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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发布日期:2024-06-25 09:02 信息来源: 济宁市纪委监委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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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日,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朝辉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与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的决定》结合起来,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会议强调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要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在走深走实上下功夫。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必修课、常修课,进行全面系统学习,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扎实开展党组织书记讲纪律党课等活动,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要注重以案促学、以案说纪,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自己,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成为日常自觉。要立足职责,在宣传解读《条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纪培训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学用结合,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见实效。要持续强化政治监督,充分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监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实落地。要将《条例》作为维护和执行纪律的标尺,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行为,推动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持续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委巡察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机关党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集体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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