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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山东济宁任城区:构建巡察整改全周期
闭环管理体系
发布日期:2024-12-06 17:02 信息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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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完善制度建设,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促进巡察工作深化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从程序、责任、机制着手,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推动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制定出台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办法,同步印发巡察反馈工作规定、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办法等7项制度,规范巡察反馈移交流程。制作涵盖反馈、移交、整改、问题线索处理、巡察建议办理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图,实现一图全揽。出台《关于加强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细则》,巡前印发共性问题清单,发现问题同步反馈至镇街,抓好镇村一体改、部门协同改、民生事项办理、群众评判整改成效等环节,对村(社区)巡察整改更加规范有序。

分别制定区级领导、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机构、有关职能部门和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职责任务清单,全面督促落实相关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建立全面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完善监督常态化机制;巡察机构制定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统筹督促工作办法,推动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形成党政齐抓整改、部门协同整改的工作格局。

制定出台《巡察整改会商工作办法(试行)》《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办法(试行)》《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完善会商、评估、问责工作机制。加强对典型问题、共性问题的综合分析研判,通报区级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分头解决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系统治理。建立示范引领工作机制,总结经验做法,筛选巡察整改成效突出案例,积极营造重视整改、狠抓整改、成果共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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