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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20 15:11 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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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4月2日,市委联动巡察法院系统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微山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微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强化整改并持续监督跟进,不折不扣地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到点到位,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对微山法院党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问题整改、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司法为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微山法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法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纪党规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和“政治体检”。微山法院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推动整体工作的有力抓手,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总体要求,确保整改到位。明确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态度,要求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微山法院党组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深刻领会、精细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将市委巡察反馈的4大类问题,分解形成14项36个问题清单,形成91条具体整改措施的任务清单,将责任落实到8位牵头院领导、18个承办部门。整改方案确定后,微山法院党组把抓落实作为头等大事,党组书记、院长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动员会、部署会,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以上率下抓整改,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整改;各党组成员分别和牵头部门负责人逐一研究整改事项、破解工作难题、推动落实到位。形成组织有力、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基本格局。

(三)注重标本兼治,加强建章立制。微山法院党组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巡察整改作为教育整顿“七查”的重要一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顽瘴痼疾,按照“6+2+1”整治内容和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对照,剖析问题根源。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具体问题,集中专项治理,立行立改、抓紧整改;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注重举一反三,从制度上、源头上进行治理。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深化改革不深入,服务保障大局有差距方面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此级标题加粗,加冒号,以下参照修改)

⑴完善中心组学习负责制,规范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县委明确的中心组年度学习课题,并结合法院实际,研究制定《中共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法院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开展学习研讨,2021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22次,班子成员在深入基层、密切群众的基础上撰写研讨发言材料50余篇,党组书记对研讨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对学习情况全面记录。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老干部送学上门、青年干警朗诵比赛、瞻仰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的组织活动,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2.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研究制定了《微山县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和解办法》,为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⑵在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二室设立了“和解中心”,促进了行政争议诉前和解的实质性解决。加强了对和解员的选任、培训和经费保障,组织和解员和人民调解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网络培训,提高了和解中心工作人员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3.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作为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研究制定了《关于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的工作指引》,草拟了《关于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的意见》,报请县政府办公室研究,以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发文。分管院领导带领具体承办部门到苏州市学习先进经验,对标先进找差距,促进工作提高。⑵继续加大诉前和解和分调裁审力度,实行诉前调解成功案件一号到底,直接用诉前调解案号出具调解书。⑶加强与金融、司法等职能部门的横向协调,及时共享非法借贷等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信息,强化金融风险预警,形成共同打击非法借贷等扰乱金融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⑷与济宁市保险协会联动,在法院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保险纠纷诉前调解室。按照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的要求,对要求走访的律所全部进行了走访。执行合同指标进入全市先进指标,济宁市委授予微山法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单位。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差距,司法保障安全生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召开党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⑵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整改以来,组织干警参加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活动3次,通过摆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和自救等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⑶依法开展涉及生产安全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改以来,办理涉安全生产诉讼案件近百件,开展巡回审判5次,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自身审判安全抓的不细,安全防范有疏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强化安全意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法院安全工作的系列文件,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⑵树立规矩意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对于干警庭审纪律、上下班纪律和安全保卫等制度的落实进行检查通报。⑶严格落实“三区分离”规定。现有五处派出人民法庭均已安装隔离门,鲁桥人民法庭门禁已更换,整改完毕。积极沟通协调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参照《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争取选址新建夏镇人民法庭。⑷加强法庭安保,筑牢安全防线。集中采购警用设备,配齐配足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安检装备,不断提升装备科技含量。通过政府采购社会化服务模式,从安保公司增聘了16名安保、安检人员充实各人民法庭安保力量。

6.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不到位,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有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健全“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细化监督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厘清院庭长不当过问案件和正常审判监督的界限,通过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承办人的方式履行“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或通过查阅卷宗、旁听庭审、要求报告案件进展、听取评议结果等方式进行进步管理,对于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依照程序采取改变审判组织形式、增加合议庭成员、召集专业法官会议、建议或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等举措,确保案件审判质量。⑵建立裁判文书备案制度,对于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被发改率较高的法官承办的案件、本院提起再审的案件、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裁判文书签发前要视情层报庭长、分管院领导、院长备案,院庭长对裁判结果有异议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经过专业法官会议研究的案件,裁判文书签发前要报庭长备案,庭长发现案件处理结果与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意见不符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⑶院庭长在职责清单范围内,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三同步”原则,防止小案件引发大舆情。

7.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以启用全国法院系统“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为契机,加大了对填报“三个规定”平台的监督力度,实行领导抬头,实现了全员填报。2021年以来,填报1965人次,报告有情况18人次。每季度汇总情况报县委政法委和市中院。⑵开展了面向全县机关干部的宣讲活动,党组书记亲自做宣讲,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设置为全院每一名干警办公电话、公务手机的接听提示音,在社会上营造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⑶实行案件倒查,对涉及孟某某案件未如实记录案件过问情况的3名干警由院监察科批评教育,另有1名干警由院纪检组进行诫勉,2名干警作出书面检查。

8.工作保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结合员额法官遴选工作,注重选拔业绩突出、素质过硬、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年轻法官助理进入员额法官队伍,优化员额法官队伍梯次结构。⑵开展年轻干部轮岗交流,选派优秀年轻法官助理列席审委会,到审判管理、立案信访、派出法庭等关键岗位锻炼。⑶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微山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实行聘用制人员薪酬动态调整。

9.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严不实,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规范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⑵压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

⑶加强司法宣传力度。

10.“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压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部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责任。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⑵研究制定了《微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在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应对中贯彻落实“三同步”原则的实施细则(试行)》,将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理念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关于履职尽责不力,抓主责主业有欠缺方面问题

11.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审判质效不高,案件审判周期长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关注个别用时长的案件类型,加快办案节奏,重点压缩恢复执行和非诉保全用时;严格审限管理,程序性案件一律不得延长审限;严格落实省法院《全流程网上办案暂行规定》,严把时间节点,压缩整体办案周期;更加注重均衡结案,实行台账清单式管理,将任务分解到每月、每个团队和每名法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省法院通知要求,履行审限变更审批程序;建立加强审限管理和流程管控的工作机制;通过规范审限变更审批程序,防止出现审限变更事由不明确、变更程序不规范的情形。⑵通过制定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方案,定期通过质效报表通报并进行台账化管理,建立院领导包案制度;加大电子送达力度,将立案庭原送达人员进行分流到机关业务庭,嵌入审判团队,实现无缝对接,压缩送达时限;制定出台《微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问题的规定(试行)》、《微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的指导意见》;实行刑事案件自动分案,将危险驾驶罪案件推送至速裁团队办理,加快办案进度;推进电子卷宗系统应用,积极协调检察机关立案时一并移送电子卷宗,审理时法律文书网上生成、网上合议、网上会签、电子签章签名。

12.释法明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以服判息诉为核心提升办案质量,发挥省法院质效评估体系指标中纠纷实质性化解的鲜明导向;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和院庭长的质量把关;加强类案检索,参照指导性案例,参考其他类案,切实统一法律适用,以减少衍生案件为突破增强办案效果。⑵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案结事了”理念,感同身受讲透“情理”,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司法的重要目标和价值追求。发挥一审查明事实作用,强化一审服判息诉意识,加强释明权行使和对当事人举证的指导,促使当事人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行使举证权。充分发挥依职权调查取证的作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应依职权调查取证,不受当事人申请与否的限制。用好用足在线诉讼规则,加大证据交换平台应用力度,完善举证质证机制,夯实案件审理事实基础,坚决防止事实没有查清径行作出判决。对因事实不清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案件,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后,依法依纪追究案件质量责任。⑶落实市中院《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的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台《微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实施意见》,对当事人尤其是败诉方更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明理、判后答疑,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13.重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有偏差,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成立执行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充实执行队伍力量;进一步优化执行流程及团队建设。完善执行实施案件操作规程,注重节点控制,严格终本案件管理,设置审查程序;完善听证及告知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与市场监管、不动产管理、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加大查人找物力度;积极向政法委汇报,密切同公安、检察机关联动,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威慑、惩戒、打击力度。支持纪检监察驻点监督,健全执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⑵不断加强执行队伍管理,执行法官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已经消除。坚持把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构建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规范了财产查扣冻工作及刑事涉财产刑执行工作,建立健全了信访案件实质化解机制,执行信访办结率为100%,信访登记数量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执行干警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增强。

14.案款兑现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严格执行“一案一账户”制度,理顺执行案款发放流程。从立案时做好发放准备,规范发放流程,严格发放时限。强化案款认领发放监管,完善制度,无法定事由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完毕,否则不得报结;建立台账,对未按期发放的全面梳理,由专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⑵研究制定《微山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台账,倒排工期,督促依法及时处置。严格使用“一案一账户”收取和发放执行案款,案款体外循环、脱离监管的现象已经彻底消除,所有案款(除法定事由外)均在法定期限内发放,目前不存在超期的情况发生。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偏松偏软方面问题

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党组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没有进行系统分析研判和督促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认真贯彻执行济宁中院印发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向全体干警进行传达学习。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查纠整改,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查纠整改工作和廉政防控工作。⑵充实监察科力量,在已配备1名科长的基础上,再明确立案庭1名干警兼职办理监察科日常事务,发挥好日常监督作用,整改以来,监察科践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11人次。

16.“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内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⑵印发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加强了廉政教育。

17.抓工作作风欠缺,存在“庸、懒、散”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纪检组、监察科共同开展了执行案款发放专项督察,执行案款基本清理到位。⑵对各部门档案归档情况开展专项督察。

18.保密工作教育提醒少,保密之弦绷的不紧,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坚持党管保密、依法保密原则,研究制定《微山县人民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建立院长和保密委员会、分管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普通干警五级责任制。⑵加强保密教育宣传工作,将保密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入职、离职谈话和培训范围。干警办理离职手续前,由所在部门牵头组织完成干警涉密文件、资料和载体的清退、移交。新入院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岗前保密教育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

19.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够,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财务管理相关制度。⑵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程序。出纳要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到财政局办理支付业务,记好现金和银行账,及时与银行对账,作好银行对账调节表,及时将付款后的单据交给会计,以便会计及时入账;会计按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出具相关的财务报表。

20.账务处理不仔细,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相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票据不符合规定或计算有误的财务处有权退回。如有谎报出差行程、提供虚假单据的,拒绝报销并报办公室。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票据必须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对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支不予办理。

21.存在虚报冒领差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针对虚报冒领差旅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杜绝再次发生同类问题。修改完善《微山县人民法院法庭经费保障暂行规定》,除差旅费以外的办公费、维修费、燃油费等费用均由院机关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微山县会议费及差旅费管理办法》,根据综合办公室提供的GPS行车轨迹和时间据实报销。⑵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重制定,轻执行”的问题发生。⑶切实加强对支出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对财务账目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2.固定资产清理未做账务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坚持立行立改,加强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及时将处置的固定资产的收入全部上缴财政。⑵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通过组织专人排查和部门自查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综合办公室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同时,要求其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固定资产在处置时,除按账面原值注销,其变价收入和报废后收回的残值,及时上缴国库。

23.案款利息处理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梳理案款利息现状,并根据实际情况,将案款利息分类上交国库、返回当事人,做到账目真实、清晰。

(四)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建设有缺位方面问题

24.党组领导作用虚化、弱化问题,“领头雁”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微山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带头自我查摆、剖析问题、传导压力,班子各成员对照“一岗双责”,结合分管部门党风廉政情况制定问题、责任、项目清单,将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根据工作分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分别完成签订。⑵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巡察整改以来,班子成员与普通干警开展谈心谈话132次。⑶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把院庭长办案作为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院庭长办案的长效机制。

25.大局意识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院党组采取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和专题会议的形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重温了党组所肩负的职责使命。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横向纵向沟通对接,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开诚布公、坦诚相待,相互补台、相互配合,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真正做到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力、落实同步,在全院营造了积极向上、正气充盈、团结奋进的政治生态。例如,疫情防控和创城工作,院党组统一部署,实行“四网合一”网格化管理模式,每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一个网格;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各班子成员协同合作,凝心聚力,2021年度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26.担当意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开支范围、标准,建立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分清各种支出的界限,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经费支出范围办理,严格审批手续。⑵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抓实法院宿舍自来水管道改造和法官服装费收缴工作,全面梳理个人借款,分门别类做好清理工作。

27.党组议事规则不清、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修改完善了《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会程序规定》,对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组织生活制度等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进一步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整改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均符合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28.任免人员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加强对政工干部的业务培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流程,规范制作干部晋升职务职级相关材料,并长期坚持。⑵加强中层干部配备和青年干部培养力度,实施“薪火相传”以老带新干部培养措施,强化人才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和储备工作,完善跟踪培养机制,加大选拔使用力度。⑶加大人员招录力度。2021年申报用编进人计划5人,均要求具备法学专业背景,进一步储备了员额法官后备力量。整改以来,党组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均严格遵循民主集中、主持人末位发言等机制,履行法定程序。

29.“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三重一大”等工作事项,由党组集体研究,遵循“主持人末位表态”机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避免“一言堂”。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会议纪要。整改以来,单位3万元以上开支一律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30.学习领会政法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不深刻,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强化理论武装不够,距离真学深学有差距,学习成效不理想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作为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重要内容,纳入干警教育培训的必备课程,按照“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的要求,组织党组成员、部门领导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带头落实学习内容,带头转化学习成果。⑵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以全市政法队伍政治轮训学习测试平台为依托,组织开展“四学四考”,即“学理论筑忠诚”“学党史践行动”“学党纪转作风”“学英模树形象”,结合学习情况,2021年4月、5月、6月分别组织一次学习测试,每周一次党史测试,持续推动学习教育入心入脑见实效。全院干警全市政法队伍政治轮训学习测试合格率100%。⑶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加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的检查,确保全员学习到位。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中学习的干警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31.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导向力度还不够,在以政策攻心,进行多层级思想发动上效果不明显,干警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的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坚持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组织开展“三对照三从严”,坚持狠抓“关键少数”,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稳步推进查纠整改走深做实。⑵按照“五必谈”要求,层层开展谈心谈话,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发动和政策宣讲,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主动向组织讲清楚问题、争取从宽处理。组织开展“四个一”政策宣讲活动,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入人心。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制发《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把“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全员填报、不漏一人。整改以来,微山法院共有46名干警主动说明问题,排查出“六大顽瘴痼疾”类问题419件。

32.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缺少抓手和手段,做思想教育工作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和谈心谈话制度,做好未入额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⑵完善人员分类管理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权力及职责清单。

33.教育引导法官强化职业道德素养,确保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干部的政治轮训和专业培训,有针对性的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着力提高“七种能力”。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加强思想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及时通过开展廉政警示专题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干警参观淮海纪念馆、铁道游击队纪念园,引导干警时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干警初心使命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意识。

34.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微山法院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县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院党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主要领导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法院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班子成员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

35.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各党支部定期向院党组报告从严治党和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情况,促进党建、业务双提升;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的开展,明确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具体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支部委员会制度要求,坚持每月1次支部委员会,创新形式和方法,及时做好支委会议记录。⑵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关于破解“两张皮”问题推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意见》,并研究落实措施,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⑶加强督导检查。每月机关党委结合“灯塔e支部”上传情况,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党支部每月对所属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及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遇有问题及时整改,定期组织对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三会一课”落实及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6.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⑴加强老干部活动室配套设施建设,为退休干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提供固定场所、营造良好范围,让老干部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⑵充分发挥老干部党支部作用,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如关心下一代给学生上课、参观学习等活动。每年开展健康查体活动,关心他们的健康。⑶根据“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的规定,针对老干部党支部党员人数超额问题,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利于保持老干部党支部相对稳定的原则,经机关工委批准,将老干部党支部增设为2个,退休干部党员全部纳入老干部党支部统一管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微山法院党组认真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巡察整改成效初步显现。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同市委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巡察整改还存在一些差距。微山法院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整改反馈意见,注重建章立制,做好“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推动微山法院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持续抓好政治建设,确保新时代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增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容)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于思想政治建设全过程全方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结合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加强党组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轮训培训,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巩固立案登记制,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进一步净化法院政治生态。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对“关键少数”和要害岗位进行重点监督。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驻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司法权运行加强监督,促进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综合运用院庭长监督、专业法官会议等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规范财务管理、采购招标、津补贴发放等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司法作风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全力做好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持续抓好重难点问题整改攻坚,及时开展“回头看”倒逼目标任务的实现,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三)牢牢坚持党管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环节,强化干部日常监管,努力实现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和最高人民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成果,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四)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重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对明确完成节点的任务,按照时间要求积极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务求实效。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从建章立制入手,围绕法院工作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找准管理监督的短板漏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8221445;电子邮箱wsfy_bgs@ji.shandong.cn


中共微山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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