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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祥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联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20 15:41 信息来源: 市委巡察办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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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4月30日,市委联动巡察法院系统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嘉祥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6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们完全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院党组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县法院党组认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责任人及责任部门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明确目标责任。全院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推动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认真督促检查。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院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方案安排,并根据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研究解决反馈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直到整改到位为止;对应付了事的,坚决按程序追究问责,重新整改,真正做到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五)强化成果运用。院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加强干警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有效”问题

1.政治敏感性不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试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学习的重点内容,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8次,开展专题研讨18次,围绕学习内容研讨交流发言36人次。二是开展集体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立每周三晚上集体学习制度,班子成员“领学”20余次;2021年5月、7月,举办两期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学、观看纪录片等多种方式,加强研讨交流,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持续提升学习效果。三是用好线上教育平台。以“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平台为载体,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全省政法干部“筑牢政治忠诚”政治轮训、全国“两会”精神解读、党史学习等5期专题培训班,全体干警均完成学习任务,取得结业证书550份,优秀结业证书180份。组织参加“党内法律法规专项答题活动”,参与干警达1600余人次。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自主学习,定期督导参学情况,全院干警每日学习参与度在全县排名大幅度提升。四是开展反思检视。2021年7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和深入剖析,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担负责任,主动整改落实,谈问题、讲原因、列措施,全力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五是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带着责任学,在审判执行、扫黑除恶、队伍建设等工作中,找准工作着力点,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比如,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时,主动加强与住建、人社、水务、民政以及妇联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联席解纷机制,联动化解物业、劳动、婚恋等纠纷220件,促进了纠纷源头化解。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落实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2021年5月,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2021年7月、12月,2022年7月院党组专题听取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并就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二是主动向县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1年8月、12月向县委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按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按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按时向县委宣传部报送了2021年和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三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我院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和《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度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均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内容,确保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四是健全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规则》,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正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按照“三同步”原则有效处置网络舆情,坚决杜绝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五是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结合民意“5”来听和社区双报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法治十进”等活动,同时依托各类媒体,强化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民法典“五个一百”活动,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引导法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在阐明事理的同时,力求讲明情理,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2021年以来公布优秀裁判文书41篇、典型案例37篇、优秀庭审30场、“法官说典”24期、优秀法官16人。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够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找准工作结合点。聚焦建设更高质量、更有质感的“五大嘉祥”,围绕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的重大任务,找准自身定位,修订完善《2021年度工作计划》,精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参加“我为党代会建言献策”大调研活动,经过走访调研,在吃透上级政策、正确把握县情的基础上,向县委办公室提交了《推进多元解纷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题的调研报告;2021年9月,党组书记、院长王文丽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了法院在推进诉源治理方面的工作进展,并就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大格局提出意见建议。针对矛盾集中、诉讼多发领域,开展重大案件、涉众型案件、经济损失较大案件“回头看”,并梳理查找案件背后影响社会综合治理的问题,2021年7月,召开金融案件审判团队座谈会,分析近五年来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情况及案发特点,形成了《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审判调研报告》,向县委及金融监管、金融机构提出了金融风险预防和化解的建议。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加大黑财清底工作力度,强化对涉黑恶案件的执行,处置套路债、非法集资等涉黑恶案件涉案财产605.63万元。

(2)参与、助力社会治理作用发挥欠缺,提出的司法建议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司法建议提出管理机制。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研究制定《司法建议工作管理办法》,完善司法建议提出、管理、跟踪等工作机制,发挥司法建议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全县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二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考评。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干警绩效考评,做到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压实工作责任,调动干警提出司法建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司法建议作用的发挥。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横向协调。结合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帮助其堵塞管理漏洞,防范风险。针对“贷款前审核不严,债权回收潜在隐患大”向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关于严格贷款审查程序的司法建议;针对“信用透支卡办理过于宽松”的问题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祥县支行提出了关于严格信用卡办理程序的司法建议;针对近年来受理的二十余起涉及嘉祥县某乡镇牛羊市场发生的诉讼案件,以及外地当事人对我县牛羊市场的不良评价,组织干警深入市场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走访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就市场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责任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

(3)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关爱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以及班子成员分工变动,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并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及时调整跟进服务举措。二是开展专项突破行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制定配套方案,加大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电子送达力度,优化线上和线下诉讼服务,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司法裁判的便捷性。2021年网上立案10392件、网上调解1425件、网上开庭766场、电子送达11万余次。三是开通审判执行绿色通道。结合“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开辟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优先为企业办理立案、保全、鉴定、信访等事宜;一体推进“速调+速裁+速执”工作模式,进一步压缩平均办案周期,提高涉企纠纷办案效率,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平均办案周期46.66天,同比缩短4.88天。四是强化善意执行理念。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程序和处置方式,对原告申请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财产的,要求原告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防止当事人恶意诉讼和恶意保全;严格限制查封财产的价值,严禁超标的查封和冻结,同时,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对能“活封”的绝不“死封”,使查封财产能物尽其用,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五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三合一”专业审判团队,配强团队力量,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加大侵权行为制裁力度,对重复侵权、多次侵权、“傍名牌”等恶意侵权行为,综合运用监禁、罚款等刑罚手段和追缴没收涉案财物、违法所得、责令退赔等财产处置手段,剥夺其再次侵权的能力和条件。2021年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655件,审结670件,其中刑事案件8件,判处罪犯12人,承办的“5 ▪21”侵犯著作权一案入选国家版权局首次发布的“2020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六是深入推进法企共建。围绕中小投资者保护、执行合同办理、破产案件审理三项重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坚持院领导带队,加大企业回访力度,走访企业20余家,积极听取企业意见,了解企业实情,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结合实际案例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解答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

3.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有偏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定期发布《关于党史学习教育近期工作安排》,总结巩固学习教育环节“四项教育”的有效做法,通过“中心组领学、支部带学、个人自学”的模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重要讲话以及《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等重要书目,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线上+线下”推进学习教育入心入脑,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建立补学补课制度,对因故请假未参加集中学习的干警,及时组织补学补课,确保全员学习,共同提高。二是深入开展查纠整改。召开专题剖析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纠整改,填报自查表245份、谈心谈话318人次,共有52人主动说明问题55条,按照自查从宽政策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次,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措施43人次。开展案件评查及上网裁判文书和律师代理案件排查工作,梳理排查出重点案件1781件,发现问题480件次,其中,违规超审限300件、执行案款清理不到位25件、违规办理暂予监外执行9件、违规采取查封措施5件、违反“三个规定”4件,已逐项进行整改。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对查纠整改过程中暴露出的制度规定不完善、不适应、不明确等方面的问题,认真研究论证、修改完善,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案的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目前,已经制定印发《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实施办法》《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关于预防干警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管理办法》等13项制度。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组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对教育整顿“三个环节”“四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查缺补漏,确保教育整顿取得明显效果。五是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健全服务清单、开展胜诉先退、配齐便民设施、法治宣传、上门服务、开通“院长接访直通车”等方式,引导干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2021年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胜诉先退”诉讼费97.31万元,开展上门调解200余次,院领导接访50余人次。

(2)落实“三个规定”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支部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2021年6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三个规定”专题学习研讨,各支部结合主题党日等跟进开展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警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开展全县党政领导干部“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及政法系统宣讲活动,邀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廉彪同志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行专题宣讲,提升了全院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强化了纪法意识。二是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每月定期督促全体干警及时、准确填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三个规定”网上填报情况作为审务督察和年度考核内容,并每月对填报情况进行公示,全院干警均能按要求及时填报,2021年度全院共填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2762条,其中外部过问案件8条,内部过问案件2条。三是强化追责通报。对本院干警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不正当交往、不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坚决严肃追责查处。2021年以来,因违反“三个规定”谈话提醒2人、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1人。四是强化社会宣传。通过“法院开放日” “两微一端”及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屏广泛宣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的良好局面。

(3)落实安全责任意识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全意识教育。2021年5月,党组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2021年6月,党组集体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将安全生产纳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部署,切实树立安全责任底线、红线意识,全面预判法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挑战。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法警队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调度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岗位消防演练,邀请消防大队对我院院机关、执行局、派出法庭火灾隐患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安全隐患4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建立联防机制。与县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维护审判执行秩序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加强安保工作联防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安保工作联防联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巡逻防控、快速反应处置、信息共享和通报等工作机制,共同维护人民法院审判执行秩序,保障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有效履职。四是完善内部安全机制。坚持巡逻制度,制定巡逻值班表,每天定时、不定时对办公区、审判区、服务接待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和日常巡逻;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增加安保服务人员10名,配齐配强安保力量;积极争取公安部门的支持,实现视频监控与公安机关联网;在法庭配备安检设施、酒精测试仪等必要的安检器材,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信访大厅和执行局立案大厅设置安检岗,配备手持安检仪等安检设施,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警务保障。

4.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落后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印发《关于调整审判团队及案件分配的暂行规定》,成立3个民商事速裁团队、3个专业团队、12个快审团队、1个精审团队,细化繁简分流标准,设置程序分流员,推行“示范案例裁判”,扩大要素式审判适用范围,构建“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轻重分离”的新型审判模式。二是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根据工作实际,优化审判团队人员配置,将更多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审判一线;向县委组织部、编办汇报关于编外用人情况,申请补充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进一步充实审判团队力量;制定《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强化团队配合,落实各岗位人员职责;开展“岗位练兵”,择优选取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行政综合岗位人员各一名参加全市“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三是强化审判管理调度。树牢兼顾质量效率、质量优先的理念,制定《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实施办法》,巩固完善院领导、庭长、审管办、法官“四位一体”审判管理体系,实现规范司法,精细管理。加强审限、终本等审批事项的管理,审批权限一律由院长行使,严防超审限办案及违规终本。建立审判执行质效考评基本目标和争取目标,细化审判质效通报内容,强化数据分析,分管院领导适时谈话提醒质效落后的部门及法官,督促质效不断提高。2021年8月,部署开展判后答疑活动,运用法理、情理相结合的方式,促进了当事人理解裁判的依据和理由,提高了当事人服判息诉。2021年,审结案件11004件,位居全市第4名,结案率位居全省第5,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位居全省第41、全市第2,平均办案周期位居全省第28,全市第6;答疑案件324件、化解260件,居全市第2;首次执行案件终本率位居全市第1,执行完毕率位居全市第2,实际执行到位率位居全市第1。四是深入推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成立“征迁巡回法庭”,加强与司法、镇街等部门征迁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协调配合,努力构建涉拆迁、土地征收等行政争议大调解新格局;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加大审前和解、诉中调解、判后答疑工作力度,促进“官民纠纷”实质化解,努力提高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2021年度,审结行政案件79件,诉前调解成功9件,行政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18.32个百分点。

(2)司法为民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审判质量。坚持“法官夜话”制度,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评析发改案件、研讨法律法规适用、研究分析“四类案件”、交流审判经验,引导法官树立精品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促进审判质量不断提高。2021年召开法官夜话36次,专业法官会议29次,评析发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四类”案件等共127件。二是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官”履职评议为契机,抽选8名员额法官向人大常委会述职,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及评查案件,全面检验法官履职能力。三是强化线索核查。认真办理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10件,其中查实1件,院党组已于2021年5月给予其批评教育,调整了工作岗位。建立“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对案件评查、来信来访发现的线索,由监察科同步检查干警履职情况,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均进行了处理。四是健全诉讼服务措施。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由柜台式、窗口式转变为敞开式、帮办式,构建“面对面诉讼服务”模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的通知》细化立案、管辖、保全等10大类20种“一次办好”清单,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让群众“少跑腿”;依托“网上诉讼服务”“移动微法院”等平台,畅通线上立案、鉴定、电子送达等渠道,让群众“不跑腿”;设立自助立案设备及跨域立案服务窗口,打破立案地域限制,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2021年上诉案件被被改判率7.92%,位居全市第3位;上诉案件被发回率0.97%,提高0.31个百分点。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认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内容、时限和程序,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现责任落实制度化。 “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定期研究部署。传达学习林红玉书记在市纪委监委机关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和全市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李胜良院长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会议精神,在党组会上通报我院今年违纪违规的典型问题,在全院转发县纪委及上级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分析研判从严治党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2021年7月,党组会专题学习嘉祥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机制实施办法》和《对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督导清单》,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列出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并及时向县委报送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三是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沟通会商在落实和推动“两个责任”中的重要载体作用,促使党组书记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派驻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教育引导。结合王庆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我院近年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典型事例,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剖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坚决落实班子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努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2)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工作机制。制定《廉政谈话实施细则》,明确廉政谈话的组织程序、责任分工,实现廉政谈话常态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强日常廉政谈话。把廉政谈话与重点工作的相结合,在干部调整、班子民主生活会、重点工作部署会等时机,通过个别谈话、集体谈话等形式开展廉政谈话,切实把“第一种形态”用好用活。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各层级间开展了一次全员谈心谈话,干警普遍打开心结,主动向组织说明自身问题;2021年7月,分管院领导及监察科负责人与6名新进人员及5名岗位调整的干警进行了廉政谈话;2021年8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之间开展了日常廉政谈话,进一步引导干警廉洁司法。三是加强履职督导。党组书记模范带头履行责任,同时经常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各自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干警的管理,确保“一岗双责”落在实处、落在经常。下步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撰写的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

(3)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机制。制定《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实施意见》,明确廉政教育责任分工、组织程序、组织时机,实现廉政警示教育的制度化、经常化。定期不定期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法院公文系统等渠道向全院干警推送廉政教育警示案例及廉政知识,组织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等系列警示教育片、观看法院系统违法干警忏悔录、职务犯罪庭审录像,在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通报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干警,各分管领导组织分管部门干警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教整办、扫黑办《关于朱浩天系列案件暴露顽瘴痼疾突出问题的通报》,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汲取教训、警钟长鸣。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全流程防控、信息收集、定期通报、风险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完善。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持续纠治司法腐败问题的分工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三是开展廉政风险分析“回头看”活动。把常态化廉政风险防控与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紧盯“关键少数”、审判执行和综合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对剖析不深入、弄虚作假的3名干警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进行重新剖析。

2.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沟通协调。主动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定期交流意见、沟通思想、开展会商,形成监管合力。派驻纪检组通过重点抽查、日常监察、出具廉政意见等方式对大额资金使用、人事任免、职级晋升、评先创优进行前置监督、跟踪监督,确保派驻监督切实发挥作用。每月定期对班子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监督平台填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点评,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责任有效落实。二是充实纪检监察力量。配备1名年轻干警专职从事监察工作,充实监察力量;坚持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对各部门的廉政监察员进行调整,切实发挥廉政监察员一线监督作用;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法院司法活动,让特邀监督员了解法院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三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根据县纪委《关于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方案》,借助委机关的手段开展专项整治,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信息互通、问题互商、优势互补的方式,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活动,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加强执纪问责知识培训。组织监察科、机关纪委人员定期学习执纪问责知识,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通过座谈会、结对办案等形式进行传帮带,强化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识,提升办案水平。

3.机关作风建设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1)干警政治担当意识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革命传统红色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干警到鲁西南战役纪念馆、《红色足迹——中国共产党章程历程展》展览馆、县税务局党建展厅、梁宝寺镇“红旗精神”党史展学馆开展现场教育,引导干警感悟党的百年征程,汲取党史智慧,传承司法审判红色基因,筑牢干警初心使命。二是加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我院荣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1个、全省人民法庭先进个人1名、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个人1名、全省智慧法院建设先进个人1名、县级道德模范1名,选树身边典型7名,充分用好先进典型事迹,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向先进看齐,树牢职业尊荣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三是开展英雄模范学习宣传主题征文活动。深入学习邹碧华、谭彦、宋鱼水等法官先进事迹和英模精神,歌颂英模人物忠诚担当、持续奋斗、忘我奉献的意志品质和高尚情操,向上级报送征文6篇。收集李庆军、胡国云、周春梅等法官先进事迹报告视频资料,并上传至内网网站,方便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四是发挥院庭长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 “把全年的办案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法官”的要求,院庭长带头签订办案达标承诺书,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新类型、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或者长期上访申诉案件。2021年度,院庭长办理实体性案件8075件,占全院实体类案件结案数的79.11%。五是常态化开展轮岗交流。2021年院党组专题研究人事事项13次,根据工作实际,分配调整干部30余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激发了干警工作活力。

(2)“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实施细则,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党组重要任务,纳入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整治“四风”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专项整治“四风”。结合顽瘴痼疾整治,持续开展“四风”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进一步整改纠治当前干警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倒逼干警持续转变作风。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通过内网办公系统向全体干警转发《中共嘉祥县纪委关于2 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的通报》,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警,时刻自觉摒弃“四风”。四是健全考核考评机制。考察学习临沭、临淄等先进法院的考核办法,并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订完善《2021年度绩效考评及奖金分配实施方案》,从办案数量、质量、难易程度和效果等多方面评价干警业绩,并将考评结果与晋级晋升、评先树优、绩效奖励相挂钩,树立“凭实绩论英雄”的导向,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调动干警积极性,激发工作动力。

(3)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嘉祥县人民法院考勤管理规定(试行)》,干警均能坚持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但仍发现个别干警存在年休假报备时不报外出行程的问题。对休年假外出未报备行程的5名干警进行了谈话及批评教育。二是加强考勤情况通报力度。每月定期在法院内网网站公示月度考勤情况,并将公示结果作为年底考核依据,引导干警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由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监察科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部门人员钉钉打卡及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截止到目前,共开展检查5次,发布通报2期。

4.重点环节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过付款未实行专户管理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过付款专用账户。召开涉财务相关工作会议,对过付款未实行专户管理的情况进行研究。农商行的过付款账户已于2021年6月注销,现只保留了一个开户在中国银行的案款过付专用账户。二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执行款专项管理机制,实行执行款专人清单化管理,同时,全面启用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真正做到每一笔执行案款都看得见、分得清、管得住,确保每一笔执行案款都能及时发放。

(2)过付款发放不及时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执行款专项清理活动。组织干警对已执行未兑付的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建档,逐笔清理来源、对应案号和承办人,做到底数清、账目明。2021年共清理案件607件,发放执行款954.87万元。二是加强执行案款管理。完善执行缴款通知、对账制度,建立纸质执行案款明细登记簿,全面掌握应收尽收、应付尽付情况;建立执行案款管理台账,督促承办人及时认领、发放每天到账的案款,防止资金沉淀。三是建立过付款超期过付责任倒查机制。对超期未过付案款开展集中清查,逐项梳理,对有法定事由无法过付的案款办理延缓或冻结手续,对无法定事由未在法定期限内过付的案件进行倒查,共倒查37笔。截止到目前,均已及时纠正,过付完毕。四是建立执行案款审查机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0次,专题研究疑难复杂执行案件15件,集体讨论案款执行分配方案,确保分配合理,及时分配过付。

(3)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财务内控制度,实现法院内部财物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针对“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的问题,已全部按财务规定补齐了相关凭证。二是清缴利息收入。对2020年度前的过付款银行孳息进行梳理清理,并向财政局申请了“其他利息收入”的缴款代码,将全部利息收入上缴了县财政。2020年采用GS系统记账后,对于利息部分有了专门的明细科目,对于案款账户产生的利息,我院财务人员将及时记录,确保按时足额上缴财政。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系统学习了嘉祥县财政局近年来出台的关于报销、采购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装备管理处编写的《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手册》;报名参加了第三届工会财务人员业务技能竞赛,并于2021年7月在嘉祥县老年大学进行了系统学习,进一步提升了业务能力。

(三)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问题

1.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会议召集、议题确定、议题决策以及决策落实等程序,增强党组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明确党组会议表决权,党组扩大会议中列席的同志一律不进行表决。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召开党组会议均符合党组议事规则,无临时增加议题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等工作事项,一律由党组集体研究,并遵循“主持人末位表态”机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决避免“一言堂”。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研究干部任免等事项,均严格遵守主持人末位发言、民主集中制等原则。

(2)对审委会工作指导不力,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委会机制建设。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议题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审委会会议召开、议题审批、议题讨论等程序,提高了审委会讨论议题的质量和效率。2021年度共召开审委会会议18次,讨论案件44件。二是严格规范发言程序。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 审委会委员按照职务从低到高的顺序发表意见,同等职务的按照法官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发表意见,最后由会议主持人作总结,确保发表的意见客观、公正、独立、平等,切实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三是提升审委会记录人员工作能力。安排工作能力强的法官助理作为审委会记录人员,同时,加强与上级法院和其他基层法院相关部门的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地记明各委员和列席人员的观点、意见以及表决情况和决定。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1)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严格遵守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以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会前充分准备、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并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会上,党组书记带头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班子成员对本人查摆出的问题及收到的批评意见认真加以整改,做到了民主生活会不走样、不变形。

(2)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员保障。调整一名干警负责党建日常工作,建立党建重点工作提醒制度,每月将政治理论学习和本月重点工作上传至法院内网网站,通过统筹规划支部工作开展方式,加强对支部主题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督促和指导。二是优化和规范党支部设置。2021年8月,院党组听取了政治部关于党建工作的专题汇报,研究通过了基层党组织优化设置和支部班子调整方案,并报县委政法委同意。根据县委政法委的批复,将我院原第十一、十二党支部予以撤销,党员干警整合至其他支部。2021年9月,县委政法委同意了我院关于调整支部书记的请示报告,根据县委政法委的批复,对10个支部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任命,落实各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多个部门联合设立的党支部,应由其中政治强、威信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必要时可由分管院领导兼任支部书记的规定。三是创新支部工作方法。推行“三联”工作法,将党支部学习会、部门业务学习会、部门工作会“三会”联合召开,加大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的融合力度。四是加强品牌创建。组织各支部书记及委员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嘉祥县基层党支部负面清单》《嘉祥县五星级党支部基本标准》等相关文件,组织各支部积极开展星级支部、党建品牌创建等活动,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活力,“法路先锋”党建品牌入选嘉祥县2022年第一批县直机关党建品牌展示。

(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支部根据《党建重点工作提醒》,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和重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上一次党课。二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2021年7月,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进行专题学习,印发《嘉祥县县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提升支部工作能力,确保各类组织生活按时开展、规范记录。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定期督查、平时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院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指导,重点督查“三会一课”次数、内容、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记录是否规范、详实,推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并对各支部2021年《基层党组织记录簿》填写情况进行检查,下发了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导整改。(4)组织生活会走过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组织生活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会前制定具体方案、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抓好整改,让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二是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班子成员加强对所在支部的指导,促使各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整改清单,避免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随意化,使党员真正受到教育,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加强批评教育。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1个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评查全票为优、党组织活动材料与法院工作不相符、存在抄袭现象”的问题,对所有支部材料进行回查,谈话提醒5人,并责令作了书面检查。

(四)关于“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好”问题

(1)个别整改措施未落实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党组文件仍以行政文件印发”的问题,对2021年来出台的红头文件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再发现文号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同时,严格落实发文审批程序,除涉密文件外,一律通过法院政务云平台进行发文管理,层层审批把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针对“对各支部《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簿》的填写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通报措施未落实”的问题,组织人员对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各支部换届以来的记录簿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党支部书记会议上通报了检查情况,责令存在问题的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2)边改边犯问题仍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联动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举一反三,深化整改,坚决杜绝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现象的发生。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在市委巡察组的有力指导、县委正确领导、县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组有力监督下,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休止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和县委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深化和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进一步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觉以政治机关要求统领、推进法院工作,自觉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部署,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公正、优质的司法保障环境。

二是坚持抓好党建,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促进我院干警廉洁司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三是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坚持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继续抓好持续整改,以持续整改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进一步落实。

四是坚持成果运用,以整改促发展。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院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紧紧结合当前法院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法院创新发展的动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切实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改革、法院队伍建设,为建设更高质量、更有质感的“五大嘉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6861812;电子邮箱jiaxiangfayuan@ji.shandong.cn。


中共嘉祥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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