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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曲阜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和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全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组在查阅吴村镇龙尾庄锦鲤养殖项目档案时发现,该项目每年底应向村内脱贫户进行分红,村民周某近三年的分红都由人代领。监督检查组工作人员根据代领人留下的联系方式拨通了电话,向其确认周某是否收到项目分红。电话接通后,对方却表示不认识周某,并匆忙挂断电话。这一反常举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怀疑。
随即,监督检查组以项目分红落实情况为切入点向该村党支部书记了解情况,确认周某的项目分红是由村会计徐某代领,并对周某开展入户走访。
“我从来没有收到过村里的项目分红,徐某也从来没有给过我钱。”周某一脸惊讶。
“你听说过你们村有锦鲤养殖项目吗,知道项目分红的事吗?”工作人员继续问。
“没有,我一直和女儿住在外地,半个月前刚回村,村里没人跟我说过这件事。”周某说。
之后,工作人员立即找到徐某谈话。
“周某家的项目分红是你代领的吗?”
“这一户常年在外,不方便领钱,这几年的项目分红都是打到我的银行卡上,我本打算等他回来当面转交,但是他这几年一直没回过村,我没有机会给他钱。”徐某支支吾吾地解释。
“周某已经回村半个多月了,为什么还没有把分红转交给他?”
面对确凿证据,徐某只得如实交代。原来,锦鲤养殖项目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徐某统计上报脱贫户的“一卡通”账号。因为周某长期在外居住,在统计时徐某填了自己的银行卡号,并标注了代领,见周某长期不在村里,便把分红占为己有。最终,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迟到三年的项目分红终于发放到位。“分红已经给我送来了,太感谢你们了。”回访时,周某高兴地说。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农业农村局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补贴发放等关键环节,建立分级审核、多方联动的全流程监督制约机制,并推动村级“三务公开”等制度落实到位,将项目分红情况及时上传到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信息平台,方便长期在外的村民及时了解情况。同时,指导镇街整合驻村监察员、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廉情网格员等力量,构建“镇村网”基层监督联动区,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曲阜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