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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纪检监察》 | 三项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实效
发布日期:2023-07-21 15:42 信息来源: 《山东纪检监察》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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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3期《山东纪检监察》刊发曲阜市文章《三项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实效》。全文如下

三项机制确保纪检监察建议实效

“按照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要求,定期上报整改情况……”近期,我与某局党组书记进行廉政谈话,将纪检监察建议落实作为一项重点谈话内容,当谈到如何确议整改取得实效时,他这样回答。

年初,我们安排“室组镇”联动区对2022年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起底式”监督检查。各联动区通过约谈督促、现场督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评估,确保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全面改进、持续改善,形成有效闭环。

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放大监督效能的有力工具,也是以案促改促治的重要抓手。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建议质量,建立协同会商、同题共答、全程监督三项机制,确保建议治理成效。

提出纪检监察建议首先要讲明原因,厘清责任,精准点出制度、管理方面的纰漏。我们建立协同会商机制,会诊探究根源。查办案件时,在审查调查组成立之初,就安排布置纪检监察建议“硬任务”,并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审查调查组深入寻根源、发案单位全面找短板、被审查调查人配合说漏洞等方式,多主体、多角度挖掘案件背后的行业性、系统性和领域性突出问题。审查调查组会同案管室、审理室、派驻机构等会商论证,分析成因,求取“最大公约数”,作为提出建议的基础。

建议要取得成效,规范可行是基础。纪检监察建议最忌问题不深不透,内容空洞泛化,要求不聚焦、不便操作。我们建立同题共答机制,对“治疗方案”共同参详。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前,由市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组织相关室组与被建议单位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就整改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确保建议贴近实际、符合实情。在查办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案件后,我们与交通运输部门召开沟通会,优化建议内容,提出3大类10余条具体建议。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建立违法违规信息推送、现场执法、作出处罚决定“分离式”执法模式,并实行执法人员定期轮岗,强化了对执法权的监督制约。

建议好不好,要靠实效检验,再好的建议得不到落实都是一纸空文。我们建立全程监督机制,跟踪督导整改成效。向市公安部门提出加强对辅警、协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建议后,面对面递交纪检监察建议,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日常监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同时,加强持续跟踪问效,通过“室组镇”联动区开展回访监督,将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情况纳入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检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曲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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