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1月3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鱼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以下简称“县社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县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县社党组完全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精神,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县社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不断增强整改问题的主动性和紧迫感,班子成员把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认真领会、深刻反省,各单位、各科室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抓准、抓实、抓紧”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社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巡察整改任务分工。县社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明确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了《中共鱼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的4个方面10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分管领导、承办单位、承办人和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
(四)认真督促检查。县社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领分管科室和单位,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每周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6次,下发整改通知单3份,到基层社、公司落实整改工作推进情况5次,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强化成果运用。县社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新制定和修改完善各类制度6个,下发规范性文件8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通报系统内违规违纪案件18例,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堵塞漏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扛主责抓主业有短板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在推进县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上,制定了《县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县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止10月底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制定出台了《鱼台县供销合作社“十四五”期间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和《县社“十四五”期间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台账》。
(2)根据县社实际情况制订了《县社领导干部调研方案》,班子成员按照方案要求实地到各个基层社和社有企业进行调研,并组织人员到江苏丰县、潍坊、滨州、临沂等地考察学习,并将考察学习经验进行总结,结合鱼台县社实际发展情况撰写调研报告5份。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了《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将调研成果转化到鱼台县社改革发展中去。
(3)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鱼台县社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机制和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县社意识形态预警机制,严格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抓意识形态工作,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实现意识形态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县社党组先后召开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意识形态工作通报会、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排查工作调度会。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结合《鱼台县供销合作社“十四五”规划(2021—2025)》,研究制定了《鱼台县供销合作社“十四五”期间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并针对2021年度省、市社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2)县社党组向县委组织部提交《关于增加监事会相应职位的报告》,申请配备监事会主任。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一名同志任鱼台县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监事会班子配备完善。经党组会研究修订完善了《鱼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推进“三会”制度建设,2021年9月29日,鱼台县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在鱼台县委党校召开。
(3)进一步理顺县社内设机构和职责分工,按照供销事业发展需求和机构编制相关规定要求,2021年4月29日,县社向县委编办提交了《鱼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并获批复同意。对于县社机关工作人员在企业报销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因所报销费用均为公务支出,不再予以追究,但对于此行为县社党组高度重视,明确要求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中第三章第七条规定,严禁在下属企业报销应有本单位承担的各项支出。
(4)以土产公司作为试点,成立了石集农业服务部,推进全县土地托管工作。截止到目前,签订土地托管协议3份,完成机耕服务4725.1亩次,飞防服务7095.4亩次;由百联公司牵头,联合各基层社开展农资化肥联采直供工作,目前已经完成427吨,销售区域覆盖鱼台县各镇街;针对清河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目前已经完成清河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计验收工作。为尽快发挥清河为农服务中心功能,县社百联公司与山东圣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进行合作,成立股份公司,将清河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成为掺混肥生产基地,未来该基地生产的肥料将覆盖鱼台县及周边地区,为农村农业生产提供质优肥料。
(5)借助“互联网+”,与货牛网联合合作,依托自身深入乡村的渠道优势,实施了“线上有商城、线下有便利店,中间有仓储配送”的“供销便利”项目。目前,供销便利物流分拣中心已投入运营,唐马后付供销便利直营店、加盟店等已签约100家,并试运营。已经建设完善4条配送线路,覆盖鱼台县所有乡镇。
3.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破解发展难题思路不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专门安排党组成员针对社有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境进行调研,并“走出去”到先进县市学习企业改革经验。先后组织人员到江苏丰县、潍坊、临沂、滨州等地考察学习供销社改革先进经验,推动基层社和社有企业深化改革。
(2)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社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目前,梳理基层社、公司合同787份,统计和建立社有资产档案1661份,该项工作得到中华供销总社认可并在中华供销合作总社网站进行了刊发;有关基层社和社有企业向县社党组提交了闲置资产盘活方案;对于长期租赁等不合规处理社有资产的情况,约谈9个单位负责人。为加快推进长租合同的整改工作,县社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对接法院,并组织人员到兄弟县学习经验和做法,目前,合同整改工作正稳步推进中;对于部分单位租金收缴不到位问题,县社党组约谈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
(3)出台《鱼台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和《鱼台县社包保企业工作方案》,分阶段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县社党组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消防安全会议10次,组织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42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5处。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对于房屋破旧失修问题,一方面具备改造条件的,进行改造盘活,例如唐马供销社,目前已经对破旧房屋拆除,并制定规划方案,建设鱼台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中;一方面对于不具备条件的,登记为危房,并设置警示牌和警示带,严禁人员居住和靠近,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关于对群众身边问题整治不到位,不正之风纠正不彻底方面问题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召开县社党组会,针对“四风问题”提出硬性要求,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反弹回潮。县社党组转变工作方式,严格按照经济规律运用市场化手段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的发生。对于化肥直供业务和安全统筹业务,县社指导各基层社和公司围绕服务三农发展要求,通过对市场的调研,制定年度业务发展目标,通过相应的激励政策,采取市场化手段促进化肥直供业务和安全统筹业务的发展。县社党组通过对上争取政策、对下加强督导的方式,保障基层社和公司开展化肥直供业务和安全统筹业务良性运转。
(2)对于化肥直供业务,县社结合实际,按照市场化思路,指导百联公司与市圣合公司开展农资联采直供,结合我县种植结构开展配方施肥。从2020年秋季到现在,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与基层社、村级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沟通洽谈,坚持不分计划,不搞形式主义,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
(3)对于安全统筹业务开展,通过省社与山东平安保险合作,以供销中心为主体进行安全统筹业务工作拓展,到县社系统各公司、基层社进行安全保险的宣传和服务,引导各企业和基层社提高保险意识,截止到目前已经完成安全统筹业务3.5万元。同时对于供销中心的工作开展,县社安全科进行业务指导。
5.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以来,县社党组组织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各基层社和公司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次,组织县社机关、基层社、公司有关人员开展“触线之鉴”警示教育活动1次,组织县社机关全体人员家属开展“清廉家风”建设活动1次,在党风廉政会议上通报系统内违规违纪案件18例,召开了全县供销系统专项巡察问题查处暨“以案三说”警示教育会议,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制定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梳理“三单一点”128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7份。
6.执行财经法律法规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账审批程序,取消了个人账户对公使用。目前,所有基层社和公司已经建立对公账户,杜绝了个人账户公私混用;开展了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对于个别基层社白条列支费用问题,县社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对于该问题的发生,是由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导致的,因此县社党组引以为戒,要求系统内各单位要严格财经纪律,严格审批程序,杜绝白条列支问题发生。
(3)对于个别基层社报账凭证未附合同问题,合同已经找到,并附到相关凭证中。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全面,以政治建设引领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方面问题
7.“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观念树立不牢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研究制定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县社机关党委坚持每月开展1次党建工作工作指导,每季度1次督导调研,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分别到所联系的基层党支部督导工作开展,认真总结分析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监督整改,努力提升了基层党支部硬件建设和党务工作水平。所属基层党支部在“评星定级创优”活动中,消除了三星以下的涣散党支部,目前四星过硬党支部6个,五星示范党支部1个。县社机关党支部被县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2)县社党组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清单及班子成员党建工作清单,指导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有效的开展51520组织活动,坚持每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及时贯彻落实党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两双两微”工作,每周到社区开展为民服务活动1-2次,在疫情防控、提升社区文明、优化居住环境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明确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经县社机关党委研究并报县直机关工委同意,对部分基层社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实现了支部书记、行政负责人一肩挑。
(3)强化了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头脑,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机关党员每周一次集中学习,企业党员两周一次集中学习,县社机关党委举办专题学习班3次,聘请县纪委党风室人员举办廉政专题讲座2次。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网上教育平台,丰富党员教育形式和内容,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政治素质明显提高。
8.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进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规范基层社、社有企业选人用人行为,将基层社和公司进人、用人纳入“三重一大”工作机制。
(2)对于进人不规范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处理,单位代缴的养老保险金已经退回。
(四)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
9.基层社和下属企业涉嫌偷税漏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学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税法意识。2014年,我社下属企业月平均营业额均不超过3万元,属于免征税情形。
10.应收账款县社财务挂账清收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社党组高度重视,通过采取约谈相关责任人、下达催缴通知书等措施,目前应收账款全部清收完成。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县社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离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的转化和运用,着力形成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市委巡察工作部署,鱼台县社党组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和贯彻落实,坚决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从严治社责任,继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拓展服务领域,服务乡村振兴,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思想认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作风持续好转。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问题反弹,厉行勤俭节约,自觉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控制力,不做与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事情,模范遵纪守法,带头弘扬美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优秀品质。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实效。结合“大起底,回头看”工作,在全面推动整改工作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注重巩固整改成果并长期坚持。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务求实效,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制度化、长效化,从制度层面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实效和成果。
(四)保持改革定力,统筹推进供销事业发展。随着整改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遇到的阻碍会越来越多,艰巨性和复杂性愈加凸显。县社党组一定会坚定以改革促发展的信念,增强四个自信,保持改革定力,提升境界标准。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抓好发展和加强党建统筹结合,把整改过程转变成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过程,按照“说了算、定了干、按期完”的工作要求,紧起来、严起来、快起来,将巡察成果转化为不断开拓创新、推动供销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6211650;邮政信箱:济宁市鱼台县鱼新一路53号(邮编272300);电子邮箱:ytgxhzs@ji.shandong.cn。
中共鱼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