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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党委出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述责述廉办法
发布日期:2022-05-19 17:38 信息来源: 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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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自我监督   坚持以上率下

市公安局党委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述责述廉办法

 

为进一步压实压细市公安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强化自我监督,坚持以上率下,深入推进四责协同有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近日,市公安局出台《济宁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健全完善规范化履责、清单化督责、刚性化问责管理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公安队伍教育管理

一、突出履责重点,细化责任边界。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职能特点突出明确7项重点履责内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二是落实政治责任,全面彻底排查、坚决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严查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关注分管业务范围风险点,进一步查找、堵塞管理漏洞和制度空隙,对分管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案,特别是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敏感事项把严关口。四是扎实推进市委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十要十不准七个必须、七个破除有关要求,扎实推动市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五是对照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指导分管单位深入整改落实,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六是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紧盯分管单位执法办案、人财物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谋划构建覆盖业务工作各领域、权力运行各环节、队伍管理各方面制度体系。七是抓好违纪违法案例特别是分管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坚持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对分管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党风廉政教育。明确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单位和联系县局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情况汇报,建立从严管党治警联络员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有效协助局领导抓好任务落实。

二、突出述责评责,强化监督履责立足规范有序、务实有效,有力促进班子成员更好地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半年会议述责、年终书面述责方式强化督责、履责。组织开展半年述责述廉会议,自觉接受党员民警的监督评议。会议述责述廉以局党委扩大会议形式召开党委书记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分别报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情况,党委书记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逐点评,最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体谈话。与会人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对各党委成员述责情况进行测评,提出意见建议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督导执行。民主测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测评结果及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班子成员本人,并作为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底班子成员按照述责内容局党委提交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政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突出问责追责,确保责任落坚持从自身做起,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市公安局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班子成员严格问责追责,绝不手软,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紧贴公安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问题、重点范围,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6种应当问责的情形,涉及抓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队伍风险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执行纪律不严格等方面。个人及分管单位问题突出的班子成员要在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问题严重的依据规定开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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