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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
发布日期:2025-04-30 21:50 信息来源: 济宁市纪委监委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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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论述,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朝辉主持学习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和执纪执法机关,是推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

会议强调,要坚持法治引领,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执纪与执法相贯通,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衔接、相互贯通,促进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要坚持严格执纪执法与讲求政策策略相结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充分运用政策策略教育干部、挽救干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要在学思用贯通上下功夫,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深入实施“培基实训”工程,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政治培训、纪法培训、履职通识培训。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和特约监察员制度,统筹运用廉政谈话、政治家访等方式从严规范约束、严明纪法要求,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队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济宁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委巡察机构有关县处级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机关党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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