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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4月30日,法院系统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自收到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院党组及全院干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视问题,服从大局,剖析原因,制定措施,立行立改,认真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认领任务,坚持靠前指挥,逐项解决问题。将巡察反馈意见下发至各党支部,接受党员干部监督,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明确目标责任。研究制定下发了《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分别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逐个分析,厘清责任人,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四)认真督促检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抓好整改工作督促推进,确保整改任务在限定期限取得过硬成果。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坚决不等不靠、尽快见效;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做好督促跟进,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松,整改不到位不收兵。
(五)强化成果运用。全面构建制度、明确工作指引,加强日常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从机制上确保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推动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有明显提升。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欠缺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2)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院干警进行集体学习,实现了学习全员覆盖,推进了学习入心入脑。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重新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2)科学统筹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对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并深入研讨。(3)结合实际改进学习方式,统筹做好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院党组对全年的意识形态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落实。(2)制定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成立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确保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有序推进。(3)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网管人员,新闻发言人,做好舆情处置演练。(4)对干警新媒体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了台账,加强各类媒体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核新媒体发布内容,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宣传报道,做到有节、有度、分层面。
4.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安排各庭室全面收集业务辖区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并通过群众电话举报、信函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收集线索,拓宽线索摸排面,提升线索收集效果。(2)为扩大黑恶线索来源,深挖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组织干警对本院法院近三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定期开展案件排查工作,并建立一法官一台账,在台账中详细记录案情,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对可能出现线索的案件及时跟进核查,并及时上报院扫黑办。(3)与公安局、检察院、纪检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召开了联席会议,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法官会议和审委会会议制度,以“案件审查情况研判会”形式进行集体研判,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查办有力。(4)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督导调度涉黑恶案件审理和涉黑恶财产执行工作,安排部署重点任务、重大案件推进工作。加强对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确保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打击有力。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积极与市中院和县指挥部沟通对接,积极参加县指挥部例会,按时报送考核材料;积极对标对表,组织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组织民事审判法官到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宣讲民法典,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联合金融办制定出台了《泗水县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支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和优化的政策措施。
6.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加大对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力度,将对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学习研判纳入党组常规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环节和具体工作中。(2)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庭审直播、以案释法等,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把安全生产审判转化为全民普法的过程。(3)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依法加大强制执行力度。(4)明确柏仲民团队专门负责涉安全生产案件的办理。依法开展涉及安全生产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
7.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坚持学习教育贯彻始终,严格督学促查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与查纠整改融合推进,要求人人作好笔记,人人书写心得体会。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组织干警对重要政治文献进行了系统学习。开展“三学三考”,先后多次组织学习测试,坚持以考督学、以学督查,以查促改,持续深入推动学习教育入心入脑见实效。(2)注重问题导向,严实开展查纠。深入做好查纠工作的思想发动,组织开展好政策宣讲,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人心。按照“五必谈”要求,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对标对表开展自查梳理,按照“6+2+N”要求,把中央提出的“六大顽瘴痼疾”、市里确定的2项“规定动作”以及“自选动作”作为必查重点,紧密结合法院实际,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组织全体干警如实填报;员额法官同时填报发改案件自查表,发改案件逐一排查梳理。(3)立足主责主业,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针对制定的10项举措,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共选派7名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到学校、企业开展民法典宣讲20余次,参与培训学生和企业职工2000余人。在圣水峪镇东仲都村创建全市首家无讼社区工作中心,开展了“无讼之声”第一讲活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过付执行案款2800余万元,涉及500余人。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共执结案件127件,执结标的额684.99万元。开展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化解信访积案11件,解决群众诉求和难题。及时办结“民意快车”反映问题7件。扎实开展“民意5来听”活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80余件。
8.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干警对《人民调解法》、《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前调解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学习,提高干警对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认识。(2)积极做好创建“无讼”乡村、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对接,会同多部门出台了多元解纷文件或多元解纷合作协议,成立调解组织6个,聘请人民调解员23人。(3)强化“分调裁审”工作,将特邀调解员分派到速裁团队名下,强化速裁法官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对于简单、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力争化解在诉前调解阶段,提高即时结清及撤诉率,减少诉讼增量。(4)加强诉前调解的宣传力度,在法院立案庭印制宣传单页,告知当事人、代理人、律师诉前调解的优越性,诉前调解不仅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而且能缓和亲情、友情,促进社会稳定。(5)组建道交案件诉调中心,推进“道交一体化”平台应用。在交警队事故科设立诉调中心,派驻法官设立工作室,将道交纠纷化解在诉前阶段。(6)强化派出法庭的矛盾纠纷化解作用,推动无诉村居建设,四处人民法庭在辖区内选定了试点村,以点带面,打造诉源治理“泗水模式”。
9.群众立场不牢,漠视群众诉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全院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培养正确的政绩观和敢于担当的精神,树立积极健康的工作态度,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有效推进。(2)加强对全院干警日常工作纪律的管理,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消极懈怠、不作为、不想作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整顿。对干警通过谈话提醒、调整岗位等方式进行分层级治理。建立通报制度,自整改以来,对干警考勤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对安检通道进行不定时明察暗访,利用每周调度会督察审务落实情况。(3)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细化“一次办好”清单,严格落实“一次告知”制度,依托“移动微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对外委托鉴定”等系统,深化“指尖诉讼”、网上鉴定、电子送达等工作,提高12368诉讼热线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群众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等需求,做到“一号通办”。(4)开展法官满意度测评,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中嵌入“智能回访”模块,实现结案时自动向当事人推送回访信息,做到了件件有回访,引导当事人对法官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持续抓作风,抓整顿,广大干警工作动力提升明显。
10.宗旨意识不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在新审判大楼设计中,将司法便民、利民举措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为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专门修建无障碍通道,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加大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和服务纳入法院整体工作中,让弱势人群切切实实地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2)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立案大厅坚持做到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细致审核、真诚问候,为群众提供宣传资料便于查阅,放置各类诉讼文书样式,方便当事人参考书写;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开展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让人民群众少跑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实质化解信访问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3)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当事人要求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并有书记员做好答疑笔录,详细记载当事人的提问和法官的回答,劝解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建议等内容。(4)充分发挥“12368”热线功能,完善“12368”热线工作运行,安排专职坐席员,落实接线规程和来电诉求协调办理机制,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热心解答群众问题,耐心做好释法答疑工作,及时回复办理结果,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5)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万余元,及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依托泗水县民意快车服务管理系统平台,及时受理民意诉求,积极协调、督促相关科室部门严格按照诉求办理时效和民意诉求内容,及时、高效、高质量完成了各类民意快车案件40余件。
11.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编印并组织学习了《司法改革政策规定汇编》,准确理解和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针对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统一认识、理清思路、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发展。(2)明确各庭科室具体职责,优化审判团队配置,探索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打破原部门科室框架限制,进行团队化、扁平化管理。通过绩效考核,优秀团队评选等方式,充分激发各团队积极性。(3)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申报增设开发区人民法庭一处。本着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基本原则,扩展人民法庭的辐射面,强化人民法庭参加服务基层群众、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
12.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正确处理司法改革背景下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细化监督管理方法和途径,理清院、庭长不当过问案件和正常审判监督的界限,健全完善科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审判质效。(2)院、庭长通过担任审判长或承办人的方式履行“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或通过查阅卷宗,旁听庭审、要求报告案件进展、听取评议结果等方式进行管理。(3)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和程序。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建立台账,严格按照我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质量评定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质量分析、评定,找准被改发的原因症结,制定相应整改落实情况。(4)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对案件质量把关作用和职能。每周一下午召开案件质量调度会,对审判质效进行周通报、调度。
13. 院领导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了《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分案办法》,严格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立案分案系统中设置疑难复杂案件自动分配给院领导功能,落实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2)院内定期进行调度,对员额法官包括院领导办理的案件结案结案率进行张贴公示。
14. 审判团队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为充实审判辅助力量,新招录公务员、书记员、法警全部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2)优化审判团队建设,确保审判力量最大限度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并根据各部门收、结案情况合理配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进行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项”选岗,所有审判、执行团队至少达到了1:1:1配置。(3)进一步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行快慢分道、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充分发挥速裁团队、快审团队和精审团队作用,加快简案审理速度,更加重视精审案件质效,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周期,提升办案质效。(4)建立书记员考核制度,优秀书记员可晋升为聘任制法官助理,认真落实休息休假、差旅报销、健康体检等保障制度。(5)探索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通过政府采购邮政快递、电子扫描服务等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分解文书送达、卷宗扫描等诉讼辅助事务,运用市场化、社会化机制,减轻审判辅助人员工作负担,提高办案效率。
15.绩效考核办法制定缓慢,直到2021年初才出台,导向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按照上级法院指导意见,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经验,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实施办法》,综合考虑条线特点、案件权重系数、干警承担工作种类多少等因素。(2)加强考核基础数据的日常收集整理留存,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机关党委承担牵头职责,各部门配合。(3)强化制度刚性,办法出台前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印发后严格执行,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提升。(4)加大改发案件扣分比例,经评判认定为责任案件的,部分改判,按责任比例扣减责任人双倍结案分;全部改判或发回重审,按责任比例扣减责任人四倍结案分。
16.部分法官责任心不强,案件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质量评定办法 (试行)》,盯紧服判息诉率和发改率。进一步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建设。充分发挥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作用以及全流程办案中类案索引的功效,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按照案件类型不同,分别设立速裁案件、刑事(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等专业法官会议,为独任法官或合议庭裁判案件提供参考和业务指导。(2)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及其他诉讼法律文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程序公正真正体现。(3)建立执法办案工作月通报、主要审判指标周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分管院领导、庭长管理职责,强化法官主体责任。狠抓审判质效监督管理,对审判质效指标落后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督导和约谈,以强有力地督导监督和问效考核措施,促进审判质量提升。
17.执行与立案、审判环节的衔接不畅,未实现全流程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于2021年4月底,将首次执行、恢复执行、执行保全案件的立案权限统一归属立案庭,立案庭定期加强与执行局的工作对接,将立案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执行局,使执行与立案、审判环节有效衔接。(2)针对诉讼保全问题,明确规定,要求当事人尽量提供查封线索,使提供查封线索作为常态,无法提供查封线索作为例外;使有标的查封作为常态,全面网络查控作为例外。(3)严格按照《泗水县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规范》中执行异议案件办理流程、时间节点,对执行异议实行书面审查,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应当进行听证,在执行异议案件立案后15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执行裁定书。(4)制定了《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实施细则》,加大对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5)制定了《关于规范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强化执行案件的监督,规范执行案件的终本及恢复执行行为,完善对执行案件的结案管理,用好、用活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制度,对被执行人实行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施压力度,确保执行案件尽快执结。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将357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并逐批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重拳打击拒执行为。共拘传被执行78人次,司法拘留21人次,移交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罪案件1件。
18.部分执行干警对待群众态度差,缺乏耐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和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与县检察院召开涉财产刑案件执行案件座谈会,积极接受县检察院监督。为积极构建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发挥失信联合惩戒作用,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联合全县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宣传、发改、财政、税务等28个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若干意见》,实行互联互动,进行网上查询、冻结,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执行工作“三加一核心指标”持续在全省基层法院保持前列,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 100%,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第13名;终本案件合格率100%。扎实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共受理涉金融执行案件228件,执结112件,结案标的额4366万元,维护了县域金融安全。(2)严格执行泗水县人民法院《关于预防和惩处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预防执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加大监督力度,开展日常监督,对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实行“一案双查”,报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3)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向执行案件当事人推送立案执行节点信息,让当事人及时知悉执行流程节点,了解案件执行进度。通过智慧执行APP(当事人端)向当事人推送执行公开信息,保障执行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诉讼服务大厅的执行立案窗口公布每位执行员的手机联系方式,便于当事人第一时间与承办法官沟通联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19.执行款发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研究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全院开展规范案款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4个专项案款清理整治专班和1个案款清理总协调专班,均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各专班责任分工明确,沟通协调紧密,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各专班对照长期未付案款清单主动认领,一项项梳理排查,摸清底数、查找原因,做到应查尽查、精准施策。对可以发放的案款,根据案款来源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时通知权利人办理案款过付手续,已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过付完毕;因法定事由暂不具备发放条件的,要求承办人注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在具备发放条件时,在一周内办理款项发放手续。同时,针对无法过付的款项,全部建立专门台账,并确定专人集中管理。(2)根据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的规范(试行)》。加强专款专户管理。自2021年7月份起,全部案款纳入“诉讼费与案款管理系统”,实行一人一案一账户,充分利用系统功能加强管理和督导。(3)把执行案款发放纳入执行考核办法。30日内无合法理由要支付完毕,对于无故超期要对执行团队和书记员进行通报,并在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
20.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结合本单位实际重新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定期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从严治党落实措施,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层层压紧压实。(3)整改以来,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干警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帮助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地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方面的问题
21.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同步”,在研究制定年度工作时,将具体业务风险点明确出来,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验收。(2)积极推动廉政谈话常态化,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廉政谈话实施细则》,明确廉政谈话的组织程序,责任分工,使经常性廉政谈话工作规范化,切实把“第一种形态”用好用活。(3)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努力建设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4)全面压紧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从严治党,紧盯关键和重点岗位,坚决防止“灯下黑”,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
22.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专人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监察科科长不再负责审判大楼基建项目,充实一名年轻公务员到监察科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出成效。(2)坚持日常化、经常性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廉政和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多用身边正反面典型进行教育、警醒。
23.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廉洁风险防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廉洁风险防控制度机制。立足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泗水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实现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回避制度,扎紧权力监督制约的“笼子”。制定《泗水县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要求在编干警和六个月以上的聘任制人员每月登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三个规定填报表,监察科每季度汇总分析本季度本院记录报告情况
24.违规发放伙食补助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停止报销法庭伙食补助费,对于以差旅费的方式违规报销伙食补予以收回,上缴泗水县纪委。
25.存在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领导班子成员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按时签到签退、有事请假、及时销假,为全院干警树立榜样。(2)加大日常考勤监督管理力度,启用“钉钉”考勤系统,制定了院领导带班督导全院工作纪律值班表,每周由一位院领导带队,带领纪检组、政治部、监察科人员对上下班考勤、着装规范、庭审纪律等方面进行督察并进行通报,强化考勤数据运用,教育引导干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3)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强化宗旨意识,主动接受组织、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民意5来听”活动,派出民情书记32名。(4)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 敢于动真碰硬,涉及违法违纪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查处,在干警中架起廉政“高压线”。
26.文件材料弄虚作假,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结合我院实际,对《泗水县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行完善, 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对文件制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2)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监管到位。(3)组织观看《法袍下的交易》《严肃换届纪律纪录片》等警示片,前往兖州廉政教育基地参观,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认真查摆存在的“作风问题”,积极整改落实,自上而下形成良好的环境氛围。(4)结合教育整顿开展了谈心谈话,围绕谈话对象岗位特点和廉政风险点,查找梳理重点问题,精准制定谈话提纲,确保廉政谈话内容实、针对性强;对廉政谈话中发现的问题,由监察科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督办。
27.财务审核不严,原始凭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财务审核,2019年8月以后对于公务接待一律要求除提供发票外还需提供接待公函、接待清单、接待审批单、餐单明细并且一次一结。报销单需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签字。(2)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经费报销各类发票的形式要件和时间要件,重新核对报销不规范凭证,逐一审查,逐项核定,将审批单与相关票据等相互印证,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28.诉讼费退费周期较长,退费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法院诉讼费退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院2021年6月18日通过竞争性方式在县工行设立了退费备用金专用账户,7月1日正式使用,诉讼费退费能够在15天之内完成。
29.政府采购程序履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认真学习关于贯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相关额度标准的通知。(2)购买物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落实,现已纠正原来未按政府采购程序直接购买物品,现已落实政府集中采购购买物品。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党建工作虚化、弱化方面的问题
30.院党组工作标准不高,“头雁效应”发挥得不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对院领导分工进行了调整,院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组建设成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坚强领导集体。(2)明确任务目标,务实担当、真抓实干,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未入额干警的思想动态,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等手段,调动未入额人员积极性。
31.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确保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2)严格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了《泗水县人民法院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报告要求,及时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汇报行政应诉、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审理情况。(3)强化监督力度,专门组织人员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漏补缺。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实际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32.班子成员协调配合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自觉增强全局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重大事务的协调处置和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破解,提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加强沟通协调,深入交流讨论,巡察整改以来,党组议题均提前发给领导班子成员,集思广益、充分酝酿、科学决策,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2)修订班子分工文件,突出党内职责,明确规定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履行法院党建第一人职责;制定了班子成员补位制度,当互为“AB角”其中一方因会议、接待、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及时启动“AB角”代行处理上、下级来文、发文等公文事宜,代行处理日常分管及专项分管工作,代行出席或召集各类会议、接待上级检查指导或外来参观考察,代行处理其他临时公务及突发事件,确保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33.党组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重审判业务、轻党建工作的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层层建立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一把手”抓党建的格局,坚决杜绝党建与审判执行两张皮,做到党建、审判执行两手抓。(2)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任务目标,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学习《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以党建引领作用为动力全面推动审判执行工作。(3)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作用,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克服组织不力、表率不够等现象。
3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建立每月党建工作重点提醒制度,各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发挥“三会一课”对党员干警的教育引导管理作用。(2)做实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党支部活动记录簿、党费台账填写,统一使用县政法系统党委印制的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严格落实支部委员会制度要求,坚持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会议,研究支部党的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支委会会议记录,定期检查支部党建工作台账,对有问题的支部进行约谈提醒。落实《关于在院机关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的通知》,各党支部常态化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赠送“政治生日”礼物、开展生日感悟交流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35.党费收缴不规范,个别支部党费一年收缴一次,违反了党费收缴规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组织各支部再次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及党的纪律,明确党员义务,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党员意识,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对于不按时缴纳的党员,支部书记对其进行党性教育;严格落实党费管理相关规定,根据上级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做好党费收缴记录。
36.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教育干警必须从政治高度看待各项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是党员干部的重大职责使命,真正做到深刻认识、深度认同、深情融入,增强脱贫攻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院干警包保圣水峪镇8个村518户脱贫户,每月至少进行1次帮扶走访,进行防返贫检查,巩固脱贫成果。(2)2021年以来,全院干警在案件数量多,结案压力大的情况下,承担了4个居民小区的疫情防控值班,疫苗接种排查、动员 ,防诈骗APP推广安装等工作,并圆满完成。
37.年轻干警培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开展业务学习练兵、培训,选派4名干警参加市中院岗位大练兵,积极创造各种条件,鼓励、激发和保障青年干警学习,促进业务提高和能力提升。(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尤其是选人用人要做到有动议、有方案、民主推荐、集中决策,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考核条例、民主推荐工作制度。(3)通过3-5年时间长期坚持整改,确保员额法官正常有序退出,积极调动年轻同志遴选员额法官的积极性。
38.干警日常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对2018年以来受处分干警的考核情况排查,坚决落实县纪委监委、上级党委的处理决定。(2)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实行定点考勤和日常考勤相结合方式。定点考勤实行签到制,每个工作日上班下班均需刷脸按时签到,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日常考勤采取不定期方式,由院领导带队,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同时对脱岗、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当场确认。(3)加强廉政教育,严把廉洁自律关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引导干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9.政治站位不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整改工作重要性,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2019年县委巡察及本次市委联动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举一反三,深化整改,坚决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现象的发生。
40.整改标准不高,实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特别是确保财务、办公室等重点岗位人员熟知熟记,做好执行规定的审核工作。(2)院党组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做好表率。(3)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每季度开展一次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检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4)加强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和报销制度,严禁无预算安排支出。
41.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注重督促检查,着力跟踪问效,对各项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调度,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落实到位。(2)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察、再指导、再整改。(3)把整改与日常工作、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42.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问题,现已纠正原来未按政府采购程序直接购买物品,现已落实政府集中采购购买物品。对于审计中发现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问题,在2018年县纪委组织的检查组对我院进行检查时已提出,我院当即进行了整改,现在无类似情况发生。对于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的问题,我院于2019年11月已委托山东国子软件股份公司对我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账实核对、清理盘点、系统录入。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强化整改意识。对需要长期治理的整改事项,将按照方案和时间节点继续积极推进,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真抓真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倒查现有规章制度缺陷,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明显的制度缺失,抓紧建章立制弥补漏洞。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以整改促发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始终把党组主体责任放突出位置。以这次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边改边干边提升,将巡察整改与当前县法院工作结合起来,与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中共泗水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