,整理汇编《各县市综合治税交流材料》并及时印发到各县市区,指导帮助各县市区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综合治税举措,在促进收入增长上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建议市政府完善财税激励机制,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引导和倒逼各级集中精力抓收入提质量,确保完成争先进位目标任务。2020年8月至今,累计组织发票抽奖活动12期,支出资金131.6万元,录入发票36.2万张,发票总金额52541万元。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出台了《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非税收入报表制度的通知》(济财税〔2021〕2号),建立非税收入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理清全市非税收入家底,定期分析各项目执收情况,及时解决执收过程中存在问题。4月底前组成3个专业工作组开展了专项检查,于7月底前完成了市级检查整改工作,8月底前完成了对县市区的重点检查整改工作。

(5)创新财政支持产业方式。一是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济政发〔2021〕9号)。政策聚焦产业发展关键环节,灵活采取财政贴息、费用补助、直接奖励、股权投资等手段,着力推进“231”产业集群加快发展,打造高能级现代产业体系。二是积极对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围绕省政府八大战略政策实施和“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要求,积极配合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与省相关部门对接汇报。截止目前共计争取省级企业发展类资金1.13亿元、科技专项资金1.97亿元。三是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的意见》(济政字〔2020〕88号),进一步提高奖励标准,2021年我市为77家企业拨付上市挂牌融资奖励资金3244.63万元。全市新增1家科创板上市企业,实现科创板上市公司零突破。四是推进基金实体化运作,大力支持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赴徐州参加淮海经济区投资基金峰会;成功举办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项目推介会,签约项目基金5个,规模11.5亿元;积极向省级申报争取基金项目5个,争取省财金创投公司投资2000万元,省新动能普惠金融服务公司应急转贷基金2000万元。五是发挥应急转贷作用。经积极运作,今年1-10月份,累计完成企业应急转贷业务196笔,应急转贷金额13.2亿元,服务企业140余家,同时开通业务办理线上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降低费率成本,压缩银行放款周期,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六是开展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工作。2021年列入年初预算200万元,设立了2000万元风险补偿基金,搭建政策支撑平台。结合涉农资金整合情况,统筹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用于涉农贷款贴息、涉农贷款风险补偿、产业发展奖补等,形成了“风补+奖补+担保+贷款+保险”模式,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乡村振兴产业。七是继续落实扶持资金支持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及时兑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补助和省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等,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1〕11号),更加突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3.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进展缓慢,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力度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省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起草了我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初稿),待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拟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下步将以该制度的出台为契机,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调整完善重点支出编制程序,加强人大监督和审计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编制2022年度部门预算时,坚持问题导向,对监察监督结果有效运用。

(2)以季度为周期,对存量资金进行清理盘活,并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实体账户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及财政代管资金等进行集中清理,1-9月份,市级累计清理盘活资金7000万元,统筹用于保障“三保”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

(3)市财政局网站“地方预决算公开”专栏中增加设立了政府引导基金、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信息、PPP等其他财政信息模板,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部门业务指导,不断完善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今年将部门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二级单位。不断完善地方预决算公开平台,确保公开内容让社会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4)对预算管理一体化基础数据及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完善,不断加快推进系统模拟试运行工作。目前,市本级及14个县市区(含功能区)均顺利启用基础信息、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模块。

4.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由财政绩效评价中心牵头,预算、国库及各支出科室配合,建章立制,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启动开展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出台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办法,推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覆盖所有市直预算部门,构建部门整体绩效指标标准体系,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展情况,逐步提高绩效管理信息化水平。

(2)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一是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市,2021年7月,完成了市级和兖州、泗水、汶上3个试点县(区)的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中实现了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成果形式、评审论证等5个方面的创新,获得了全国、省内政府财政运行绩效管理领域的权威专家,以及人大、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二是推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覆盖工作。印发《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会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市级部门和单位全面实施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部门单位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2021年,在市级40个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实现了市级99个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的全覆盖,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对部分部门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实施财政评价;在3个县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试点工作覆盖了所有县市区和功能区。三是选择市级行政办公场所运行维护支出和城区公共自行车运营支出项目,开展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在预算安排中实现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和公共服务标准相统一的有效途径。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财政重点评价,2021年选择27个重点政策、项目组织实施财政重点评价。四是印发《济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济财绩〔2021〕5 号),明确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和职责边界等,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行为,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监督管理。五是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一体化运行,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将加大对部门单位事前绩效评估及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工作力度,把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严格绩效目标的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

(3)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班已经列入市委组织部年度培训计划,市财政局具体承办,经沟通对接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疫情具体情况,适时在上海财经大学举办,目前相关课程设置、师资安排等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5.落实国家、省关于创新财政监管方式的要求迟缓,在落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上积极主动不够,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充分发挥监管作用,按照省市财政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已将市直预算管理103个部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已起草监督检查计划,适时按照30﹪抽查比例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6.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化解存量债务。按照既定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督促指导县市区通过年度预算资金、妥善处置存量资产、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土地出让收入、调整支出结构以及市场化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截止9月底,虽然受全市新增政府债券规模较大影响,全市政府综合债务率仍居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政府债务总体风险可控。同时加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管理,稳步降低风险,目前各县市区均严格执行各项债务还款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偿还到期债务。

(2)严控新增债务。完善债务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除依法在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的债券等资金外,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和发生新的违规担保承诺行为。截至目前,各县政府债务余额均严格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之内,到期政府债务均已及时足额偿还。

7.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不全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印发《中共济宁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范围。

(2)全面梳理意识形态规定动作清单。进一步细化完善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张”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和每名班子成员,切实抓住关键少数、关键责任和关键环节。

(3)加强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专题进行学习。

8.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抓实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印发《济宁市财政局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大对党支部的指导力度。结合星级支部创建,定期查找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督导党支部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分析总结。2021年1月,召开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各党支部汇报了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分管领导及22名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每个党支部明确党建信息员,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水平。

(2)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总结、县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中,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管理,确保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2021年1月13日,召开党组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会议,1月份,机关党委书记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述职评议,3月份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逐一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进行了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锲而不舍的韧劲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整改。

(3)召开专题会议。4月份,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网络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情况,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6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会议内容向各党支部进行了通报。

(4)分层面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强化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为党员购买4本指定学习材料,6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中关于党员、干部严禁参加邪教活动的纪律要求,开展全体干部签订《党员、干部拒绝邪教承诺书》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总体国家安全观济宁教育展馆,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前往市档案馆参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展览,深刻体悟我们党走过的光辉历程,接受革命传统精神洗礼;赴鲁西南战役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全体人员重温峥嵘岁月,致敬民族脊梁,汲取奋进力量。加强青年干部思想引导,开展青年理论知识学习,召开“五四”青年节座谈会、推荐3名青年参加讲述党史故事活动、交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组织由6名青年组成的小合唱队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奋进新征程”元旦文艺联欢会,不断筑牢青年群体意识形态。

9.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制定《济宁市财政局调查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办法》,对财政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强维护管理;对于财政门户网站中存在的错链和断链问题现已整改完毕;“济宁财政”新浪微博账号因受众较少,不能很好发挥宣传财经资讯的作用,经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同意,现已注销;改版财政门户网站,对财政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进行重组改版或调整优化,使栏目设置更加合理,维护更加方便,内容更具可视性;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

(2)围绕财政职能,不断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提高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水平,牢牢守住意识形态的主阵地,不断增强济宁财政的影响力;参加济宁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等财政政策,介绍我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情况;2021年5月27日,党组负责人带队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宣传财政惠民政策,倾听百姓心声,场外答复听众关于交通补贴、残疾人补助的来电14条;通过网络问政解答问题32条。

(二)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的不牢,“财为政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的问题

1.“讲财多论政少”,部分惠民利民、帮扶企业的政策落实落地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市财政部门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11部门联合下发了印发《关于开展惠民利民、帮扶企业政策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财发〔2021〕4号),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围绕4个方面15项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财政部门与组织、人社、工信、民政、农业农村等12个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了6个工作组,分别深入各县市区进行重点检查,着重发现惠民利民、帮扶企业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各环节的短板问题。

(2)编印《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联合市工信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企业家培训计划,确定2021年举办企业家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等8个市外企业家培训班次和企业家战略思维培训班等3个市内短训班,培训企业家约870人次。

(3)强化资金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力度,促使其加快执行进度,并将部门支出进度情况作为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评比、预算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已下达县区转移支付资金117亿元(不含省直接下达直管县资金)。

2.市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涉农应急资金保障拨付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5月底,市财政追加安排了万名干部下基层乡村振兴服务队市级帮扶资金6600万元,解决了帮扶项目应急资金需求,同时也将市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涉农应急方面的资金筹措规模达到约9300万元,资金量超过市级乡村振兴资金的5%,完成了整改任务。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免政策落实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房租减免相关政策,对单位呈报的减免房租材料,办结率为100%。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减免房租5035.2万元,其中市直减免房租2428.6万元。

(2)结合市级公物仓建设进度,6月份印发了《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送审稿)》,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完善追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规范管理行为。

(3)以2020年度产权登记工作为契机,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准确登记固定资产,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摸清底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固定资产原值为486.02亿元,市直固定资产原值为119.68亿元。

(4)会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级机关房产使用管理台账统计和通用资产清查移交工作的通知》,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经营性房产、商业门面房、公有住房等各类房产以及其他闲置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5)针对巡察提出的“部分自有房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已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房产及商业用房进行资产清查,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同时依据评估报告将相关房产记入了局办公室固定资产账。已确定了资产盘活方案。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

1.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决策程序的通知》(济财党组字〔2021〕10号),进一步规范会议组织程序;严格按照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要求,筹备好各项会议;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分发相关科室单位。厘清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严禁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问题;严格会议申报程序,制发会议议题申报单,上会议题要充分征求相关科室单位意见;明确议题汇报人,维护局内部会议严肃性。

(2)印发《济宁市财政局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定期形成工作提示单下发到各党支部,强化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成立6支局“民情书记”积极参加“民意‘5’来听”行动,把“民意直通车”开到群众家门口,定期与群众面对面、解难题;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熟知财政政策的优势,带队深入预算单位、企业进行工作调研和谋划,主动配合部门单位共同对接争跑,为服务对象做好事、办实事。按照“起跑就加速、开局就争先”的要求,联合推进保障办开展“筑牢资金保障线、勇当服务急先锋”主题党日活动,主动与作战指挥部、内环高架等重点项目建设专班联系对接,深入到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一线实打实解难题,加大党建和财政业务相融合。2021年4月市财政局被评为“2020年度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2021年3月机关党支部、保障中心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市直机关“五星级党支部”,1名同志被评为市级优秀共产党员,1名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1名同志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注重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将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结合财政职能,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落实情况 ,切实解决好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及时整理汇总会议材料;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一次财政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重大政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一个月督导一次市领导批示件及报市政府请示件办理情况。

2.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定期形成工作提示单发至各党支部,强化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2021年3月底前,督促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指导各党支部制定会议召开方案,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等会前流程;2021年4月,印发《济宁市财政局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6月10日局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责任。结合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组织生活会,认真梳理分析支部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市财政局被评为“模范机关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局机关党支部、财政保障中心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党支部”;召开“90后”青年干部、省优选生、优才计划人员“五四”青年座谈会,了解青年思想动态,鼓励青年人担当尽责,开拓创新,为财政发展贡献青春力量。1名同志讲述的“青春中国”在济宁共青团《奋斗百年路 青春百人说》第三十九期展播。

(2)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机关党委书记分别听取了各党支部书记的述职,并进行了点评,各党支部党员代表22人参加会议并进行了投票。会后,结合会议提出的共性问题及自身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2021年4月,结合党支部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2021年市财政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6月,结合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情况重点进行了检查指导。2021年8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下发《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明确总体要求、程序步骤,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好专题组织生活会。8月30日,局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检视问题不足,推动学史力行,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组市直五组领导莅临指导。

3.支部重大事项议事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督促财信党支部修改完善了《支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并下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暂行办法》,健全完善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要求。督促其他党支部规范“三会一课”,做到支部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经支委会会议讨论。规范党员发展流程,督促指导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流程发展党员,2021年5月6日,机关党委列席财信支委会议,讨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事宜。截至目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1人。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第十七届第99次常务会议研究情况,会议同意由市国资委牵头,市财政局、济宁国投参加,将山东财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划转济宁国投。2021年7月14日已将山东财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及15名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至中共济宁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

4.抓党员干部学习不紧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定期在工作群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目前我局平均参与率90.84%;督促党员按时收看《灯塔大课堂》、做好“灯塔—党建在线”党员学习网网络学习;做好“干部学习网培训”工作,干部注册率为100%,截至6月30日,已完成“全国‘两会’精神解读专题培训班”“重点场所和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络专题培训班” “党史学习专题培训班”“全省干部政德教育专题培训班”和“‘十四五’规划系列专题培训班(创新驱动发展专题)”,干部参与率均为100%。积极开展讲党课活动,6月29日、8月3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截止9月30日,已有3名班子成员到所在支部、支部联系点、联建村讲党课。3名党支部书记已完成上半年讲党课任务。鼓励党员参加讲党课活动,推荐2名党员参加“红动济宁•我心向党”讲党史故事活动,其中1名党员干部入围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红动济宁 我心向党”讲党史故事微视频展播,并参加汇演,被机关工委评为“优秀讲解员”;推荐2名青年同志参加“奋斗百年路,青春百人说”主题活动,讲党史故事,传递青年之声,致敬建党百年。

5.机构改革不彻底,联动工作机制未建立健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研究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职能定位,科学编制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草案,理顺工作关系,已于1月份完成人员转隶工作,已于5月份收到市委编办批复,已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2)拟定了市财政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联动方案编制工作任务台账》,结合职能分工,梳理联动方案28项,已分解到局机关科室及局属(代管)事业单位。目前,已出台了联动方案2项,起草了联动方案26项,方案涉及联动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时限、工作标准以及工作考核等内容。

6.干部队伍建设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021年6月份对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做好干部队伍调整前的准备工作。7月份,向局党组会议汇报了科级干部调整、干部轮岗交流等有关事项,明确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酝酿、推荐、考察、任用等环节,目前已完成局机关、市财政事务中心、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104人职务选拔、职级晋升及19个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备案工作。

(2)按照市委编办批复的2021年用编进人计划,目前已完成1名定向选调生招录计划,1名转任计划,1名优才计划招聘,另有1名优才计划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拟于11月份完成招聘,1名调任计划年底前实施完毕。2022年还将继续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数,选拔更多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干部队伍。

7.混岗问题突出。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明确科室职责和人员配备,严格限制从下属单位、外单位借调人员,对现有借调人员加强管理。为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创新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发挥全局人力资源整体效能,实现事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相互促进,人事科结合机关和中心职能、工作量、编制、人员等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局人力资源配置进行了分析,已形成《机关与中心人力资源配置的分析建议》,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期规划及局领导决策的依据。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深不细,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1月13日,召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会,各位党组成员逐一进行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2021年1月,开展了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暨春节前廉政谈话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分别进行了个别谈话,结合各科室、单位关键岗位廉政风险和工作实际对被谈话人从思想上、认识上、工作上提出了严格要求。中秋、国庆节日前,专门下发《关于严肃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提醒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纪律规定。2021年4月14日,召开全市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安排部署全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和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印发《济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意见》。2021年6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听取了2021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8月18日召开新任职干部集体谈话会议,市纪委监委派驻四组同志对新任职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提醒干部要坚守清正廉洁的底线。同时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组织新任职科级干部(包括重点岗位人员)建立廉政档案,组织已建立档案的干部更新廉政档案。9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陈成华书记在全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机关纪委的工作职责。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同步加强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按照市直机关工委通知要求,对接济宁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济宁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成立中心纪委事宜。

(2)印发了《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工作方案》,组织科室、单位排查确立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将排查工作覆盖到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根据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度,将风险点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现已完成对机关17个科室、局属济宁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的排查,共查找风险点53个,逐一制定防控措施。 

(3)保质保量完成市纪委监委派驻四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主动联络沟通。建立沟通协商联络机制,分管领导定期与纪委监委派驻组交换意见,机关纪委定期向派驻组报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重点工作计划。二是主动接受监督。重大决策主动接受监督,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主动邀请派驻组列席会议,并将决策执行情况向派驻组及时报告。三是主动进行整改。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主动作为。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观看《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山东正风肃纪反腐2020》《“头雁折翅”的镜鉴》警示教育片;组织县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市管干部)等资料,警示党员领导干部身处财政关键岗位一定要筑牢信仰之基。结合市纪委监委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财政职能,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配合开展停车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调研;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排查,现已组织完成科室、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

2.对下属党组织缺乏严管真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指定1名党组成员联系财信担保公司党支部,指导、参加该党支部组织生活;1月19日,与财信党支部支委全体成员讲授党课;1月25日,带领财信支委成员赴泗水学习先进党支部经验,对比查找差距;2月22日,与全体成员逐一谈话,召开支委会议、全体党员会议,深入了解情况,统一思想;2月26日,与12名中层、3名非中层党员逐一谈话,全面了解掌握员工真实思想状况;要求支部每一名党员与其他14名党员开展“一对一”谈话,做好自我批评和客观批评别人;3月7日,参加并指导财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现场点评并传授支委抓班子带队伍方式方法,加强作风整顿,明确规矩,严守纪律,并从放下、定位、学习、文化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5月16日,带领财信担保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局机关支部部分党员赴邹城市联合开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红色教育主题党日活动,赴泗水开展“求真务实谋发展、凝心聚力开新局”泗水行团建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营造了昂扬向上的企业文化,提升了整体凝聚力,对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龙头带动作用,更好地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强化业务工作开展,畅通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渠道。由分管局长带领,分别走访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宁中心支行、银保监济宁分局、济宁银行、邮储银行、市农业银行,上门征求意见,促进财信担保公司加快建立“银担”合作机制;2021年4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第2次“政银担”座谈会,再次组织财信担保公司与27家驻济银行面对面对接。2021年5月,与县级财政部门和县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就县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加入省级担保名单制管理、加快推进担保体系建设进行调研,以促进我市担保体系建设。截至9月底,市担保集团与21家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授信额度118.5亿元。在保余额65.04亿元。截止到8月底,向省备案担保额48.1亿元,在全省31家担保机构中排名第3位。

3.局党组抓作风建设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巡视巡察反馈财务方面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部分典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建章立制,5月底前,由财政监督办公室牵头,会同各支出科室针对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工作职责完善现行财务规章制度。

(2)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各支出科室针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指导各预算单位落实整改,并落实日常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接到《市委第十轮巡察发现涉及财务管理相关方面的问题清单》后,第一时间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两名局领导主抓,各相关科室单位参与,按照林红玉书记重要指示和市委巡察办“推动面上整改,抓好系统整治”的要求,积极开展该项整改工作。针对存在问题的12个市直部门单位,逐一会诊,重申存在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所涉及的12个部门单位涉及到的“财务工作基础薄弱,财务人员配置不到位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未实施定点采购问题”“重复报销差旅费、加班费,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等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并与7月5日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委巡察办。

(3)加强常态化抽查检查,财政监督办公室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每年度按照30%比例,对市直预算单位开展财务制度监督检查。

(4)加大财经法规的培训宣传力度。2021年8月13日,制定下发了《关于举办2021年度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济财会〔2021〕8号),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分级组织实施,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16学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本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方式,参训人员登录所属地财政部门明确的网站进行网上学习培训。经统计,全市共有4501名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参加了培训。

4.作风漂浮,部分干部履职尽责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干部工作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掌握干部作风表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部坚守底线。2021年2月8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五个反面存在的问题;2021年3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市提升干部执行力动员大会、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动员全局上下勇于担当、主动作为;2021年4月6日,召开党组会议迅速贯彻落实全市2020年度综合考核表彰暨干部队伍建设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强调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全体财政干部职工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老实人、规矩人、厚道人,坚决守住底线。2021年4月7日,召开市财政局重点工作争先进位暨干部队伍建设会议,动员全局上下以敢为人先、勇争一流的创业激情,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思想境界、优化服务效能;2021年4月14日,召开全市财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安排部署全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和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利用“五一”假期,局党组成员带队,组织开展多个专项调研活动,着力谋实招、硬举措,补短板、强弱项。2021年6月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科技创新暨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赴兖州区考察调研政府引导基金项目推进、加速产业项目落地等情况。                                            

(2)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学习。通过党支部集体学、个人自学进一步涵养政治素养,提升政治站位、高标准履职尽责,真正做到理财为民。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表率作用,印发《中共济宁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理论学习配档表;2021年3月8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全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印发《中共济宁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开展“学党史、观淮战、强信念”“缅怀革命先烈,赓续红色血脉”“筑牢资金保障线、勇当服务急先锋”等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动财政工作。2021年6月,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全局党员干部讲党课,以“重温百年党史、牢记初心使命”为主体,教育全体党员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和服务效能。要求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实现财政干部廉政和财政资金“双安全”的目标,树立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6月29日,组织党员干部到济宁革命军事馆进行参观学习,进一步感受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和崇高风范,传承革命基因,以勇争一流的工作标准推进财政工作再上新阶。为党员购买《中国共产党简史》等4本党史学习指定教材,组织党员读原文,学原理;在微信公众号开辟“党史百年天天读”专栏,定期推送党史知识。

(3)树立鲜明考核导向。坚持公务员日常考核制度,将干部的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与年度考核挂钩。已完成2021年前三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及时对上年度年度考核优秀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4)强化工作作风。按照《巡察整改方案》,经党组研究,形成四本整改工作台账,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照《济宁市财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制订了落实计划方案。由人事科,按照四本台账,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单位抓好整改,逐一整改销号;由办公室,按照2021年重点工作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时督导落实工作进展情况。

5.责任心不强,部分工作存在监管风险和漏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即知即改。截止2021年3月16日,已将应缴库的非税收入足额缴纳入市级国库。

(2)建立长效机制。已出台《关于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督查检查的通知》(济财税〔2021〕3号)和《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督查检查实施方案》。出台《济宁市财政局关于建立非税收入报表制度的通知》(济财税〔2021〕2号),建立非税收入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执收单位按时报送。

(3)加大监管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已开展非税收入全面检查调查。截止2021年7月31日,抽调专业人员7人组成非税收入市直检查组,采取调账检查的方式,对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年初非税收入预算对市直18个部门、53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统计。一是摸清了2020年度非税收入底数。二是规范了不规范行为。调查中发现,存在非税收入计划编制不准确现象和执收单位存在非税收入过渡户和个别执收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责令有关部门单位立即取消收入过渡户、建立收费辅助账。在开展全市全面检查时,将非税收入作为县市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县市区整改到位。

(4)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分析科室可能存在的工作标准不高、基础数据不清、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流程繁琐等方面的工作不足,找出可能存在的工作风险点、廉政风险点。

6.工作不深不细,政府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3月份在全市开展三库清理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中违规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预算单位立即整改,肃清妨碍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不利做法,指导各预算单位合规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已经纳入《济宁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5月下旬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随机抽查,对未按照政策要求公开项目信息的6家预算单位责任人员进行约谈,责令整改。7月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信息公告不及时问题的10个市直预算单位予以通报。下步开展常态化随机抽查,对重复出现问题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2)探索实施大数据监管。通过后台大数据检索,提取支付信息摘要栏位含有“印刷”、“物业”、“保险”、“加油”、“电脑”、“打印机”等关键字的数据,逐条核实比对指标信息,确认相关支付是否使用政府采购指标。通过大数据检索可疑数据1186条,排查有问题数据222条,对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而未编制、应履行采购程序而未履行、化整为零规避采购的单位进行督导,责令整改。

7.服务意识不强,政策宣讲解读不主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在广泛征求各业务科室、各预算单位意见的基础上,2021年8月13日,制定下发了《关于举办2021年度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济财会〔2021〕8号),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分级组织实施,参加集中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16学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本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方式,参训人员登录所属地财政部门明确的网站进行网上学习培训。经统计,全市共有4501名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参加了培训。

8.内部管理不严格,部分财务工作存在“灯下黑”问题,内部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财务会计内审工作,已充实调整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相关文件。认真落实内控考评工作办法,根据局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情况,已于7月底前,由财政监督办公室指导督促局新组建事业单位建立了内控制度,以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防范化解管理风险。已制定内部审计方案,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组,于8月份开始,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内部单独核算财务收支的账套进行内部审计;对局相关科室单位内控管理合规性情况进行检查。

9.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已完成对往来账款的彻底清理。

10.部分自有房产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或浪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聘请中介机构对多处房产及商业用房进行资产清查,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同时依据评估报告将相关房产记入了局办公室固定资产账。已确定了资产盘活方案。参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借鉴其他市做法,作为周转住房向局在济宁城区无住房的易地任职干部、选派挂职干部和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出租,并以市财政局的名义出台了《济宁市财政局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由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其他房产拟按照房改政策遗留问题进行处置,并统计了符合政策的职工数量。对处置后剩余房产再由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对外出租,目前已聘请中介机构按照经济适用房成本进行价格评估,作为按照房改遗留问题出售现有住房的价格依据。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整改措施还需逐步完善。在整改方案制定上,探索创新还不够,整改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压力传导还需加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个别整改事项督导不够及时,个别环节还存在压力传导不够、责任心不强的现象。三是统筹协调力度需强化。在整改落实上,开会调度多,实地督导少,压担子、提要求多,教方法、指路子少,在统等协调全局抓好整改落实上力度还不够大。在下步工作中,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保持政治定力,加大督导力度,不断完善整改举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继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以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党史,以史为镜、以史明志,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政治意识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巡察整改工作实际行动上。

(二)强化统筹协调,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用足用好“四本台账”,严格执行“销号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将继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位、领域涉及的整改事项切实负起责来,切实领着大家干起来、改起来。班子成员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击整改现场,直面整改难题,当场研究整改措施,及时督导落实。通过这种“直达现场”的方式,加快压力传导速度,提升整改落实效率。结合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大起底、回头看”工作,持续用力,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聚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上集中发力,狠下功夫,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

(三)结合财政工作,巩固整改效果。把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提升财政工作效能结合起来,加强跟踪问效,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台账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以“钉钉子”的精神,立说立行立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以点带面,对易发多发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推进制度创新,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06052;邮政信箱:济宁市太白湖区省运会指挥中心(邮政编码272000);电子邮箱sczj_renshike@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财政局党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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