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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㉑
发布日期:2022-12-12 17:59 信息来源: 济宁市纪委监委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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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 市纪委监委第十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内涵丰富、催人奋进,是我们党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立足审查调查岗位实际,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和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查办案件为引领,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反腐败,勇于斗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积极应对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的腐败新形态,斩断权力与资本的勾连纽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实际行动为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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