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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2021年3月8日至4月15日,市委联动巡察公安系统第一巡察组对济宁市公安局党委(以下简称“市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巡察整改“攻坚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反馈会后,市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党委会,按照有关要求,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协调联络、综合材料起草、督促落实整改等各项工作,政治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并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巡察整改联络工作。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坚决落实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常抓不懈、持续用力。
(二)明确目标责任。市局党委第一时间对巡察组反馈的4大类34项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压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联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制定了《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整改台帐,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了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期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整改任务和目标压实压牢。
(三)认真督促检查。按照市局党委书记提出的“一周一调度、一周一分析、一周一研判、一周一通报”的整改工作要求,每周定时调度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不留隐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效果不到位,整改工作推进慢的,单独标注,督促加快完成整改,确保巡察问题整改“逐条筛、逐项过、从严销、保质效”。
(四)强化成果运用。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由各责任单位提报与整改情况相对应的整改证明材料,逐项审核把关,巩固整改成效,并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各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有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巩固好,真正使巡察整改成为完善机制、促进工作、转变作风的过程,努力促使市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落实上级重要部署、重点工作有差距问题
1、发挥“政治建警”引领督导作用不力,“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优化完善局属单位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明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支部研究重点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等内容。坚持每月下发党建工作要点及学习要点,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2)训练基地、治安支队、监管支队等14个党组织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均制定相应的整改落实方案,压实整改措施,形成了专项整改报告,切实将“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经过整改,各基层党组织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达到高度自觉。
(3)责成机关党委到训练基地党委实地督导“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委会,明确要求今后党委会议要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根据现实需要,每次党委会议前由政治处提前准备好“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三是党委会议记录时,由办公室认真登记相关内容,确保党委会记录完整准确。
2、发挥“政治建警”引领督导作用不力,“政治建警”末端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经开分局制定出台《中共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相应学习配档表,组织分局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学习;固定每周四为党支部集中学习日,每周五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日。整改以来,先后28次组织分局党委委员、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编发《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信息28篇。
(2)责成北湖分局、经开分局建立政治轮训机制。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政治轮训工作方案》,成立政治轮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警覆盖、分层分级的原则,统筹全警组织开展政治轮训工作。紧密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和党性教育、党的宗旨和作风教育、法律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实战决策指挥训练等学习内容。经开分局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教育整顿政治轮训工作方案》《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工作方案》,制定政治轮训《课程安排表》,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举办为期2天、各党支部举办为期5天的全员政治轮训班,共轮训民警、辅警266人次。
(3)建立健全政治督察制度。指导北湖分局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委员会政治督察制度(试行)》,党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到分管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建和从严管党治警督导检查,并对“三比三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升行动做出安排部署。经开分局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政治督察工作,对照《济宁市公安局党委政治督察和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制定印发《中共济宁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员会政治督察制度(试行)》,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分局各党支部开展政治督察。
3、发挥“政治建警”引领督导不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机关党委在下年度《局属单位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制定过程中,在“意识形态工作”增加一项考核内容: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中要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将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本单位学习内容。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市委意识形态和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通报市局意识形态整体工作和成员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结合公安机关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4、关于落实“改革强警”要求不到位,“情指行”改革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特警支队强化督导检查,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按照统一工作形式、统一重点部位、统一工作标准的“三统一”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周至少开展2次实地督导,同时,通过“天网”系统每周对各地街面巡逻情况进行2次视频巡查,全面掌握各地街面执法执勤情况,及时发现、通报、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勤务要求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下发检查通报47期。
(2)市局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对全市特巡警系统一线执勤民警辅警骨干共420余人进行勤务规范集中培训,培训从勤务着装、携装入手,分别对车巡、步巡、盘查站位、常用执法语言、常见警情处置等进行统一规范,执勤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将冬春季严打整治“五严”百日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相关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对街面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取得丰硕的打击处理战果。
(3)精细化做好全市城区110网格接处警工作,制定下发《110接处警精细化管理细则》,从网格优化调整、处警力量建设、驻勤站提档升级、车辆装备规范统一等方面着手,细化措施、明确标准,全面提升110网格接处警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接处警工作质效。一次性投放47辆北京BJ40C型执勤车辆,使主城区所有接处警、巡逻车实现了统一型号、统一标识、统一装备的“三统一”标准。举办主城区精细化巡逻暨110执勤车辆启用仪式,标志着主城区110网格接处警和社会面巡逻防控进入精细化管理新阶段。
5、关于落实“改革强警”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制度保障。印发《济宁市公安局办理刑事案件工作规范》《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明确部分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通知》,合理划分了侦查办案层级管辖,明确了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关于对市局业务警种落实“1+5+N”执法监督管理责任进行月考核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市局各执法办案业务警种充分履行执法办案主体责任,实现了各部门“既管本级又管条线”这一目标。印发《济宁市公安局关于落实和完善首接首侦负责制的工作意见》,进一步促进了案件管辖争议的协调解决,避免了“新官不理旧案”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2)加强业务培训。市局围绕新法新规、执法顽疾、制度规定等方面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召开首接首侦负责制启动部署视频会议,对《济宁市公安局关于落实和完善首接首侦负责制的工作意见》进行了专题培训解读;市局召开专题视频会,对规范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特别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进行强调部署,对《山东省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暂行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3)强化以案释法。在固化原有“订单式”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培训、旁听庭审等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先后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剖析8期、法制微课堂30期,通过身边的人、案、事,反思教训,引导民警增强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有力提升了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
(4)严格执行集体议案制度,坚持案件重点环节向同级法制部门报送审核机制,加大重点环节监督,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证据规格、提升办案质量。加大民警培训力度,提升技战法能力和水平,选派民警参加公安机关情报实战培训班;选派综合素质全面的民警参加省厅集中办案,全面提升公安民警业务能力和水平;召开专题研判座谈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就我市承担全省“论剑2021”宏观生态总体经济犯罪方向研判思路、方法进行探讨交流。
6、落实“改革强警”要求不到位,推动执法队伍“去机关化”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22年,新招录民警6名,全部分配到基层派出所。截至目前,经开分局派出所警力占分局总警力68%。
(2)市局坚持“倾斜基层”导向,严格按照“新录用民警和新接收的营以下军转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除外),一律到派出所工作”原则进行岗位分配。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和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录的公务员已全部录用,均到单位报到工作,进一步充实基层派出所力量,缓解基层警力紧张状况。目前,城区派出所、建制镇派出所均达到“城区所、建制镇所平均不少于20人、10人”的要求。
(3)车管所增派2名民警充实到业务大厅工作,缓解业务大厅警力紧张问题。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程序。严格业务监管,凡需授权的在办业务、重点业务一律由民警负责,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由职工或辅警办理,辅警只能在民警监督下从事规定的辅助性工作,严防越权越线。
(4)优化警力配置,规范人员抽调。经过前期清理,当前市局抽调3个月以上的人员中,没有派出所民警。下步,市局将严格人员抽调程序,除必须派出所参与的相关专案侦办工作外,严格限制从派出所抽调人员。
高新分局对借调人员进行梳理统计,不符合借调程序的民警全部返回派出所工作。严格规范借调审批程序,确需借调派出所工作人员的,需经分局党委会研究确定。
北湖分局严格控制派出所人员抽调数量和程序,由政工部门统一管理,非必要绝不抽调派出所警力。对确需抽调的,按规定履行抽调手续,超过一个月的必须由分局党委会研究确定。
经开分局对全部借调人员进行梳理统计,非经市局政治部下文借调,一律不得外调工作,并且全部借调轮岗人员,须经分局党委研究确定。
7、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有欠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积极协调市机关事务中心和市委编办,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心新址和机构编制问题,新址选定在太白湖新区城投大厦,近期筹备搬迁工作。组建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侦查大队,加挂市公安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牌子,扩建升级办公场所,扩充人员编制。印发《济宁市县级公安机关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建设运行实施意见》,目前已有9个县市区明确机构编制,5个县市区中心办公场所达到300平米以上,全市县级反诈专业民辅警人数大幅增加,为打击治理工作提供了机制力量保障。
(2)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47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领导小组。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全民攻坚行动”,市“两办”印发行动实施方案和行业部门责任清单,列入市主要领导关注重点工作和“两办”督查督办事项,每月调度落实情况。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银行、运营商的重点工作指标周通报、月排名,先后对工作落后、涉诈问题突出的9个县市区、13个乡镇街道、16个部门单位进行约谈。市公安局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党委成员为副组长、15个警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406”全警反诈工作机制,制定警种责任清单,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凝聚了全警反诈最大合力。
(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系列指示、文件精神,始终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紧紧抓在手上,以联席会议为纽带、以全民攻坚行动为牵引、以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为依托,打防管建宣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上半年,济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综合考核成绩稳居全省第一,林红玉书记多次提出表扬,市委、市政府“两办”专门发了表扬通报,省联席办专门刊发济宁反诈经验材料,范华平副省长等领导批示全省推广。
(4)全市电诈破案、抓人同比分别上升240.3%和283.1%,破案数、抓人数和百警抓人数均排全省第一,其中,破案数、抓人数分别占全省的11.93%和16.8%;百警破案数、劝返滞留缅北及阿联酋涉诈重点人员数居全省第二;止付冻结涉案银行账户5.7万个、资金23亿元,向被骗群众返还718.3万元,同比增长25%;发案数、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62.1%、58.2%,阶段性实现了“两升两降”目标。侦破的市中“2021.8.23”特大跨境“杀猪盘”诈骗团伙案,成为我省立足境内打击境外诈骗窝点回流人员的典型案例,得到国务院联席办充分肯定,省公安厅通令嘉奖,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多个频道专题采访报道。
8、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有欠缺,“猎狐行动”持续发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经侦支队召开了全市“猎狐”工作推进会,传达全市“猎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2)责成经侦支队积极调度全市有猎狐任务的县市区,汇总掌握近期猎狐开展情况,对每名境外在逃嫌疑人的详细情况逐人梳理,及时掌握具体追逃情况,并就每名逃犯共同分析研判细化下一步追逃方向和工作措施。
(3)经侦支队2021年、2022年连续2年完成省厅下达的猎狐目标任务,追回4名境外逃犯。
9、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有欠缺,“双清”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省厅关于执法“双清”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积案清仓率100%。通过开展执法“双清”专项行动,建立起发现问题、通报问题、分析问题、倒逼整改的工作机制,实现了预期目标。在清理积案的同时全市公安机关认真梳理已清仓案件,切实组织回头看。严格把握刑事案件6类、行政案件10类清仓标准,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决杜绝数字清零、虚假清仓、违规清理等问题的发生。
10、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和监督管理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覆盖、全链条、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开展了公路健康大会战、农村公路平交路口隐患整治攻坚战、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全市排查出的10处事故多发隐患路段、18处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隐患、1904处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持续开展交警系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先后制定下发了《2022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八抓二十项”创新举措方案》《全市交警系统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领导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切实做到工作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有效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严查各类重点违法行为,净化道路通行秩序。组织全警上路,启动所有交警执法站,全面清理重点路段、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隐患;强化路面巡逻管控,持续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百吨王”、农用车、违规运输危化品等重点违法行为,对各类重点违法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2021年6月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15余万起,其中超员载客15943起、逆向行驶29698起、货车违法载人829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10669起、无证驾驶13590起、超载超限车辆56346辆,“百吨王”290起、货车疲劳驾驶1160起、货车非法改装908起,酒醉驾16625起,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强化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监管工作。持续推进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理工作,努力提升重点车辆的检验率和报废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和换证率。截至目前,全市“两客一危”、校车检验率报废率为100%,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100%、报废率99.72%,重型货车检验率93.31%、报废率84.92%,重型挂车检验率91.87%、报废率87.92%。重点驾驶人审验率96.22%、换证率98.53%。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贯彻统一主题宣传部署,分别举办“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电影下乡、济宁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2022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进警营开展暑期交通安全互动体验主题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480次。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组织全市交警大队开展“百千万”巡回宣讲活动16场。开展“一盔一带”、“一老一小”主题实践劝导活动225余次,优秀宣传民警组成宣讲团深入重点群体开展以讲事故案例、“一盔一带”为主题的“讲堂”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围绕“五大曝光”工作,向媒体统一发布新闻通稿,通过济宁电视台、济宁新闻网、大众网、《齐鲁晚报》等媒体曝光,“五类重点违法”行为交通违法量较多的危化品运输企业53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75起、典型事故案例18个、终生禁驾人员27人,并通过济宁公安交警新媒体矩阵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警示震慑力。
(2)责成高速支队排查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隐患133条,全部录入“山东省公路基础信息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管理平台”,及时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整改,目前各高速经营单位已完成整改124条,其余正在整改治理中。优化路巡与网巡相结合模式,重点加大午后及凌晨驾驶员易犯困易疲劳驾驶时段巡逻密度及强度,利用13处可变限速标志、3处雾区诱导防撞系统提示过往车辆降速、控距、亮尾,确保行车安全。继续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严查严处高速公路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自2021年6月8日起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1093起,有效净化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3)严密防范各类社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每年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下发方案部署全市“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重点推动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护学岗设置、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联网“4个100%”建设任务;会同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深入校园开展防欺凌、防盗抢、远离毒品、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指导实战演练培训1900余场次,发放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的《致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一封信》《致广大家长和学生的一封信》19.6万余份;针对校园保安力量薄弱、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暑期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集中培训,2021年以来培训1.5万余人次;发挥“警保联控”优势,统筹社会群防群治力量,调整设置护学岗1400余个,每天落实警力1900余人次,全力做好学校及周边秩序疏导、指挥、管控;每学期至少联合市教育局开展督导检查两次;三级“两会”、党的二十大安保等重大活动期间实行局属单位包保县市区制度,把校园安全作为重点内容,进驻县市区开展督导。
强化宾馆日常管理。组成2个检查组突击暗访旅馆79家,督促相关县市区局处罚旅馆22家,依据相关法律责令改正旅馆5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旅客实名验证登记,对辖区旅馆进行了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不登记旅馆,一律予以处罚;对无证经营旅馆,坚决予以取缔;全市共检查旅馆10000余家次,处罚违规旅馆62家,取缔无证经营旅馆9家。全力抓好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五必须”要求。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落实旅馆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的通知》和《关于传发全市未成年人住宿实名验证登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统一梳理统计了今年以来在我市入住的所有未成年人,具体分配到县市区、细化到旅馆,督促各地进行抽查核查。将公安部宣传图片式样传发各地,要求各地以县局或派出所为单位,统一制作宣传图片,放置在旅馆登记前台,提醒前台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登记要求,告知入住人员主动配合登记。目前全市所有旅馆均已制作、张贴“五必须”宣传品。
加强散装汽油实名登记安全监管,全市732家加油站全部免费安装“智慧内保-散装汽油实名登记系统”,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督导规范应用散装汽油实名登记信息系统,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整改以来,全市已采集录入散装汽油销售实名登记信息703661条。
针对民爆器材相关问题,协调反馈市工信局,市工信局立即对全部5家销售公司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安全生产一企一档》中涉及各级检查发现问题“周台账”进行逐一调阅。针对问题线索反映的安全管理问题,市工信局对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责令该企业负责人认真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办公区门岗值守和办公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按规定要求存放起爆器等器材,切实夯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11、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深入,惩戒不及时造成社会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8年10月,市局由基建办牵头,在二十里铺驻地新建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占地300亩,目前主体工程完工并完成验收,智慧监管工程及道路管网完成70%,挡土墙建设进行收尾。就资金缺口问题请示省发改委,同意进行概算调整,目前正在进行概算调整工作,待省发改委批复,报市政府研究后,确定拨付金额,再由市财政局拨付。待新所建设完成后,超押问题能彻底解决。
(2)全市公安机关坚持高标准、强措施、严要求,全力推进行政案件快办和轻刑案件快审工作。截至2022年9月底,全市平均快办率为64.89%,无一起引发行政复议、诉讼和信访,有效提升了执法质效,减轻了基层负担。为进一步完善轻刑快办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法制支队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及有关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强化获取口供和其他证据能力、提升办案质率的有效途径,在办案平台中嵌入认罪认罚告知文书,引导基层办案单位落实该项制度,保障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结合执法“双清”专项行动,对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特别是对全市取保候审保证金应退未退、案件应撤未撤、涉案财物长期搁置未作出处理、强制措施超期未解除等问题进一步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项分析原因,一律整改到位。
(3)责成交警支队针对现有取保候审到期未解除案件进行梳理排查,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多措并举,部署落实整改,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形成整改合力,问题数据已全部整改完毕。
12、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深入,保密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成立执法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法监督工作,促进民警依法正确履行职责,防止、发现、纠正、查处违法、违规和不当执法行为。针对可能存在的执法问题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切实将巡察反馈的问题纳入常态化执法自查中。制定《问题隐患专项整治任务分解表》,把责任分解到大队、落实到个人。开展执法沉积问题“清零攻坚”活动,开展专项执法隐患问题回头看,进一步夯实执法根基,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全面、彻底解决各类执法沉积问题,促进全体民警进一步增强法制理念、提升规范执法能力,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2)下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两所两队两无一零”专项督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五零创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对全市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安全隐患、办公秩序等方面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对治安隐患乱点、消防场所等加强管控防范,出动督察警力236人次,共检查县市区局38个次,派出所70余个次,抽查工作台账190余份,抽检民辅警遵守禁酒令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整改。建党一百周年、党的二十大安保期间,市县两级督察部门通过现场督察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基层所队值班备勤、内部管理、执法办案区管理使用、枪支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整改。
13、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作风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12389举报电话平台投诉民警玩忽职守类问题占比较大的问题,制定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各地整改情况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类型进行评估通报。一是增强分析研判实效,将投诉归类方式由粗放型改为精准型,从投诉公安机关或民警“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违规执法”三个方面作了明确,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和标准。二是围绕举报投诉案事件线索核查工作,认真落实受理、核查、建议、反馈、报告、结案、归档、要求等8个方面的执法办案工作流程,提高了核查的质量和效率。
(2)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和业务培训力度。以建党一百周年、交警队伍教育整顿、“三比三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讲座等警示教育活动,对有关查处的案件进行剖析,以案说法,以案为鉴,并根据“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对涉案单位给予红色或黄色预警,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专设了交警业务培训专题课程及政治轮训课程,包括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解读、队列训练、交警指挥手势信号训练、车辆查处现场教学、党史线上线下学习等内容,以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和各勤务大队训练场地为依托,各科室抽调人员参加;以各勤务大队为单位,分别开展了大练兵活动。
(3)强化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督导检查力度。将“酒醉驾”、“三超一疲劳”、“两路两车”、“创城复查”等各个重点专项活动的执勤执法的各个环节及相关的台账检查作为日常重点工作进行主抓,明确专人对执法记录仪音像资料、违法信息录入、扣证扣车登记等进行审核,定期对各勤务大队的现场执法情况、法律文书的撰写、票据的有效性等进行抽查,定期对执法情况及案卷和票据的制作标准性进行评比并纳入考核;结合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了“查隐患、找根源、强整治”队伍风险隐患整治活动,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了执勤执法督导检查活动,采取大队、中队自查自纠,业务科室明查暗访等形式,组织执法执勤集中检查,重点排查路面执法执勤、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事故处理等岗位,针对群众投诉、来信来访及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调查、移交、转办信访件,落实解决群众相关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4)进一步规范事故案卷和事故处理程序。为提高事故案卷的标准性、规范民警处理交通事故的行为等,以案卷评审工作为抓手,多次抽调全市事故处理专家及业务骨干进行了评审工作,并作为日常工作长期坚持;先后组织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事故业务、现场勘察业务等培训班,围绕《济宁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执法实施细则》《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照相》《道路交通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结合事故复核、疑难案件化解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以案释法、个案剖析的方式,分析症结所在,梳理事故现场勘查中存在的工作短板,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业务能手采取送教上门和网络授课等方式到各基层大队开展专项业务指导,面对面、点对点地指导和授课,规范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组织省市事故处理专家对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常态化检查,分析事故处理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5)对相关办案民警进行批评教育并对问题立即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交警支队办案民警工作不认真、执法不规范问题,积极与投诉人联系,对前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对事故证明存在的错误进行补正,取得了举报人的理解。市中大队就此事件举一反三,认真汲取教训,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本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召开组织生活会,大队聚焦队伍管理、执法办案、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敢于揭短亮丑,逐一点评、逐一分析,找问题、找短板、找差距,明方向、明目标、明措施,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14、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违法犯罪成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扎实做好可防性案件防范工作,压减警情。持续开展社会面大巡防,切实提高见警率。建立“警察常在、警车常见、警灯常亮”工作模式,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全市科学规范设置49处网格驻勤站、208处警保联控工作站,点线面结合,巡逻与定点值守结合,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重点时段启动特警、武警联勤武装巡逻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严格落实“1.3.5分钟”重大突发警情快速反应机制,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案事件。依托社区民警警务网格,整合组织辖区保安员、楼长、义务巡逻队等警保联控队员4.5万人,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巡逻防控。依托零发案创建系统,每月通报发案情况,全市月度平均“零发案”小区、村庄比例达到93.6%。
(2)依据指挥云调度平台,每周对治安类盗窃警情进行统计分析,整改以来,全市治安类盗窃警情3118起,较去年同期4393起下降29%,全市盗窃警情持续下降。
(3)坚持侵财案件合成每日研判工作制度。分析全市入户盗窃发案情况;蹲靠重点案件;加大对跨区域盗抢流窜犯罪研判打击力度,及时梳理打击盗抢犯罪战果,确保战果不流失。加强与检法部门沟通联系,定期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侵财犯罪战果,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严打严防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对全市18岁以下中小学生抢劫案件进行分析,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实施传统盗抢骗犯罪专题调研工作,及时掌握未成年人实施传统盗抢骗犯罪的新形势、新动向,进一步提升打击治理能力。今年以来,全市共起诉盗抢骗等侵财犯罪嫌疑人912人。
(4)将小案侦防宣传纳入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工作重要内容,依托全市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将小案侦防宣传与严打严防“百日行动”、反电诈宣传同部署、同推进,组织人员深入学校、社区、村居、企业等单位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刑侦部门累计开展宣传9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60余万份,进一步提升了群众防范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5、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许可服务处积极督促出入境管理支队、交警支队完成许可业务、人员进驻相关工作。目前,出入境管理支队已将承担的出入境通行证签发、普通护照签发等11项审批业务全部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设2个业务窗口,民辅警共5名,正常开展业务办理工作。车管所除部分审批事项因场地和硬件设施限制(如机动车查验区设置、驾驶证核发时的考场设置)无法进驻外,涵盖机动车登记、驾驶证审验、违法处理等共14项车驾管业务已全部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专区,设7个业务办理窗口,民辅警共17名。目前,洸河路出入境服务大厅、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车驾管窗口均可为群众办理相关公安业务,提供多点就近“一站式”服务。
(2)按照“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由一位领导分管”的要求,重新调整了党委成员分工,由政委分管许可服务处,总抓全局“放管服”工作,全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和效能。针对部分许可仍由治安支队负责现场勘验的问题,许可服务处严格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4]136号)要求,始终坚持行政审批“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原则,健全完善“一窗受理•一次办好”运行机制和标准,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由许可服务处受理申请,治安支队现场勘验出具意见,许可服务处经审查后予以许可,为群众发放许可证件,即由市为民服务中心B217号公安窗口进行受理、出件,形成公安业务闭环体系,实行审批服务事项内部流转,避免让群众和企业多跑腿,达到业务流程优化、审批集成高效的目标。
(3)将群众满意度调查成绩纳入县区考核。出入境管理支队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抓好政务公开、政策落地。创新实行“全程帮办”制度,“一对一”帮扶群众520余人次,提供加急办证服务60余人次,受到广泛好评。在今年以来开展的全市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访查中,出入境系统满意度在参评警种中均位列第一。近期出入境管理支队通过复核,被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认定为“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今年以来,指导各县区户政部门狠抓日常创满,办好每一笔户籍业务,赢得群众满意。整改以来,加快“户籍业务评价系统”布建应用,实现群众对户籍服务现场评价,省、市、县三级网上监督,民意访查中心及时跟踪回访。强化日常回访,着力解决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以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理解支持。
(二)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力,“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6、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警务督察轻纪检监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12389群众投诉问题电子台账。从登记日期、案件来源、案件编号、简要案情、办理人员、核查结果、办结时间等方面,对群众来信来电投诉逐一登记,全部按照“案件核查工作流程”明确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感和时效性。
(2)制定下发《济宁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规定(试行)》,指导调度县局督察部门贯彻落实。梳理2021年6月份以来12389平台受理的群众投诉,未发现需要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3)2022年以来,督察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并制定下发《济宁市公安局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执纪问责,强化不敢腐的有力震慑。印发《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委员会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加强日常谈话提醒。
(2)责成督察支队对每条线索、群众投诉都列出核查清单,包案到人。对查处不力的县级局及时下发《督察通知书》,对查实、部分属实的案件当事民辅警或单位,通过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扣发绩效、离岗培训、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问责处理。
(3)市局通过执法巡查和“执法综合应用平台”,每月随机抽取各县市区局在办刑事、已办结行政案件,依据《济宁市公安机关案件质量考核评议评分标准》进行案件质量考评。2022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各类执法巡查900余次,点评通报各类执法问题,督促指导各地逐一整改,跟踪问效。对案件核查情况每天统计,每周分析,每月对12389案件核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各地逐一整改,跟踪问效,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4)发挥全市公安机关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作用,及时反映公安机关、民警在执法守纪、为民服务等方面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员进警营等活动,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1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纪政务处分不匹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两例党纪处分未给予政务处分问题,其中一例驻市局纪检监察组已与市纪委监委专门对接,并就相关整改意见达成一致,目前该问题已妥善处理完毕。另一例经济东分局党委会研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作出相应处分决定。目前,已按规定完善了相关材料,并形成卷宗。
(2)责成济东分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加强监督执纪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组织分局民警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济宁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政务问责办法,明晰了处分种类、幅度,明确了党纪、政务适用匹配原则。
19、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拟结合干部调整工作,配齐市局机关纪委和相关下设单位纪委书记,按需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市局机关纪委书记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明确市局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由机关纪委负责。
(2)市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建议的通知》,督促各直属分局党委及交警、特警、训练基地党委严格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优化党委分工,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同时,深化内部挖潜,合理调配警力资源,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加强纪检监察民警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民警知识储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加大监督和案件深挖力度,把党内监督制度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市中分局、任城分局、济东分局、北湖分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已按照要求调整党委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下一步,结合干部调整工作,尽快配齐高新区分局纪委书记。
(3)进一步加强纪检岗位培训,组织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高新分局组织开展纪检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严格证据标准和要求,熟练掌握法纪知识,严格规范执纪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攸关民生的重点部门、单位和人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信息化建设、警务保障、执法办案、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特别是执法办案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侵害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北湖分局纪委开展常态化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派员到市纪委驻市局纪检组进行跟班学习,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特警支队纪委召开纪委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市局纪检监察工作半年总结座谈会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法规条令,强化纪法意识,提高纪法素养,严格规范执纪行为。经开分局分管局领导严格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指示要求,组织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制订了《经开分局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开展了班子成员上半年述责述廉、肃清流毒影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查纠整改、“一把手谈作风”等专项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0、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充分运用首接首侦负责制,严格落实“六个必须”工作要求,有力杜绝了推诿扯皮、拖延不查、拒不接受等问题,确保了警情正常流转、案件顺利办结。用好用足“2+4+N”群众诉求会商处置机制,高质效化解群众的疑难诉求。
(2)责成经开分局强化日常监督,对有明确嫌疑人的16件行政案件追踪督办,严格落实通报机制,对能办结而不办结的单位通报问责,并在年终考评中予以扣分。截至目前,16件行政案件已全部办结。
(3)高新分局下发了《关于责令柳行派出所作出书面检查的决定》。经进一步核查,该案不构成刑事案件,出具了不予立案决定书。
(4)强化日常考核。市县两级法制部门依托执法办案综合应用平台开展“日巡查”、“周通报”、“月考核”,每日按照“网上监督四级联动”机制,实时在线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提醒,督促整改,成效显著。
21、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执法办案程序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印发《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列明了4大项22小项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任务措施,确保持续提升执法质效。印发《济宁市公安机关协助异地办案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要求。
(2)责令经开分局对案件进行认真核查,在寻衅滋事案件中,需要对嫌疑人手机进行搜查,搜查证开具后,公安机关尚未开展搜查时,嫌疑人便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因此该物品已无搜查必要,故未进行搜查。下步分局对未执行文书做出相关说明再附卷,避免类似问题发生;聚众斗殴案卷内有取保候审保证人保证书,现已回传闭环系统。
(3)强化日常监督。依托山东公安执法综合应用平台,围绕“警情、案件、场所、财物、卷宗”等执法要素和重点执法环节,采取“人工智能相结合、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实时动态开展网上执法巡查。将法制培训纳入对县级公安机关法制业务工作年度考核,要求各地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民警执法教育培训。经开分局强化全流程执法监督,构建精准排查、法制指导、严格整改、规范办结的首接首侦监督机制。坚持每日早晚“两审查”、周末轮班制,实现“白加黑”、“五加二”的无间隙在线监督,对警情分流、受立案即将超期的情况及时督导。对新刑事、行政案件通过闭环系统每日进行网上审查。对复杂的警情案件及时开展现场督导或组织案件会商,指导办案单位明确案件定性和侦查方向。与办案单位实时业务对接,第一时间通报与督导整改,实现执法巡查、督促问题整改一体化。对符合办结条件的行政案件,严格要求做快办处理,对未破案件尚有可能存在的证据线索没有侦查完全的,督促办案民警继续侦查。
22、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立案标准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高新分局组织执法办案单位梳理了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按照立案标准,对符合立为刑事案件的全部转刑事立案。
(2)严格规范执法。依托鲁警e法通”在线答疑平台,建立了市级专业团队,制作了《“鲁警e法通”在线答疑平台法制专业团队答疑值班表》,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惑必解,切实解决了一线民警执法难题。2022年,市局制定印发了《公安机关办理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违法犯罪适用法律指引》《公安机关办理涉疫违法犯罪适用法律指引》《公安机关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指引》《公安机关适用训诫法律指引》等制度文件,为全市公安机关规范办理相关案件提供法律指引。坚持运用“日巡查、周研判、周通报、月考评”工作机制,通过网上执法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日常巡查监督和通报力度,确保各项执法制度落地落实、见到成效。
(3)加强人员保障。2021年6月21日,市局聘任了22名专职法制员、65名兼职法制员。印发《济宁市公安局法制员考评细则(试行)》,明确了法制员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将法制员考评结果纳入局属单位年终考核,强化了法制员队伍建设和执法源头管控。
2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未绝,“文山会海”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精简文件方面,严格按照权限行文,强化文件审核,认真把好文件的政策关、文字关、格式关和程序关,除涉及市公安局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和相关奖惩、任免、请示、报告等事项外,原则上不以市公安局名义发文。截至目前,2022年以公安局名义发文15件。
(2)精简会议方面,严格会议审批把关,一般会议采用视频形式召开,对不符合条件和不按程序申报审批的,一律不得召开;分管领导能研究解决的一般性工作事项原则上不再批准召开会议;上级机关召开的视频会议,市局原则上不再召开续会;对召开会议的讲话严格把关,开短会、讲短话,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对不按规定程序召开会议、违反会议纪律的严肃通报批评。截至目前,2022年以市公安局名义召开会议3个。
2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未绝,“智慧警局”未发挥应有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指导各县市区公安局做好“智慧警局”的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建设位置,确保切实服务群众。
(2)加强宣传,借助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对全市“智慧警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智慧警局”设置部位,提升服务效能。
(3)责成治安支队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户政等部门密切对接、科学规划,指导基层部门全面建设“智慧警局”,增加自助、智能化服务设备,目前全市已建成25处“智慧警局”。
2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未绝,民警队伍中存在特权意识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暗访发现的民辅警存在的特权问题,责成督察支队及时督导,跟踪整改落实,针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结合教育整顿等活动进行自查自纠。
(2)认真落实《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案件评查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固化“四式明察”法、“五式暗访”法,构筑起“专业督察、联合督察、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督察网络。抽调市县两级部分督察民警对内部管理、执法执勤、违规取证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对内部管理、执法执勤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
(3)针对民警特权等问题,举一反三,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结合教育整顿,对落实“三个规定”、插手经济纠纷等情况进行督导调度,梳理统计。对12389群众投诉平台中涉及民警特权思想的举报线索,逐条进行登记,全面认真核查,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2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北湖分局召开专门会议,责令窗口使用手环工作人员已按照原价值将费用上交分局财务,分局财务已将款项上交至区财政分局账户。警察训练基地对违规购置手环问题进行整改。经查,发放的手环因学员之间传递频繁且过度使用,造成手环部分已损坏或无法查清去向,具体经办人已向基地党委主动承担工作失职责任,并向财务部门自费补交了手环购置费。
(2)责成警察训练基地对违规报销高铁票一等座费用问题进行整改。经查,当事人(有残疾证)因事前不了解相关政策,现本人主动退还差额费用。
(3)规范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一方面,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学习教育,确保财务人员及相关民警职工对上级政策要求入脑入心、学懂弄通,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财经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格费用报销的审核和管理,严格执行报销资金的审批和控制,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2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市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使用公车,进一步明确用车范围,严格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坚持谁配备、谁负责原则,由所在单位集中统一管理使用,按时维修保养,车辆检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车辆使用实行审批制度,谁管理谁负责、谁签批谁负责。市内出行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市外出行的由分管局领导审批。高新分局重新印制车辆使用审批单,严格履行车辆使用审批手续,谁使用谁负责、谁签批谁负责。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台帐管理,做到用车登记、凭单出车、随车携带。
(2)市局督察部门结合各项安保工作,加强对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明查暗访。北湖分局纪委不定期开展公务用车督导检查,对发现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公车开展公务活动,以及公车私用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北湖分局纪委对端午节期间公车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节假日期间公车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3)开展警示教育。高新分局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和全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为戒。
28、财务管理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公安局修订完善了《济宁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济宁市公安局采购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采购范畴、程序以及采购方式,对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项目不得自行采购,并落实了责任主体,并已将相关印刷业务预算编入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通报全局,严格执行印刷服务取消最低限额标准,除日常工作开展的各类文件、公文、会议材料以外的印刷服务,均要履行政府采购的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最新规定。目前采购印刷服务,已在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手续齐全。高新区公安分局成立自行采购小组,修订《济宁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把关,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2)规范财务支出。责成训练基地规范食堂报销相关票据。在财政部门指导下,将使用财政部门正规往来单据替代原收款收据,今后不断加强单据管理,规范单据使用。经开分局报销派出所食堂费用及人员工资均使用正规票据。
训练基地已与石化公司联系,组织人员补打2018年-2020年的消费明细,并在以后工作中,每季度末到石化公司打印加油消费明细,保证票据的完整性。高新分局与定点加油站进行对账,打印公务用车加油明细,装订成册,单独存放。经开分局规范公车运行维护管理,公车加油遵循“一车一卡”原则,车辆维修落实“一事一审批”,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北湖分局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在反馈问题基础上,对固定资产进行起底排查,完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程序,要求财务人员及时登记固定资产。
(4)规范清理应收账款。一是针对临建保证金,训练基地已向市规划局发往来业务单位询证函,市规划局回复上述资金已上缴市财政局。二是针对市公安局服装周转金,该款项已在2022年服装结算时冲销。三是针对市财政局售房款,经咨询财政部门,此售房款暂时冻结,由市财政统筹安排,暂不允许单位申请使用。四是针对民警借款,其一系用于2017年为新警培训班学员垫付受伤医药费。报销的医疗费已转至基地账户。其二系用于2017年为军转干部培训班学员垫付受伤医药费。目前该民警因为其女儿治疗白血病,身背巨额债务,近期无偿还能力,拟进一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高新分局与高新区安达公司沟通,收回租车款发票,核销往来款。向个人借款当事人核销借款。
(5)举办全市财务审计培训班,培训期间,邀请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二部和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专家讲解最新政府采购政策和财务工作规范,提高了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市局指导各责任单位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学习教育,确保财务人员及相关民警职工对上级政策要求入脑入心、学懂弄通,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财经制度。各责任单位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格费用报销的审核和管理,严格执行报销资金的审批和控制,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财务人员定期进行风险隐患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争取在第一时间弥补、挽回和改正。
(三)“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得不牢,党建带队建成效不明显问题
29、落实党建带队建工作不到位,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责成北湖分局严格落实党建带队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书记为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2022年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委员会党建工作要点》并下发实施,班子成员按照制定的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开展督导检查。
(2)经开分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三张清单”》,将抓牢抓实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党委(党支部)班子、党委(党支部)书记、党委(党支部)委员述职述廉主要内容,要求各党组织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全部报送党委备案。为加强组织生活规范化印发了《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八项制度》,结合“灯塔-党建在线”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等,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带队建现场推进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分局学习强国人均积分始终保持全区第一、全市名列前茅。圆满完成了8个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齐支部班子并纳入分局党委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以及“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引导班子成员执行“一岗双责”,履行分管范围内党建职责,督导各支部书记落实直接责任,形成了党建工作党委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抓,支部书记直接抓的层层责任贯彻体系。
30、落实党建带队建工作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肃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流程,严格组织生活标准。市局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更高标准严格抓好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深入检视剖析班子和个人问题,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收到了相互教育、相互警醒的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严格落实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巡听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监督,确保组织生活质量,着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2)北湖分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律,进一步增强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原则性、严肃性,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会前征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对准备相互批评的问题充分交流意见,又保持足够的辣味,形成“团结-批评-团结”效果,确保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会前,班子成员充分开展谈心谈话,征集分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代表班子做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发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深刻意见和建议,达到了交流思想、增加团结的效果。
31、民警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化干部调研工作。启动全局范围干部调研,分层分级发现、储备了一批优秀干部,按比例掌握了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成立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调研、信息督导和作风纠治三个工作组,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对疫情防控、安保维稳、监所管理等专项工作进行调研,综合运用调研结果,发现掌握一批表现优秀干部,进一步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干部队伍动起来、活起来。
(2)常态推进职级晋升。将职级晋升与干部选拔任用统筹考虑、兼顾推进,充分体现竞争择优,持续激发民警干事创业热情。今年以来,市局完成两次职级晋升。
(3)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21年以来,市局先后组织多次科级干部提拔、科级干部平职调整,充实、交流到分局及市局业务支队任职,健全了直属分局、业务支队和基层所队班子架构。部分年龄大的同志退出领导岗位,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同时,强化县级公安机关班子队伍建设,完成县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主要负责同志干部协管工作。
32、公安机关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结构性短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根据公安工作任务形势需要,积极争取相关专业招考、遴选和特殊招考计划。2021年以来,市局分别特招网络攻防专业人才,遴选智慧交通系统建设专业人才,全市公安机关特招藏语人才,引进反恐专业人才,缓解专业化人员结构短缺问题。后续市局将根据工作需要,持续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的招录工作。
(2)继续推进警务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本年度全市59名民警评审取得上一级警务技术任职资格。组织全市241名民警完成2022年度副高级警务技术任职资格专业考试。目前,全市共有763人次取得了警务技术任职资格。
(3)全市公安机关73名民警被推荐选聘为第二期齐鲁公安英才标兵型人才,26名民警参与齐鲁公安英才拔尖型人才申报,不断推动专业队伍向“高精尖”方向发展。
33、对辅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局全力打造“有能力、有活力、有定力”辅警队伍,在全省公安机关辅警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1)坚持规范辅警招聘,严把辅警队伍入口。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紧扣时间和程序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等全流程工作标准,去年以来,先后为市局招聘辅警125人,指导督导各地招聘辅警550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2)坚持正向激励,不断激发辅警队伍内生活力。完成辅警年度奖励以及“百日行动”“二十大安保”等专项奖励工作,举行市公安局优秀辅警集中授奖仪式,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有4人获得四星辅警奖励,69人获得三星辅警奖励,497人获得二星辅警奖励,1636人获得一星辅警奖励,260多名辅警被通报表扬,创历史新高,有效激发了辅警队伍内生动力。集中组织开展战时为优秀辅警送奖上岗活动,送奖到一线、送奖到岗位,共为500多名优秀辅警送奖上岗。逐年提升辅警薪酬待遇,将辅警年度健康查体与机关民警同步,极大调动了广大辅警的工作积极性。高新分局为特巡警大队及各业务大队一线辅警队员按照每人每年126元的标准,购置2021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开分局积极与区管委会对接,自2021年起增加辅警薪酬待遇800元,表彰分局17名1星辅警发放奖励金每人1000元,为辅警队员积极争取年度考核奖,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特警支队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勤务辅警自2022年9月份,已落实单日任务100元特殊岗位补助。
(3)创新实施辅警“导师制”,全市公安机关共聘任2217名民警作为辅警导师。全面完成辅警“定岗位、定职责、定额度、定责任民警”四定工作,并制定辅警岗位职责清单,有效解决了对辅警管理使用随意、岗位职责交叉不清、违规越权胡乱作为等问题,实现了辅警队伍日常管理“岗位明确、职责清晰、监管到位”的有机统一。深化辅警教育培训,探索建立辅警教育培训“3348”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辅警体能强辅工程和辅警教官培育工程,全市共选聘市县两级辅警兼职教官157人,组织全市辅警参加体能达标测试,辅警履职能力和身体素质不断提升。经开分局制定了详细的辅警招录办法,按照“缺什么、招什么”的原则,公开公正面向社会招聘辅警26名,切实选拔出高素质的辅警人才。对试用期期间的辅警队员严格要求、严格考核,对于工作表现差、思想漂浮、作风不实的,一律不予以录用,坚持“宁缺勿滥”标准。
(4)坚持考核监督,压紧压实辅警管理责任。制定印发《济宁市公安机关辅警考核实施办法》《济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七不准”》,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辅警着装管理强化警容风纪的通知》,加强网络短视频等监督管理和使用,强化日常着装管理,确保辅警队伍形象。组织辅警认真学习《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七条禁令”》,并全员签订遵守“七条禁令”《承诺书》,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违纪违法信息通报核查处理办法》,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让辅警管理更加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责成特警支队继续推进落实专项任务值班备勤、隔离轮岗的办公场所,经与市纪委监委和市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已初步选定场所位置。责成交警支队利用全国交警网校举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培训班,共培训辅警400余人,不断提升交警辅警综合素质水平。2022年2月28日至3月5日,利用交警网校举办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培训班,对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适用与操作、执勤执法与事故现场安全防护、交管1212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课件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规程进行专题培训,全市各县市区交警大队、支队各勤务大队一线执勤辅警、事故岗位辅警共700余人参加培训,提升了事故处理能力和水平。2022年经开分局在制定《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十条规定》《警务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稿)》等文件基础上,继续完善管理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实行辅警管理连带责任制,健全日常督察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辅警用工单位及管理人员进行督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四)对常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不力,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细化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一是对待群众“冷横硬推”问题。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和网上巡查力度,安排督察支队对存在问题实行“清单化”反馈整改。对2021年以来群众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先后对存在“冷横硬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的人员,以通报批评、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形式进行问责处理。二是对“慵懒散”等不良风气依然存在问题。继续会同机关党委、三联办人员开展联合督导,每天早晚高峰对交警值班值勤脱岗空岗、管事率低等问题督导检查,每周通报检查情况,“慵懒散”问题明显好转。以“大数据+网上督察”为依托,不断深化智慧督察系统建设应用,对窗口服务、执法办案、值班备勤、检查站查控、疫情防控实行动态监测督察,快速发现问题、快速推送预警、快速督促整改,对问题整改情况每月评估通报。
(2)交警支队持续推进城区、内环高架智能交通项目建设,应用成效日益凸显。支队创新使用AI视频检测分析、多信号机联网联控模式,持续开展“消红变绿”、绿波带调优、宣传诱导等工作,启用执法取证设备,为交通管理赋能增效,道路通行环境明显改善。目前,城区、内环高架智能交通项目均已完成初验,正会同清华大学团队,承建、监理等参与单位逐个功能校验完善,不断优化功能。
(3)市局已结合职级晋升工作,理顺了21名科级混岗民警人事关系,剩余部分科级混岗人员,下步结合干部调整一并解决。
(4)市局下发《关于开展临时性办公室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市局临时性办公室进行摸底,积极做好清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人员借调。目前,市局非急需紧缺的临时办公室已经全部清理撤销。对扫黑办等中央、省、市要求成立专班办公室的,暂予保留,并按照“长久立”理念,争取成立正式机构,或按照上级部署完成任务后统一清理。目前,市委编办已研究同意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电信网络新型犯罪侦查大队,反诈中心正式成立机构。
(5)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目前,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教育中心、交通信息播报中心、市驾驶员职业认证管理所已经整合组建为市机动车和驾驶员服务中心,机动车和驾驶员服务中心正在筹建运行。原交通安全教育中心、交通信息播报中心、市驾驶员职业认证所已完成资产清算工作;同时市机动车和驾驶员服务中心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并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市驾驶员职业认证管理所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要求注销,账户资金余额问题拟与延续全部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发放。
(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以来,侦办并移诉涉黑专案1起(微山“5.12”),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专案8起(曲阜“2.09”“4.26”、任城“7.21”、邹城“5.27”、金乡“7.16”、汶上“7.15”、梁山“3.09”、鱼台“8.03”,其中已按恶势力犯罪集团移诉5起、起诉1起),扫黑除恶主要打击战果位居全省前列。组织专门力量核查部省督转、省市扫黑办交办及市局领导批办的重点线索,已全部办结。
(7)责成行管处与保安公司主要领导见面协商,争取尽快解决有关欠款事宜。针对个别住户拖欠公有住房租赁费问题,市局组织专人到相关人员家中催要,经多次协商,所欠房租已补交完毕。
三、下步工作打算
市局党委开展巡察整改以来,全局上下对号入座,立行立改,确保了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距离。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铁军,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一)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措施不变,持续抓整改、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逐个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督办,严格落实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立足管方向、治根本、谋全局的角度,查找深层原因,注重治本之策,着眼防患未然,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挖掘、凝练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真正将巡察整改期间的工作作风、责任担当一以贯之地保持下去。对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仍需建立的制度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
(三)不断强化巡察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积极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社会治安新形势,统筹做好各类涉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落实到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坚持不懈地抓好从严管党治警各项措施落实。坚持从严治警,严明警纪警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用好“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树立公安机关忠诚可靠担当的良好形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6059766;电子邮箱sgajxczg@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