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巡视巡察>本级党委巡察
中共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09 10:04 信息来源: 济宁市委巡察办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1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1月11日,市委巡察反馈会召开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安排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积极履行整改责任,主动认领整改事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期限,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任务全面整改、主动认账,做到不回避、不漏项、不打折。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逐条逐项细照细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把问题找全找准找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1月19日,中心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具体事项。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中共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整改任务,细化了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期限,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奠定了基础。在中心党组的统筹安排下,领导班子和各科室、分支机构坚持把自身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确保了整改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抓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中心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工作争先进位、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方面的问题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12月8日,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学习力、执行力、服务力和创新力。2023年1月14日,中心召开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学习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体会。出台《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工作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学习内容,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11月底,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指示等24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贯彻落实党的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利用中心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及时跟进落实党的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文件,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部署随时学习,均结合住房公积金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截止2023年11月,共开展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结合住房公积金实际,注重学习转化,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为及时学习了解党的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充分利用好“学习强国”、“党建—灯塔在线”学习平台,每月通报“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推广使用情况。各支部按照学习计划同步开展学习,截止2023年12月6日,中心学习强国参与率在全市102个单位中位居第四。2023年2月,中心党组被表彰为“学习强国先进组织”。下发《关于巩固提升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结合青年“五学”行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等,2023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学习活动120次。制定党组集体学习计划、个人自学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出台法律法规、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等纳入学习内容。在《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认真进行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第一议题”形式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在门户网站开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开展常态化学习活动,编发学习二十大精神简报。开展讲党课、征文活动,在济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专家评委对济宁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推荐报送的279篇作品中,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荣获十佳作品1个、优秀作品2个,并荣获优秀组织奖。中心创新案例荣获一等奖;调研成果荣获二等奖。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不够、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各党支部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日常学习重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心还统一组织11个党支部的党员干部赴曲阜党性教育提升实训基地开展现场教学,通过诵读红色经典、参观初心隧道、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到济宁党支部组织生活示范馆接受党性教育。制定《关于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2023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陪跑帮办”志愿服务,深入社区、开发企业、工业园区开展政策宣传活动近60场次。下发《关于巩固提升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结合青年“五学”行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2023年以来共开展87次。2023年2月10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结合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将巡查反馈问题认领到位,并制定了问题整改清单,责任到人。

4.破解难题的硬招实招不多,非公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公积金缴存率低问题的整改实情况

2023年年初确定了归集任务指标,分配到各分支机构。2023年2月起开展了“进千企访万家集中归集扩面”专项行动,走访企业目标数为1100个,走访灵活就业人员目标数为11000个。走访过程中,通过发放政策宣传彩页、介绍政策,加强了对非公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政策宣传。日常采取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利用中心和银行窗口大屏宣传等形式,扩大政策知晓度。截至10月底,共走访企业1100余家,走访灵活就业人员11000余人。通过深入走访宣传,全市新增缴存企业1287个,同比增加11%,新增灵活就业人员2951人,同比增加23.52%,贷后断缴人员中570余人恢复缴存,“进千企访万家集中归集扩面”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5.勇于啃“硬骨头”的精气神不足,对贷后断缴行为缺乏限制和惩戒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梳理筛查贷后停缴人员,宣传贷后停缴后果,畅通非恶意贷后停缴人员复缴渠道,各分支机构进一步提高认识,扎实整改,拿出实际可行的办法、措施,按月排查梳理贷后断缴人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截至2023年10月底,贷后断缴人员中已退休人员1064人,死亡54人,贷款已结清504人,单位恢复缴存279人,异地缴存173人,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缴存570人。加强与贷后断缴人员的交流沟通,及时掌握贷后断缴人员的资金状况,通过加大力度宣传贷后断缴后果,畅通复缴渠道,引导非恶意贷后断缴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缴存。在线下电话宣传、上门催缴的基础上,依托“爱山东”APP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开户渠道,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多渠道常态化开展贷后断缴复缴的工作格局。对恶意贷后断缴人员,通过加收违约金的方式进行惩戒。2023年6月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开始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断缴住房公积金累计6个月及以上,中心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剩余贷款,若继续履行合同,将加收违约金进行惩戒。通过加收违约金对恶意贷后断缴人员进行惩戒,将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防范贷后断缴公积金的行为。针对未建制企业和公积金少缴欠缴企业,向31家企业发送了律师函,通过律师函强调有利事实,有力的促进了归集扩面工作的开展。

6.风险防控的措施少,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过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11月底,个贷率80.15%,低于上级部门规定的85%警示线,资金安全运行,未出现资金流动性风险。持续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今年1—11月,全市新增缴存人数50209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14.63%;归集金额115.68亿元,同比增加9.52%,居全省第4位,完成全年计划的94.81%。各分支机构梳理欠缴企业名单,安排专人催缴;筛选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缴存的企业,向企业讲清政策,确保按规定基数依法缴存。9月7日召开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保障群众住房需求新闻发布会。2023年2月、4月、9月分别出台贷款新政。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支购买持首套住房,合理支持购买二套住房,原则上不支持购买三套住房,提升房地产市场信心。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贷审分离”。严格执行信贷政策,防止骗贷和违规贷款的发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逾期贷款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采取进家门进单位、强制扣划公积金、法律诉讼等有效催收措施,及时化解逾期风险;同时发挥好受托银行考核的“杠杆作用”,提高逾期催收工作积极性;每月通报分支机构逾期率,压实催收责任,为完成年度目标打下基础。截至11月底,中心个贷逾期率为0.04‰,低于全省逾期率平均水平。

7.关键岗位存在风险隐患,清理“睡眠账户”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3月通过济宁市“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聘用优秀人才2名,充实了基层关键岗位人员力量。2023年4月3日,重新修订并印发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管理办法》。2023年5月,对各分支机构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岗位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重新审核认定,由各分支机构据实填写《岗位备案表》,并由备案人员签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承诺书》。根据新修订的《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因人员不足不能落实要求,申请在复核岗位配备劳务派遣人员的,须报经分管主任同意,中心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允许配备”。目前各分支机构劳务派遣人员从事的岗位均符合规定。制定出台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运行规程》,针对岗位、科室和管理部、班子三个层次存在的廉洁风险和风险等级,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各分支机构已采取多种措施,理清账户情况,对符合销户条件的立即销户。城区四部、五部、兖矿、兖州、泗水、金乡、梁山等分支机构睡眠账户清零。截至12月5日,总清理销户数量已达663个。对于暂时不能销户的,建立了账户清理长效机制,借助多方力量,联系账户所属人员,有序开展账户清理。

8.网络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严不细问题的整改情况

及时整改了检查发现的漏洞,于2022年12月2日制定出台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定时做好系统的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工作,并对系统老旧等原因引起的风险漏洞及时打补丁解决;积极配合公安、国安、网信办等部门的检查,做好了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够有力方面问题

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1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重新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2023年初机关党委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认领,并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各支部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体现。2023年初,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预案》。

10.意识形态阵地重建轻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2月20日向各科室、分支机构下发《关于制定和实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责任追查制度的通知》,持续压紧压实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着力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门户网站、微信常态化更新维护,中心门户网站推广的“1+4+N”单位文化子栏目“品牌实践”“工作动态”已更新,2023年以来网站发布工作动态35篇、微信公众号推送动态81期;“应急管理”栏目中的公开文件“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已更新。2023年2月16日制定《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舆情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应急预案》,加强舆情排查、监测、处置、反馈的闭环管理。

11.落实新时代保密职责不到位,保密工作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3月25日,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共计120人,参加了保密工作教育培训。负责保密工作的综合科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反馈的保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学习了有关保密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尤其是班子成员的保密意识。重新修订出台了《保密要害部门管理制度》等9项保密制度。5月6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山东通”推广使用的通知》要求各科室、分支机构安排专人督促、及时登录并做好个人信息维护,公文流转要使用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切实提高平台使用频率,避免党政公文在互联网传播。5月26日印发《信息报送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办法》,规范了对外信息发布程序,强化了保密审查措施。

1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没有落实落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1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4月3日,根据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并印发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运行规程》,针对岗位、科室和管理部、班子三个层次存在的廉洁风险和风险等级,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023年4月3日,制定并印发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规文化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13.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心党组及党组书记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2023年3月召开主任办公会,进一步学习市纪委《关于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及《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决策内容、主要决策程序、决策实施内容及责任追究内容,对重大开支、重要事项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切实提高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截止到11月底,共召开党组会议25次,实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均上党组会研究决定。2023年召开2022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中心 11 个支部书记以现场发言或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全面汇报了2022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职情况,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对症下药提出改进措施。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14.落实廉政教育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2月2日下发了《关于用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违法典型案例、公共服务行业案例和济宁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的通知》,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对案例进行剖析,警醒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时刻把规矩意识挺在前面。去年11月19日召开科级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议,宣布党组的任免决定,开展廉政谈话和集体谈话。2023年1月18日将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纳入2023年工作要点。年初召开了作风建设大会,传达学习全市2023年工作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并针对性提出了工作目标和整改措施。2023年3月中心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4月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月活动”、7月组织党员赴曲阜市孔子博物馆开展廉政教育现场教学活动、8月份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并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迷途难返》,10月召开党员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日常集中学习、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持续强化对中心党员、年轻干部的警示教育。同时,中心开展“党员干部亮家训、廉洁家庭大家谈”家训征集活动并汇编成册、连同编印的全国或行业内《以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警示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的“活教材”,强化年轻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11月24日,济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转发了《中心用活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做法,供有关单位学习借鉴。

15.廉政风险防控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5月,制定出台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运行规程》,针对岗位、科室和管理部、班子三个层次存在的廉洁风险和风险等级,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依据《内部风险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岗位管理规定》等,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授权管理,制定合规手册、合规指南和各条线各岗位业务操作规范和流程,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和审核标准、处理流程。今年4月,“完善管控措施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能力”的典型经验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建设工作简报》的形式在全国住建系统推广。

16.廉政谈话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印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制度要求组织开展年度廉政谈话,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既严格要求又与人为善的态度和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同时做好谈话记录。2022年11月19日召开科级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议,宣布党组的任免决定,围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开展廉政谈话和集体谈话。2023年8月21日组织开展本年度履职谈话,将谈话对象扩大到全体人员。明确要求要确保廉政谈话效果,避免流于形式,尤其要避免巡察反馈问题的反复出现。

17.以文件贯彻文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将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每年支部组织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进行回头看。建立《领导班子思想能力作风典型问题台账》《干部队伍思想能力作风典型问题台账》,明确问题表现、整改目标及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等。结合年初召开的2023年高质量发展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会议,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剖析,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回头看”,认真对照市委“干部作风建设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23年9月1日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2件,废止1件。

18.制定文件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公文把关,对于印发的文件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层层把关,分管领导亲自审定,杜绝照搬照抄问题发生。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规定制定2023年实施方案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年活动方案》,并结合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年活动,按照机关工委要求,各支部对存在问题进行自查,机关党委对自查情况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果一对一反馈到各党支部,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常态化开展“全面体检”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19.调查研究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8月初,中心党组组成干部专题调研组对全系统干部采取个别谈话、干部行为特征评价等方式,进行了40余天的深入调研。11月初中心党组利用1个以下干部“双向选择”,共涉及47名干部,占在编人员的50.5%。组织开展省内贷款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结合调研情况调整优化了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3年1月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4月1日实施《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缴存时间系数及余额倍数的通知》,9月1日实施《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今年1—11月,提取住房公积金79.69亿元,同比增加33.02%,居全省第5位。组织开展贷审分离专项调研,形成了《关于山东各地市贷款审批流程的调研报告》,印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贷分离工作方案》,截至11月17日,审批小组已完成组建,审贷分离系统已上线运行,印发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推行审贷分离模式的通知》(济住发[2023]43号),审贷分离工作已正式推行。对事关全局的措施,跟踪落实解决,能当时解决的问题当时解决,不能当时解决的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落实。中心制定了《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党组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分别确定了文化两创、经费管理、逾期催收、数据安全、归集扩面等调研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外出学习和调研指导,截至11月底班子成员分别到省住建厅等上级部门沟通汇报、到菏泽等外地市学习交流、到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调研等共计69人次,形成了《经费管理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网络安全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5篇。

20.财务信息公开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1月30日,已将2019-2021年资产负债表、增值收益表和增值收益分配表作为年度报告附件在中心网站公布,并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长期执行。

2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责任科室对巡察反馈的未提供验收单、审批表等问题逐一补充完善了相关附件。2023年2月27日,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学习,充分掌握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切实提高财务工作能力。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存在不足方面问题

22.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2月10日,中心党组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按要求撰写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2023年1月16日,按照要求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心党组进行了交流研讨发言。2023年2月10日民主生活会后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结合个人问题查摆,建立了整改清单,明确了完成时限。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体现在2022年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

23.“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3月27日,通过办公会议集体学习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学习,使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了解“三重一大”事项,引导各科室树立法规意识,对重大开支、重要事项履行决策程序,切实提高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2023年1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研究了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目标主要措施。8月31日重新修订印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23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25次,除专题研究干部议题外,均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书记均对上会议题进行了严格把关,党组会议纪要和记录按时编写,并按规定存档保存。

24.党组会议末位发言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3年1月16日开展中心党内法规和制度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3月27日,通过办公会议集体学习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通过学习,使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了解“三重一大”事项,引导各科室树立法规意识,对重大开支、重要事项履行决策程序,切实提高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2023年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均落实末位发言制度,党组书记在其他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均列席党组会议,对中心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

25.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党组会议、机关党委会议、支部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杜绝以主任办公会形式研究安排党建和党务工作的现象。2023年1月14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上级通知要求高质量筹备召开中心党组民主生活,并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根据党组班子成员分工,重新修订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制度。将持续强化党建引领纳入2023年工作要点,向市委书面报告《2022年度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报告》。2月8日前后中心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中心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自己所在支部的集体学习研讨。2023年3月,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今年,中心被命名为“济宁市2023年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示范点”;6月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化建设现场会在济宁召开;7月25日,中心创新经验入选全市第二季度“获国家级肯定推广的创新经验”榜单。11月拟入选市委宣传部正在组织编写《文化“两创”看济宁——济宁市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工作实践案例选编》。11月11日,济宁日报以《践行文化“两创”赋能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题报道了中心经验做法。

26.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机关支部、城区支部、嘉祥支部就其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经核实,城区党支部司达2021年8月24日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审批同意司达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入党志愿书审批手续已整改。在《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中明确“建强抓实基层党组织”,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针对中心机关、城区和各县市区党支部加大调研指导力度,统筹推进中心各党支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和全面过硬。在《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明确,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每月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班子成员每年到所在党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每月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27.巡察反馈“党组会议记录不够详实规范”问题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按要求整理编写会议纪要,如实记录会议内容,确保会议记录和纪要完整体现决议内容。

28.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未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指出的“内部风险防控制度建而不用”问题未整改。

2023年4月3日,制定并印发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规文化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推进体检评估结果运用,根据整改责任清单逐一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2023年4月3日,印发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运行规程》,针对岗位、科室和管理部、班子三个层次存在的廉洁风险和风险等级,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023年5月,对各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岗位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重新审核认定,由各分支机构据实填写《岗位备案表》,并由备案人员签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承诺书》。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下步,中心党组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争先进位、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领全体党员干部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性修养的实际效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转化为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扛牢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讲政治的高度分析问题、做好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精准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勇挑重担,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确保市委各项安排部署高效落实到位。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为推动我市住房公积事业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抓好后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压实党组、班子成员、各部门的整改责任,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坚定不移地向问题开刀,确保后续整改落实不留余地、不留死角。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抓好的任务,坚持常抓不懈、跟踪督办,确保所有整改事项见底清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事业发展。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聚力保障改善民生,聚焦聚力守牢安全底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好职、尽好责,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各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继续奋力开创我市公积金事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09837;电子邮箱gjjfkk@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3年12月6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