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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客户端 | 山东济宁兖州区:“流动站”让纪法教育“活”起来
发布日期:2024-08-23 16:12 信息来源: 光明日报客户端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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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不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也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最终受到党纪严惩……”近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庄街道,纪法教育流动站讲解员、纪工委书记郑建国在流动展板前,通过典型案例向村居“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宣讲纪法知识,让在场每名党员干部深受警醒。

建立纪法警示教育流动站,是济宁市兖州区纪委监委延伸纪法教育触角,引导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敬法畏纪的重要举措。区纪委监委精心选取本地查办或同级同类的典型案例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解读释义,设计制作45块展板在全区三大集中办公场所、各镇(街道)及村居(社区)巡回展出,将纪法知识“送上门”,着力打通纪法教育“最后一公里”。

“流动站里的案例让书本上的纪律规矩‘活’了起来,我们更理解用权的边界在哪里了。党员和群众信任我们,选我们当领头人,可不敢去违纪违法啊!”学习完流动站的内容,新驿镇新一村党支部书记王新峰感慨道。

除了建立流动站,兖州区纪委监委还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纪法教育入脑入心。开展条例宣讲“四进”活动,为机关、村居、国企的党员干部及家属“量身定制”特色“宣讲套餐”,助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组织3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编印发放《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选编》,分级分类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观区廉政教育展馆,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专题、纪法小课系列视频等内容,打造指尖纪法学习教育微课堂。

“我们将不断提高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丰富流动站载体和内容,持续拓展受教育范围,让纪律规矩的种子在党员干部的心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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