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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微山县供销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1-12 17:06 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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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月4日至1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微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以下简称“微山县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微山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微山县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动员部署。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微山县供销社党组立即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讲话及《市委巡察组关于对微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同时,各级党组织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动员各级党组织以认真的态度、扎实的作风投入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微山县供销社党组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先后6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市委第六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微山县供销社党组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积极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微山县供销社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全面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推动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督查调度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分工主动认领,指导和督促分管科室盯住问题,对整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整改面上类似问题相结合,实行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整改进展较慢的事项,与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善改进措施,督促尽快整改到位;对尚未完成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市委巡察问题反馈以来,微山县供销社党组先后召开会议20次,全县系统整改工作调度推进会议9次;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党史学习教育、系统重点整治、审计整改等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以整改促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治使命感、责任感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中心组学习负责制,规范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县委明确的中心组年度学习课题,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总社七代会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开展学习18次,班子成员在深入基层、密切群众,结合本单位实际的基础上撰写研讨发言材料25篇,党组书记对研讨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对学习情况全面记录。加强下属党支部指导检查。重新调整了党建指导组,充分发挥党建指导组的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老干部送学上门、青年干部朗诵比赛、瞻仰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的组织活动,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2、政治执行力不强,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努力推动双线运行机制运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及实施意见。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探讨供销社工作定位和发展方向。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供销社重点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全县供销社实际,确定了2021年微山县供销社工作要点。整合系统内外的优质资源,加强联合合作,筹划供销集团公司组建事宜,将“微山县纳入省供销社50个试点县之一”作为当前中心工作,积极申请全省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目前,省供销社与县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微山县纳入省供销社50个试点县之一。

(2)深入推进“三会”制度建设。积极筹备县供销社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向县委递交了《关于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的请示》,草拟制定了《微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微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争取组织和人社部门支持,2021年12月份召开微山县供销社第四次社员代表大会。发挥理事会运营决策作用,先后4次召开理事会,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切实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为11个基层社、1家专业社选备了监事会主任。

(3)创新发展,加强合作,不断提高服务“三农”质量和水平。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基层社恢复重建途径,组建高楼乡高楼村供销合作社,作为代行乡镇基层社职能试点。加强联合合作。山东圣地供销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与微山县隆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利用县第二棉花加工厂和康鸿面粉厂18亩闲置土地建设为农服务中心。微山县联丰种植专业合作社投资成立了4家全资企业,其中微山县隆嘉农业发展公司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工作,开展集约化经营;微供荷蕴电商公司开展电商新业态及盘活闲置资产,推动现代流通工作取得新进展。

(4)积极探索省供销社倡导的“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着力构建“三化五统十服务”机制。多义北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沙土贫瘠土地服务试点,流转沙质土地1200亩,推行企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集约化种植。今年,夏粮平均亩产1100斤,比农户分散种植平均增产300斤,实现了农民增收,供销社增效,打响了为农服务“供销品牌”。

(5)探索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业务。主动与县金融服务中心沟通协调,充分利用金融互助相关政策,积极推荐管理规范、运行健康、信誉良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纳入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进一步规范西平农资供应专业合作社互助金融业务的运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考察审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吸纳社员入社。

3、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担当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助推乡村振兴,推动村社共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社共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微发〔2020〕6号)精神,服务乡村振兴,成立工作专班对马坡、两城、韩庄等乡镇基础比较好的行政村考察筛选,开展村社共建工作。针对部分村居村民土地分散、人均面积较小、土地灌溉条件差、抛荒撂荒严重等问题,隆嘉公司和马坡供销社主动与马后村、西庄村、姬堂村村两委开展合作共建,全程托管的650亩土地,彻底解决耕地非粮化和禁烧环保问题。今年夏秋两季共收获粮食110多万斤,农民每亩增收100多元,村集体增加收入5万元。年底前,领办村级供销社4家、土地股份合作社2家。

(2)探索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新业态。指导济宁微供荷蕴电商公司、微山供销宜佳电商公司探索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由济宁微供荷蕴电商公司牵头在抖音、淘宝千牛等网络销售平台注册了公司运营账号,重点开展了电商直播带货、网络宣传推介等业务,积极向省市供销系统内企业推广本地及周边县市区特色渔湖产品和名优特农副产品。目前,济宁微供荷蕴电商公司已完成了企业认证和12名直播员培训工作,启动了电商直播业务,公司抖音平台已有粉丝1740个、关注3579个、直播143场次,9月以来销售渔湖产品200多箱,近2万元;对存在问题的个别电商公司进行了约谈,督促其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合理利用采购的物流车辆开展电商配送业务。

(3)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依托再生资源公司,规范与村级回收站点的业务合作,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目前,已对个别回收站点下发整改告知书,督促做好整改工作,指导规范村级回收网点3个;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赵庙等地设立农资包装物回收点,对荷运再生资源公司社区综合回收服务中心模式进行业务调研,对接洽谈合作事宜。

4、责任意识弱化,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缺乏有效措施问题整改情况:

(1)培育新设生产生活资料经营主体。整合系统内外资源,注册成立了控股的隆嘉农服、惠众农科、泽沐农服和济宁微供荷蕴电商公司,积极开展了农资供应、日用品销售和农技推广等业务,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目前,隆嘉农服公司在马坡承包土地350亩,济宁微供荷蕴电商公司盘活闲置房屋48间对外租赁经营,惠众农科公司销售农资约30万元。

(2)加强培训服务,提升农业种植科学化水平。西平农资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和种植大户等开展了飞防作业和农资业务培训,惠众农科公司在高楼乡王楼村开展了农技推广业务会,韩庄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农资农技培训。今年以来共计培训400多人次,大大提高了农户和社员科学施肥、规范种植、防虫防病的能力和水平,为夏秋两季农作物丰收插上了科技翅膀。

(3)充分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用。按照双线运行机制要求,落实理事会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为实现监管具体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全国总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供销法字〔2020〕31号)等文件精神,设立微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制定《合作发展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分类指导社有企业发展,支持发展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和为农服务项目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产业发展等工作,促进系统上下贯通、联合合作,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造血功能和盈利能力。目前,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济宁微供荷蕴电商公司“供销e家”步行街项目进行可行性调查会商,投资25万元用于房屋改造升级和道路铺设等项目建设;拨付给塘湖供销社、鲁桥供销社等基础较差的供销社部分发展资金,促进基层供销社持续健康发展。

(4)发挥供销合作社品牌和政策优势,创新体制机制,扎实推动开放办社工作。目前已与韩庄镇润尚购物中心、韩庄镇国茂家具家电城、韩庄镇微湖山庄、夏镇四季丰农资经营部、微山县顺鑫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微山中农批农商物流园等8家企业签订开放办社合作协议,规范悬挂供销社标识,部分企业已经开始统计直报。

5、政治担当不够,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研究制定出台《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从所得经营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提取合作发展基金,拟从每年的合作发展基金中提取部分资金逐步解决困难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问题。

(2)增强政治担当意识,着力提高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在合作发展基金中,计提部分基金解决困难企业历史债务包袱问题;下一步,由财务会计科、人力资源科等科室参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兑付办法,分级分批兑付,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组织工作组对系统内企业未确权的土地进行调查摸底,对摸底情况进行会商研判。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有关街道乡镇对接土地确权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土地房屋等原始资料缺失问题;同时,将难以解决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向县政府汇报,争取土地房屋确权的政策支持。

6、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两次召开党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印发《关于调整微山县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制定《微山县供销社领导干部202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印发《全县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和《县供销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2)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了问题隐患排查,建立了隐患清单台账。2021年3月以来,共排查问题隐患56个,对各类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了整改落实。

(3)制定了《县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全员培训方案》,指导了微山县大地鞭炮烟花公司落实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系统内企业负责人、其他行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先后两批次进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参观了付村煤矿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基地,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4)印发了《关于开展县供销社系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系统内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扎实做好问题治理工作。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县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确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党组暨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制定《微山县供销社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科室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责任。

(2)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述职述廉内容。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指导。今年以来,4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基层社和下属企业负责人进行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教育,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及时掌握机关干部职工、基层社和下属企业负责人思想状况。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同时,建立了日常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了对机关和系统内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了对日常考勤、请销假、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制定了《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度,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考核,兑现奖惩。目前,已根据工作考勤统计结果,兑现了2019年度、2020年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进一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县社党组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修订完善了班子分工,明确了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党风建设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梳理了县社权力清单11项、责任清单39项和廉政风险点18项,对分管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话25人次。市委巡察、专项审计期间,县社系统内移交纪委线索10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7人。

(3)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县社党组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17次,对有关议题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及时抄送派驻纪检组审核。

(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党组书记对新任中层干部和新入职党员干部的进行集中廉政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目前,就资产租赁处置、租金过低、欠缴租金等问题,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谈话调查24人次、问题约谈21人次,下发整改告知书3份,警示函2份。

(5)进一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宣传。县社党组积极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召开作风纪律建设会议和严肃工作纪律会议,传达学习典型案例2次,观看廉政教育片4次、100多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建立了对违规违纪问题系统内通报常态化机制,对2017年以来的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在全系统企业负责人内部印发通报,切实做到了以案促改,达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2、社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微山县供销社已与山东海那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法律顾问协议,积极通过法律顾问、专家会商等形式先易后难、分类施策逐步解决。同时,组织开展了系统内企业合同统计情况“回头看”,督促基层社和县直企业对2013年以来的合同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目前,对90份长期合同进行调查摸底,摸清了长期合同的形成原因和目前现状;同时,通过法律顾问对职工集资建房、拆迁补偿合同及其他长期合同进行会商研判,形成了具体整改措施;通过比照周边租赁价格,提高租金,重新签订合同,解决了韩庄社、微山岛社、昭阳社、南阳社等32份租金过低问题;对两城社北薄中心店长期合同进行纠正,重新签订了合同;马坡社其中1份长期合同因棚户区改造终止;对塘湖社幼儿园合同问题正积极走诉讼程序予以解决。对于困难较大跨度较长,自身能力解决不了的,微山县供销社党组已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请求上级领导帮助解决,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2)充分发挥监事会和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县社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监管制度和风险管控体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严把对外投资关,积极做好投资前期论证分析和评估、审批等工作,增强经营风险防范意识。监事会和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留庄供销社区基础设施改造情况、供销商场厂棚租赁、西平专业社农机租赁等工作进行了现场考察、集体会商研究,报请县社党组研究。县社对城关综合服务总公司和彭口闸供销社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收回40万投资款,督促其重新完善了理事会决议和对外投资款审批程序,相关投资收益及时上缴核算中心监管。

(3)盘活闲置社有资产,积极实现保值增值。县社将土产公司招待所和县社南仓库等资产交予济宁微供荷蕴电商公司管理使用,目前已对北三楼、东二楼改造出租,西二楼、南仓库已改造装修,正在租赁中。对于再生资源公司转运站和韩庄供销社采购站的土地,已与当地党委政府对接,计划通过招商引资,盘活闲置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3、系统内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学习,抓好政府会计制度落实,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根据会计年度,计划年底实行政府会计制度。3月份,完善了《微山县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会签制度,重新制定了《差旅费审批表》《支付审批表》《公务接待审批表》《招商引资招待审批表》《会议结算审批表》,进一步明确职责流程,督促相关科室及部分企业负责人,严格执行财务收支及审批报销制度,相关资金及时转入财政局非税账户,按照程序报批使用,禁止再次发生坐收坐支问题。目前,已对供销社机关坐收坐支的扶贫收益金、外单位偿还借款等资金和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办公楼装修等费用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形成了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杜绝再次发生同类错误;同时,对超范围列支的水电费的三户召开巡察整改座谈会,下发了整改告知书,已停止支付超范围列支水电费。

(2)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县社进一步强化了办公室和财务会计科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同时,要求其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入账工作。目前,已组织相关科室将未计入固定资产的办公桌椅沙发计入固定资产账;同时督促社属企业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张贴固定资产管理卡。

(3)加强对系统内企业的财务监督审核。县社强化了系统内企业财务审计监督职能,研究制定了《系统内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印发《关于开展会计集中核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成立集中核算支付中心,将所有基层社和县直企业资产租赁处置收入、经营收入及对外投资收益等纳入核算中心集中监管,实行资金报批使用,按照企业请示审批支付行管人员工资、职工社保、办公经费等事项。目前,纳入核算中心基层社和直属企业18家,对汇集的资金进行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收支,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部分企业存在招待费过高、欠缴房租等问题进行约谈或下发告知书,督促整改落实。认真梳理相关的出借合同,修订完善了联丰专业社出借合同,明确了借款期限和利息。目前,系统内企业通过自查自纠,已对不符合规定发放的困难职工救济金、不合理招待费支出予以退回。微山县供销社邀请第三方机构,对韩庄供销社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同时,组织工作组对供销商场和鲁桥供销社负责人离任进行账务交接和经济责任审计。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认领问题,结合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教育培训,强化为农服务意识,提升机关和企业负责人的干事创业的执行力,增强开拓创新的韧劲;已督促微山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行政审批大厅进行注销。

(2)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走访调研,针对老职工宿舍公共厕所卫生条件差,基础设施严重老化的问题,积极与县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局协调好土地和方案,已确定在原址翻建1处40平方高标准公共卫生间,优化了职工生活环境,切实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根据民意“5”来听反映的土产小区水质问题,与县水务公司对接,安排技术人员对小区水质进行检测,检测后结果张贴公示。

(3)印发《开展违反报销个人费用整改活动的通知》,督促基层社和县直企业,对2017年以来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的相关费用已退回。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明显、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不力、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全面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明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基层企业党建工作,两次召开党组专题研究基层和企业党建工作,制定《县供销社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对机关和企业党的建设做出全面部署。

(2)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检查指导。由两名科级干部任组长,抽调机关5名干部成立2个党建工作指导组,对系统内5个企业党支部开展“一对一”贴近指导,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时组织党员日常学习,确保党组织活动记录规范、内容完整,切实发挥党建指导组的作用。

(3)理顺党组织关系。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组织关系转隶方案和程序,将已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微山湖经贸实业有限公司和供销大厦两个企业党支部党组织关系及时转隶,对县供销社机关党委党员组织关系进一步摸底调查,做到应转尽转。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很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有关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微山县供销社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推动供销综合改革热情和动力。

(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建意识,加强对机关党委各支部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注重整改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抓好社有资产监管等制度的修订和完善,重点修订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等制度,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堵塞制度漏洞,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积极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事会职能作用,加强社有资产的监管,规范运行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合理使用合作发展基金,努力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不断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8222366;邮政信箱: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戚城南街49号县供销联社院内;电子邮箱:wsxcoop@126.com。

中共微山县供销社党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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