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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湖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严把“三关”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效
发布日期:2022-11-15 16:40 信息来源: 太白湖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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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太白湖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进一步严把初信初访受理关、督导关、化解关,采用台账落实、每周调度、发函督办、办结回访等方式,办一件、清一件,实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初次举报办理质效得到了极大提高。

线索受理前,严把“受理关”。收到信访线索后,及时响应、认真分析。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的,告知受理情况和政策规定,签到双向承诺,确保信访线索不上行;对业务范围外的,向反映人做好解释后转交至业务主管部门办理,督促主管部门及时回告结果,确保访有所应。

线索办理中,严把“督导关”。向承办部门定期调度信访线索办理情况,及时更新办理进度,建立《初次举报台账》《初次举报办理进度台账》两本台账,做到全程跟踪无空档;结合办理进度及时与反映人沟通,为后续化解工作打好基础。同时,针对即将到期信访线索,向承办部门发送《信访举报工作提醒函》,做到动态督办,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办结。

线索办结后,严把“化解关”。信访线索办结后,第一时间向反映人反馈办理情况,告知案件查办结果和处理情况,对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后续适时进行跟踪回访,遏制重复访、越级访问题的发生,确保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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