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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6-23 19:40 信息来源: 兖州区人民法院
信息来源:济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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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4日至7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9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面客观、中肯深刻,兖州法院党组虚心接纳、全盘认领,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狠抓巡察整改落实,确保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以实际行动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兖州法院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能,将巡察成果切实融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里,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将巡察整改作为人民法院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检验,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兖州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逐条分析反馈意见,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安排下步整改任务,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全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以庭室为单位传达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依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负责相关整改任务,构建 “党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的整改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日常事务,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导调度,及时破解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明确目标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出台制定《中共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将巡察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做到任务明晰、责任精准、措施得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依托整改工作台账,对整改任务实施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四)认真督促检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盯牢阶段性目标、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党组书记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听取部门汇报,审阅整改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实时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改推进迟缓的部门重点督办,全面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五)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法院工作实际深度融合,与党纪学习教育、审判执行提升、政法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同安排、共部署,借整改之力推动法院总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整改过程中,针对制度漏洞与薄弱环节,完善涉及审判质效提高、理论学习制度完善、法院队伍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等多方面制度,整改成效初步显现,队伍面貌、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 “第一议题” 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等列为首要学习内容,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切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二是规范学习内容,把党的最新政策、理论以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范畴,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迅速传达、精准落实,扎实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全面释放学习效能。三是将 “第一议题” 制度学习成果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法院实际,制定针对性落实举措,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提升审执质效、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

2.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印发了《2025年区法院机关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把关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从根本上杜绝形式主义。二是严格党课规范,印发了《支部书记讲党课规范要求》,夯实机关党委审核责任,组织党支部重新讲党课,严肃党课讲授规范,发挥党课引导作用。三是逐一谈心谈话,由机关党委书记对支部书记开展一对一谈话,支部党建工作质量显著提升。

3.关于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阅核制度,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案件阅核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构建“院庭长办案全覆盖阅核、四类案件主动阅核、新入额法官动态阅核”的阅核办法。二是规范“四类案件”监管,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监管范围、规范办理流程,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四类案件”做到“应标尽标”。三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修订完善《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开展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

4.关于破解和整治执行难问题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专款管理,全面落实账户资金整合与专项管理要求,将执行案款纳入过付款管理系统,秉持“一案一账户”原则,精准开设专属账户,有效保障执行案款安全、高效运转。二是强化收支监管,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过付款核对、发放流程;及时通报银行账户资金存量,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三是强化案款发放培训,组织开展过付款管理系统操作专题培训,干警操作水平显著提升;规范扣划款项备注信息填写,明确信息录入标准,过付款发放流程进一步规范。四是规范终本,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意见(试行)》,开展“兖速执行、集中攻坚”、“欠薪冬季行动”等系列专项执行行动,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为“全省法院‘终本清仓’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5.关于“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调解流程进一步优化,下发了《关于人民调解员补助发放标准的通知》,在调解书中积极引入“惩罚性条款”,多措并举提升调解质量。二是精准分案杜绝程序空转,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执行各类案件分案规则》,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三是加大多元解纷力度,联合区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组建“法官团队”促进多元解纷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组建专业法官团队下沉至各镇街、各部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方参与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格局。四是坚持调判结合,依托“调撤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探索打造“专业审判团队+速裁审判团队”模式,实现案件分流有序、审理高效。

6.关于发挥行业调解平台“前端治理”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多方协同,主动对接民政、住建等单位,邀请民政局干部、住建局业务骨干、工商联代表进驻平台,打造多方联动、协同发力的解纷新格局。二是精准推送,安排专人负责诉前调解案件甄别、推送工作,纠纷化解效率大幅提升。三是广泛宣传,拓展多元解纷宣传渠道,积极撰写解纷案例,联合区工商联高效化解某民营企业系列商事纠纷,获评全国工商联“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

7.关于司法建议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司法建议工作流程,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搭建起草、审核、送达全链条闭环体系,以标准化流程提升司法建议规范化水平。二是依托专业法官会议,在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频发领域中提炼全局性问题,制发综合性司法建议。三是强化沟通,搭建“制发前沟通、制发后反馈”的司法建议制发流程,被建议部门反馈整改率达100%,切实发挥司法建议“靶向治疗”功效,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8.关于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不够积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指导人民法庭分别制定巡回审判计划,与各镇街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深度联动,以“审理一案”实现“教育一片”效果。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由各派出法庭负责人督导巡回审判工作,分别建立《巡回审判情况台账》,分管领导定期开展内部督查,以查促改,确保巡回审判工作不走形式、落到实处。

9.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汇报沟通,定期梳理在司法公开、舆情应对、干警思想动态等方面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向区委汇报兖州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始终与区委要求同频共振。三是强化日常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组织全院干警收听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辅导讲座,干警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有效提升,抓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

10.关于保密工作存在风险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大力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将保密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对重点涉密岗位人员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向全体干警发放保密提醒函,将保密要点“点对点”精准送达,实现保密提醒全覆盖。二是压实保密主体责任,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保密工作规定》《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明确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责任,厘清保密工作的承办组织、工作范围、规范制度等工作实施细则。三是严抓风险防控,组织全体干警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保密责任,切实守好保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司法作风抓得不严不实方面问题

1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定动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法院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开展深入研讨,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际工作的监督指南;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班子成员进行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二是细化责任清单,形成《院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细化分解责任事项,以清晰的责任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兖州法院向纵深发展。三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受处分党员所在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严肃通报违纪事实与性质,趁热打铁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纪律规矩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12.关于以制度管人管事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考勤机制,修订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考勤、请休假制度规定》,开展到岗情况督查,构建“部门主抓、领导督管”的责任体系,将考勤打卡、纪律处分等情况与年度考核、职级晋升、绩效奖金深度绑定,让“勤快者吃香、慵懒者挪位”成为鲜明导向。二是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明确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让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有章可循。三是丰富离退休活动,开展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活动,以离退休党支部为载体,强化纪律教育,离退休人员纪律意识显著增强。

13.关于因法官责任心不强导致发改的案件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评析机制,召开发改案件评析会,裁判尺度进一步统一,同时,将法官发改案件数量作为重要通报指标,有效传导压力,增强办案责任心。二是深化教育培训,组织各类专题培训班,收听收看各类视频、网络培训,切实提升干警履职能力。组织开展“法徽映朝阳 模范启新程”升旗仪式暨宪法宣誓活动,将宣誓精神融入干警日常。三是强化“法答网运用”,进一步统一裁判思路、实现类案同判。

14.关于文书“带病出门”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文书制发流程,搭建全流程文书制发规范体系,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的理解与适用(试行)》《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公文办理流程》,以新规范为蓝本,开展“机关公文制发培训会”,提升干警文书制作能力。二是强化教育力度,开展规范庭审与诉讼服务行为专题培训会,组织干警逐条学习《人民法院法庭规则》《法官行为规范》等文件,干警文明规范司法意识显著增强。三是强化智慧法院应用,下发智慧法院运用情况通报,组织“类案模块化审理专题培训会”,不断提升干警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运用能力。

15.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管财务流程,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组建专项审核小组,严格原始凭证保管,规范档案材料管理,落实 “零现金” 支出政策,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二是狠抓公务卡结算,印发了《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试行)》,敲定刚性报销规定,从源头上规范经费报销路径,确保每一笔报销合规有序。三是严控加班餐管理,下发了《关于加班餐报销管理的通知》,实行用餐申请人、审批人、用餐人三联签制度,构建严密监督闭环,守好法院经费使用关口。

16.关于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财务制度学习,组织政府采购及财务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设置模拟采购案例实操环节,让工作人员在实践中加深理解,增强业务能力。二是严格采购流程管理,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政府采购流程图,强化监察室的常态化监督职能,全方位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招投标流程,确保采购工作规范透明。

17.关于聘用临时人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完善临时人员管理制度,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招录条件、日常管理、违规违纪处理等管理细则,夯实部门负责人、院领导管理责任,打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根基。

18.关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合同管理,出台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流程细则与责任分工,同时将合同管理自查纳入日常工作体系,开展专项自查行动。二是积极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组织涉及合同签订工作的干警开展合同管理实施办法集中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合同拟制、审核能力。三是搭建项目组织部门与财务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规范沟通协调流程,明确双方责任,畅通沟通协调渠道,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反映项目需求、全面涵盖财务考量、准确界定各方权益。

19.关于违规使用警用执法车辆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严格用车审批,修订印发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公车使用。组织驾驶人员开展公车使用专题培训,提升驾驶人员规范用车意识,严格用车审批流程,全面保障公车规范使用。

20.关于工作决策部署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会议,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为核心学习内容,组织党组成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增强民主决策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党组决策流程,修订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会议召开规范动作,整改以来,党组决策程序严谨规范,决策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完善法院院长办公会议工作机制,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规则》,精准厘清与党组会在党建引领、重大决策等宏观层面的议事边界,审判资源调配更加高效、日常管理更加有序。

(三)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问题

21.关于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夯实支部根基,组织开展党务干部集中培训,深入研学《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内容,全面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水平。二是配齐支部力量,按程序完成相关支部改选,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22.关于发展党员、收缴党费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强基赋能培训,邀请资深党务工作者为全院党务干部深入解读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党员发展工作更加规范;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记事簿》开展梳理检查,未发现其他问题存在。二是严管党费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党费收缴自查工作的通知》,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开展党费收缴自查工作,同时每月定期组织党费公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党费收缴流程严谨规范。

23.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抓谈心谈话,组织干警结合审判、执行、司法辅助等岗位特性,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围绕工作难点、思想困惑、廉政风险等重点内容,切实提升谈话质量,机关党委跟进检查谈话记录,确保谈心谈话不流于形式。二是规范民主评议,下发《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规定动作、流程步骤,安排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列席组织生活会,保障民主评议公正、客观,机关党委对《民主评议表》进行集中审核。

24.关于中层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深入学习研讨,明确推荐选拔流程中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的具体要求与操作规范,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筑牢坚实思想根基。二是优化岗位配置,扎实推进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聚焦法院各业务庭室空缺岗位需求,对全院业务骨干进行全面梳理,有序推进完成中层干部调整。

25.关于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警培养力度,依托《新录用年轻干警“全链条”培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构建政治、业务“双导师”带教体系,开展“一对一”实操指导,定期举办青年干警座谈会,鼓励交流学习心得与办案经验,全方位助力青年干警成长。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立足法院实际,开展中层正副职调整工作,中层正职干部队伍进一步年轻化。三是加强年轻法官助理培养,提请区人大任命年轻干警担任审判员,员额法官队伍年龄结构全面优化、队伍活力全面提升、梯队式员额法官培养模式逐步形成。

26.关于人员力量向基层法庭倾斜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夯实人民法庭力量,加大人员倾斜力度,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突出的年轻法官担任人民法庭庭长,为人民法庭发展注入年轻新动力;选派优秀年轻法官助理到人民法庭锻炼,提高法庭审判专业水平,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和正规化的法庭队伍。二是加强沟通关怀,院领导定期深入法庭开展谈心谈话,精准把握人员思想动态,及时化解工作、生活困惑。三是加大保障投入,升级法庭办公设施,为人民法庭配备办公设备,全力优化办公环境,为法庭持续稳定发展凝聚强大向心力。

(四)持之以恒抓整改的力度不够,整改工作不彻底不深入方面问题

27.关于部分问题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深入反思反馈问题整改出现的深层原因,全面复盘过往整改过程,以严肃态度剖析自身在整改推进中的不足。二是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印发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主抓、分管领导协管、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对已完成任务定期“回头看”,根据整改成果及时完善制度,提升法院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规范资产运作,安排专业人员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及时清理过付款利息,财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兖州法院党组将继续认真落实整改反馈意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巡察整改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院工作之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夯实党组理论武装根基。构建党组领学、支部跟学、全院践学新模式,丰富学习内容,推动院党组与支部学习常态化,夯实政治忠诚理论根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党的绝对领导为核心,引领法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推进从严治党,打造廉洁司法队伍。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治党部署,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对“关键少数”与关键岗位的精准监督,结合司法权力运行特点,制定科学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积极配合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完善问题线索发现与处置流程,凝聚监督合力。持续优化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借助院庭长监督、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尺度,降低案件发改率,提升司法质效。

(三)巩固整改成效,提升法院工作质效。科学统筹当下改与长远立,注重制度建设,坚决杜绝“过关”心态,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全面复盘总结,强化成果运用,对需长期坚持的任务,保持战略定力,紧抓不懈,直至取得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将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构建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朝着“走在前 勇争先”的目标奋进,全力跻身全省法院第一方阵,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3412328;电子邮箱yzfy@ji.shandong. cn。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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