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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宁市纪委监委主动扛牢“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职责,做实专责监督,搭建监督平台,织密监督网络,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持续释放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整体效能。
强化日常监督
精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065人,占比66.6%,切实做到“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开展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与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廉政谈话工作,以及市直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执法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舆论监督等6项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加强信访监督
制定《进一步优化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工作流程、努力提升群众信任度满意度的若干措施》,一体推进初次举报办理和越级、重复举报治理,优化实名检举控告办理流程,深化远程视频接访和可视化研判预警平台建设,加强业务范围外信访联动处置,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做实派驻监督
深化运用清单式、嵌入式、驻点式、下沉式、调研式等监督方式,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制定《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研判指导会议办法(试行)》,强化对派驻机构案件办理的督促指导,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深化基层监督
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探索实行“码上监督”等有效方式,试点应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